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两个麦克获释,已经在回家的路上

  • 主题发起人 主题发起人 ccc
  • 开始时间 开始时间
呵呵,那边拘留孟,这边立刻抓了俩麦克判刑。那边协议撤销起诉,这边同时将已判了刑的麦克放了,这还是法制国家吗?看得让人瞠目结舌、不寒而栗。

谁让当初cfc群众死乞白咧困惑抓两麦克的目的、偶然、必然、以及关联性,现在给出正确答案了, 不香吗
 
这就引发一个本质问题:到底是权大还是法大?
好问题。从这个case看,双方最后还是权大,都属于“抓人在我,放人也在我”。在整个流程中,可以假设法庭不存在。
 
那是在服刑期满后,现在更像是交换人质。昨天我就说,好歹也拖上几个月再放俩麦克,不然吃相太难看了。


毛主席说:不见兔子不撒鹰。 不好办
 
你扯得远了。一点逻辑都没有。没有人会联系到你说的那种情况。
中国不承认的是美国长臂管辖,不承认美国能通过加拿大管中国公司在香港做的事情
如果接受这一点,中国上层在各国旅行的安全就没有了。
加拿大黄川粉和美国川粉是在同一个层次上。反疫苗的人群也都在这里面。
 
我没有事前掐算的本事,只有事后看热闹的心态。

这事件上加拿大的福尔摩斯法官沉着镇定,不慌不忙,不畏周围多重压力,坚持司法独立,认真思考。

加拿大总理和政府始终坚持司法独立,给予福尔摩斯法官充分的信任,足够的时间,最终绕过烫到自己,得罪两个大国的判决,迎来了政治解决,山芋送走,接回麦克们的皆大欢喜。

美国老总统,在此事件僵持一千天之后,仍然可以退一步,解开僵局,最终时刻快刀斩乱麻,一天之内几位被困当事人回家,中加双方同时得利。

政治事件政治解决,好得很!
 
那是在服刑期满后,现在更像是交换人质。昨天我就说,好歹也拖上几个月再放俩麦克,不然吃相太难看了。


我估计是美国加拿大要求中国立即放人。
拜登说,我不要脸面,把我美国认为的罪犯都无罪释放了,你中国还有什么需要顾及的?
 
好问题。从这个case看,双方最后还是权大,都属于“抓人在我,放人也在我”。在整个流程中,可以假设法庭不存在。
美加好歹还必须走法律流程,中国那边也太吃果果了......:evil:
 
美加好歹还必须走法律流程,中国那边也太吃果果了......:evil:
面子不重要,孟更加重要。
 
好问题。从这个case看,双方最后还是权大,都属于“抓人在我,放人也在我”。在整个流程中,可以假设法庭不存在。
美加多了一个程序正义的流程而已。本质都是政治解决。
 
我估计是美国加拿大要求中国立即放人。
拜登说,我不要脸面,把我美国认为的罪犯都无罪释放了,你中国还有什么需要顾及的?
也许吧,不过这说明双方之间连一点基本的credit 都没有,完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家的面子都很难看!这种关系下相互误判、动手打起来的概率不小。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