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打枪,防不胜防。

人人有枪,它才不乱!​

七岁的射杀5岁​

7-year-old fatally shoots 5-year-old child in eastern Kentucky​


以这种逻辑禁枪,非常之煞笔,但政府和媒体在宣传的时候特别喜欢用,即用极端的案例来做普遍性推广实验,用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以此逻辑可以说,有个老头吃包子噎死了,所以包子必须被消灭。有个警察犯罪了,所有警察都该被解散,以此类推。
 
后退
顶部
首页 论坛
消息
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