所以, 正常操作就应该是 由美国提出“认罪罚钱回家”, 而中国坚决不接受这个条件。
因为对美国司法来说, 这个官司, 怎么打, 怎么了结,这就是个买卖。 大家可以讨价还价, 选择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代价最小的方案。
对中国来说, 这是国家颜面问题, 所谓生死之地,存亡之道, 习近平说话, 这里头要有底线意识, 不能退的。 你要是接受了“认罪罚钱回家”,就等于承认自己做了坏事了。等于向帝国主义投降。 这怎么可能同意呢?
如果孟晚舟这么做了, 那么她怎么回国?她就是个叛徒。 好么, 全国上下14亿人为她愤怒, 为她呐喊, 结果,她一抹脸儿, 认罪罚钱了? 这不等于是把全国上下, 上至总书记, 下至捡垃圾, 都给耍了嘛!
这件事情对中国而言, 只有两个方案,
要么加拿大认为不符合引渡,在进入美国之前放人, 这样整个事情就没有进入美国的司法判断,直接了结了。 孟晚舟是否有罪, 是一个混沌状态, 没有明确的定义, 这时候, 大家当然可以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要么进入美国打官司, 而这个官司必须赢。 而且要赢得漂亮。 不但要让美国法庭判孟晚舟无罪, 而且要反诉美国司法部,让法庭判美国司法部有罪。
只有这两个解决方案。 其他都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