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加州奇葩男的事情,说说我家因为买保险引起的矛盾

確實分紅型保險有規避遺產稅的作用,但加拿大不比美國,本來就沒有遺產稅。。。對富人來說,投資組合中有它是合理甚至必要的,但普通工薪階層加入,一旦遇到收入下降保費負擔不起的情況,就等於去補貼了那些從來不愁交保費的富人們。
是的。不过虽然没有专门的遗产税,但是个人所得税还是要的吧?
 
我买的几个term保险有的到期了。
到期就什么都没有了。
如果有需要就只能继续买了。term life是消费性的,过了期就恭喜您身体健康不需要索赔了,对吧
 
如果有需要就只能继续买了。term life是消费性的,过了期就恭喜您身体健康不需要索赔了,对吧


是啊,再买费用高很多,因为年纪大了很多。
 
是的。不过虽然没有专门的遗产税,但是个人所得税还是要的吧?

我個人的印象,遺產繼承應該和中了彩票一樣,都不計入應繳稅收入的吧?畢竟,遺產在積累之前已經是納過一次税的了。

你的印象可能來自於孩子繼承父母房產後不得不繳稅的一些故事,但那是因為孩子另有自住房,而繼承的房產在出售時被計算出已有升值了吧?注意:父母只給那房產本金交過稅,但其多年的資產增值卻一直沒繳所得稅,這筆欠稅,政府找孩子要是合理的,除非孩子用它做自住房(那樣的話孩子其他房產出售就得交資產增值產生的所得稅)。

差點忘了一件事:分紅型保險的投資收入(不是賠付額)也是要繳稅的,這部分保險公司應該會在計算收益時自動扣除。只不過你不追問保險經紀他們也不會細講,寧可讓你模模糊糊存一個「保險收入不用繳稅」的印象。
 
最后编辑:
我去Google了一下湾区林生斌,似乎除了再婚太快之外,其他方面都算清官难断家务事
 
说明你还活得好好的,这个不比拿人命钱更重要吗。

他想繼續買term也可以,就是價格貴很多。。。分紅型保險看似保到死,但人家當然也不傻,肯定早就考慮了客戶高齡後保險成本的劇增,最終定出的保費價格絕不會讓客戶賺便宜。說白了,玩精算咱們準輸給銀行和保險公司。

他的想法其實剛好是一個誤區:買人壽保險肯定是越早死越賺嘛!想買越活久越賺的產品?那就去買養老年金好了。分紅型保險其實有把這兩種東西合而為一的那麼一點意思,但也正因為此它反而會很尷尬。
 
我去Google了一下湾区林生斌,似乎除了再婚太快之外,其他方面都算清官难断家务事
再婚快,埋骨灰,让前岳父母照顾二房,给前岳父母的经济协助几乎没有。这些做法确实极品,不过我怀疑这些是不是真的。
 
买人寿保险的目的是让依靠你的日常收入生活·的人在你意外离世时不至于立刻中断收入来源。

一般保险受益人多是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
如果父母日常生活要依靠你的收入,人寿保险(甚至遗产)的受益人应该包括他们,否则不需要化额外的钱去为他们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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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快,埋骨灰,让前岳父母照顾二房,给前岳父母的经济协助几乎没有。这些做法确实极品,不过我怀疑这些是不是真的。

前兩者都是他自述狀裡白紙黑字承認的啊,你莫非連他自己的辯解文字都根本沒看?那你評個啥?
 
再婚快,埋骨灰,让前岳父母照顾二房,给前岳父母的经济协助几乎没有。这些做法确实极品,不过我怀疑这些是不是真的。
G出来的消息是他给了或者愿意给12万

再婚太快是硬伤,其他的似乎都有解释的余地,当然IT猿情商低也不能排除
 
前兩者都是他自述狀裡白紙黑字承認的啊,你莫非連他自己的辯解文字都根本沒看?那你評個啥?
看了别人写的描述,没看他的自辩状,太长了。
 
买人寿保险的目的是让依靠你的日常收入生活·的人在你意外离世时不至于立刻中断收入来源。

一般保险受益人多是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
如果父母日常生活要依靠你的收入,人寿保险(甚至遗产)的受益人应该包括他们,否则不需要化额外的钱去为他们买保险。


很對。但我猜樓主是因為父母現在可以資助她們買分紅型保險,就覺得將來這收益父母也應該分享一部分。這種想法很合理,但樓主有些搞混了分紅型保險中人壽保險和投資這兩部分的不同。

如你所述,這種情況人壽保險這塊兒賠付沒必要給父母留、反而對老公孩子是雪裡送炭。但投資分紅這塊收益,父母作為投資出資人也應該分享部分權益。如果不買分紅型保險,兩部分分別支出,搞清楚不難,也不易產生誤解和糾紛。但如今其實混在一起,確實和老公不易解釋,分紅不想到父母也說服不了自己。
 
看了别人写的描述,没看他的自辩状,太长了。
G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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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位渣男的自述來看,他的前岳父母並沒有任何瓜分遺產的企圖甚至試探,而他最後最多也只給了二老12萬美金,其中有1.8萬美金捐款(不明白他家收入那麼高又有保險和撫恤金,幹嘛還要募捐?),還有4萬美金的國內墓地費用(二十萬人民幣這個費用真的不算高,大概在二線城市屬於中檔墓地吧。尤其考慮到老人還得去費心費力選墓地定方案並替他掃墓祭典啥的)。。。回國機票和路上住宿隔離檢測種種費用,算一個人兩萬美金不過分吧?

如此算來,他這個前女婿只給兩位老人出了大概兩萬美金出頭的錢!他當然可以說我就算一分不出又如何,但你想想他家以前二人的收入以及保險和公司撫恤金的可能數額,就知道兩萬美金真的是一個極小的數字!他反覆說自己沒那麼多現金云云,靠,在美加生活的人難道不懂得去借幾萬LoC(利率很低) 或refinance應急嗎?憑他的工資沒多久就還清了。

總之,這位渣就渣在別人想替他辯解都難,而他的前妻又偏偏對他那麼好那麼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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