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美加协议也不是存在一两天了,这是当地的法律,你进入加拿大就得遵守。当然,你可以选择不来,或者事先迫使加拿大放弃这项协议,这都是办法。这是这件事最操蛋的地方, 合法的绑架。 加拿大政府也被这个协议所迫, 被迫作这次绑架的帮凶。
关键是, 如果世界所有国家都这样干, 那人人都别想出国了。 尤其是各个跨国企业的重要人物, 随便找个理由, 通过第三国扣留, 然后引渡过去。 就算是最后判处没有罪,让企业的关键人物在关键时刻消失一段时间, 就足够被对手企业利用来获得巨大的利益了。
要完成加美引渡,梦的案情必须也触犯加拿大法律才可以,所以你那个假设不成立。同样的逻辑, 换一个国家。
假如朝鲜以某个加拿大重要人物在加拿大违反朝鲜法律(比如辱骂金三)为理由,在该加拿大公民在中国旅游时, 要求中国政府扣押并引渡到朝鲜。 加拿大政府该和谁交涉? 或者换成任何一个对加拿大政府不满的第三国政府(或敌国政府), 同样的操作, 要求别国扣押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政府如何保护自己的公民。
美加的这个协议就是一个及其操蛋的协议。 就是美国绑架加拿大, 用来当免费打手的协议。 就像学校几个坏学生合起伙来, 借口其他学生不带帽子, 霸凌其他学生, 不过这次被霸凌的学生太过强横, 霸凌不成, 很可能会被反杀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