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异的同居故事(转载)

(三十一)
  等我有清楚的记忆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医院的输液室里。
  王瑞用手揽着我的肩,我乖乖地靠在他的肩头,不言不语,偶尔抬头看点滴,象个听话的孩子。我渐渐清醒了,初秋的夜风透着一点凉,会在掠过我肌肤的时候凝成一些颗粒。我已经不再爱哭泣了,自从大同说他讨厌我的眼泪起我的泪腺就开始不自觉地萎缩,只有肌肤上那些抑制不住的颗粒会将冰冷的感觉传遍全身,冷到我对心痛都已经麻木。
  “你都烧到四十度了。成年人一般怎么会发这么高的烧呢?身体不好就请个假,不要来上班了。”王瑞的言语间满是嗔怪。我不答,他又问,“要不要吃点什么?看你的嘴唇都干裂了,我给你去买水。”
  他将我的身子扶正,关切地望了我一眼道:“自己坐得稳吗?”我的鼻子酸了一下,对他点点头。“我马上回来。”望着他匆匆而去的身影,我竭力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想大同,整整一天,他没有对我有过任何过问,生理的脆弱使我的心理承受力达到了最低点,我想任何理由都已经无法掩饰他对我的漠视,以及我对这段爱情的失望。
  王瑞很快回来了,他买了一堆各种饮料,有纯净水,牛奶,酸奶,甚至还有肯德基的热果珍。他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不知道你现在想喝什么,就多买一点了。你自己选吧,爱喝什么?”我用双手捧起那杯热果珍,一阵热气从手心慢慢地向我的身体弥漫,凝结的泪水也因这热力而解冻,终于不可持抑制地落了下来。那滴泪水落在果珍里,溅起一朵漂亮的橙色花朵。
  王瑞搂住了我的肩,叹了一口气道:“我就知道你有事。”
  我在接下来的三个小时里断断续续地讲述了自己二年前来上海至今的全部经历,只是隐去了大同的姓名和工作背景。冷清的医院输液室里挂满了还没被护士收掉的输液瓶,长长的输液管垂下来,没有一根是垂直的。我的思维很乱,我在数落出大同的不是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他的好处,好的他和坏的他象辩论赛的正反两方,在我的脑中激烈地打架。我语无伦次,我马不停蹄地弄湿了三包纸巾,我一直在说“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么对我?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王瑞轻拍我的手背,“安静一点毓秀,你的感受我全明白,我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你爱他!你太爱他了!”我忽然就平静了,我甚至笑了笑,“是的,我爱他。”“只是感情是双向的,很多时候出了问题,我们最需要的是沟通和迁就。而你的他显然还不够很成熟。我一直觉得你是个很聪明很完美的女孩子,但感情的成功与否有时并不是一个人可以把握的。我只能告诉你,每个男人的成长都是一个不断犯错的过程,只有到他的错误犯得足够多了,肯克制自己尽量不再犯错的时候,他才能真正给女人以安全感。因此当你试图把握一个并不成熟的男人的时候,难免会觉得不踏实。我非常明白你对他的爱,但是,你要听我一句话,无论将来结果如何,你都要好好保重自己,毕竟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真正保护你。”我点点头,“我也知道,我和他这样下去一定长不了。”“也别这么说,试着跟他沟通,相处是两个人的事,如果两个人都愿意珍惜,有什么槛是过不去的呢?想当年,我和我太太也几乎闹到离婚,最糟的时候甚至分居长达两年,结果还不是都熬过来了。我对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十分珍惜,如果不是妻子当年对我的一再宽容与引导,我哪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她的柔韧和宽容值得我终生感激。所以我一直告诉自己,无论如何,我不能再对不起她们母女俩。现在我想起当年犯错误的情形,觉得那一切仿佛都发生在重重的迷雾中,我能看见的只有眼前的那个教我意乱情迷的女子,直到拨开迷雾后,我才真正明白,什么样的感情才值得我终生厮守。”我动容道:“执子之手,与子携老。象你这样的好男人真的太少了……”王瑞叹了一口气道,“其实事上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或者说,十全十美存在一个角度和距离问题,当角度和距离改变的时候,一切也就变了。”“也许吧。”“所以我也并不是个能抗拒诱惑的好男人,我只是懂得将这种诱惑放在适当的距离之外,让它维持一贯的魅力。刚刚在今年,我就遇见了这样一个令我无法抗拒的好女孩,可是我不能伤害我的妻子和孩子,所以我一直对自己说,我必须坚持下去,不能再喜欢她多一分,这样才能让她在我心里保持足够完美。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都保持它美好的初衷。”我望着他,“你是说……?”王瑞深深地望着我,没有答话。
  我没有再问。
 
(三十二)
  回到家已经临近午夜,屋子里安静到没有温度,我不打算计较他的迟归。我给自己泡了一碗泡面,市价一元五角的那种,我记得初来上海前他对我说,你来吧,我养你。我笑着对他说,好啊,我很好养的。我只用了一句话就拒绝了王瑞请我吃宵夜的提议,急急地捂着手背上的棉花赶了回来,我说,“我想空着肚子回去,好让他心疼一下。”可是他不在家,我记住了王瑞的话,他说只有我自己才能真正保护自己,于是我不打算计较了。
  我一边将那碗乏味的泡面吃得呼呼作响,一边听手机里枯燥的女声:“对方已关机。”我想到了王瑞说的坚持,于是我还是不打算计较了。
  我睡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好觉,直到日上三杆时接到一个电话,是何蕾打来的。“喂,你今天怎么没来上班?”“我病了。”“哦,是这样啊,那你好好休息吧,本来还想约你一块儿吃午饭的。”我在床上懒懒地道:“是不是有事要跟我说啊。”“瞧你说的,好象我只在有事时找你似的,不过呢,倒还真有点事想跟你说。哎,先不跟你说啦,我这儿有事情要马上搞定,等你上班了再说吧,拜拜。”
  两分钟后我接到第二个电话,是王瑞打来的,“要我送你去医院吗?”我很坚决地拒绝了,“不用了,他会陪我。”“那就好。自己保重,知道吗?有事就给我打电话。”“我知道,拜拜。”
  大同的电话直到中午时才打来,“你病了?我现在上班走不开,你自己去看医生好吗?晚上你想吃什么?我带回来。”
  从这天夜里起大同开始对我极尽温柔,他绝口不提我和王瑞的事,也不解释他的迟归甚至夜不归宿,他只是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菜,一口一口地夹给我吃,并陪我到社区医院吊了瓶,从医院回家的路上我执意不肯打车,他就陪着我慢慢地走,我靠在他身上象朵无根的浮萍,我说一会我走不动了你就抱我好吗?他说好。然后他一把将我横抱起来,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我一直抱回了家。我搂着他的脖子,将自己的脸埋在他的臂弯里,我恣意地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宠爱,克制着自己不要流泪,我忽然觉得,大同对我的爱其实一直没有改变,他也并不是不懂得珍惜和表达的人,可是,究竟是什么使我们的感情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大同一直将我抱到家里,抱到床上,然后他开始极尽温存地吻我,我一直被动地应和着,直到他的动作越来越霸道,越来越激烈。屋里没有开灯,在他的喘息声下,我终于忍不住任由自己的泪水恣意流淌而不再害怕被他发觉。感觉中我们有很久没有做爱了,我想我一直期待着这样一个激情的夜晚,只是当它在我们的冷战中以一种突然转折的方式插进来的时候,我才觉得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我心中的不安越来越盛,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他要离开我了,他正在离我越来越远……
  “毓秀,王总今天找我谈话了,他说下个月将安排两位管理骨干去新加坡总部学习锻炼,我是其中之一。这个机会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大同在高潮过后疲惫地躺在床头,点燃了一支烟,平静地说。感觉中,这是大同第一次叫我毓秀,“要去多久?”我的声音同样平静。“一年。一年后可能还要去澳大利亚。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二年……”
  “哦。你想说什么?”“我们在一起多久了?”“一年多,二年不到。”他沉默了一会,“我不是一个好男人。我已经多预交了一年的房租,我走了以后,你可以继续在这里住下去。”“为什么只有一年?而不是三年?”
  大同翻身从床上坐起,背朝我说,“我真的不是一个好男人,这是我的错。你难道没有注意,我的剃须刀都是二月一换,虽然它们每一把都价格不菲,品质优良。我是个太容易喜新厌旧的人,这过去的一年多对我来说已经是个奇迹,而未来的三年,是否还能有奇迹,我们谁都不知道。”“那你想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我会等你。”大同沉默了一会,猛地转过身来一把将我抱住,他紧紧地抱着我,一直喊“毓秀……”,我感觉到他努力地拥抱将我的身体掐得生痛,我的肩头一片濡湿,我知道,那是他在流泪。我用手轻抚他的头发,轻声道,“也许我真的不懂你。不过,我还是会等你。”他忽然用劲地将我推开,“不要等我!我讨厌你对我这么好,你知不知道,这种深情是我无法承受的压力和责任,我受不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我一定会令你失望的!”我依然平静地说“你可以,我一定不会失望。”他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你知道什么?如果你知道我昨天晚上我睡在别的女人床上,你还会对我这么有信心吗?”我怔了一会,王瑞对我说过的话历历在耳:“我对今天所拥有的一切十分珍惜,如果不是妻子当年对我的一再宽容与引导,我哪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她的柔韧和宽容值得我终生感激。”我望着黑暗中他的身影,继续平静地回答他,“如果你答应我不再犯错,我会原谅你。”大同没有再说话,他在床角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爬过来,轻轻地将我搂住。
 
(三十三)
  第二天我就上班了,到了午饭时间,何蕾兴致勃勃地拉着我下去用餐,电梯里遇见大同和另一个同事,何蕾非常暧昧地看了一眼大同,大同却低着头,一直不肯将视线与她相对。
  刚在餐馆里坐定,何蕾就迫不及待地告诉我:“你知道吗?那个包大同,终于被我搞定了!”我冷冷地望着她,“上床了?”她兀自意犹未尽,“是啊,就在前天晚上。他好疯呢,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出色的性伴侣。”何蕾的表情有一丝陶醉,我只觉得心中阵阵刺痛。她还在说,“不过,昨天晚上一下班他就匆匆走了,晚上也一直关机……”“你觉得你真的搞定他了?”何蕾的眼神忽然黯淡了,“其实哪个女人不想将她心爱的男人套牢一辈子呢,只是这太难了,所以我只好将胜利限定在三个月内。只消能把握他三个月,我就此生无憾了。”我站了起来,“来不及了。”何蕾诧异地望着我,“为什么来不及?”“没有三个月了。除了那一夜,你什么都不会再得到。何蕾你知道吗?你很可耻,但是,你更可怜。”说完后我扬长而去,只剩下她独自一人坐在那儿发呆。
  晚上大同冷冷地质问了我一顿:“你是否觉得这样跟何蕾示威很解气?象她这种聪明的女人,如果她执意要捅出我们的关系,说不好我下月出国培训的事都要泡汤。”“出国真的那么重要?你那么能干,就算真的泡汤了,你还怕以后没机会吗?”“这么说你是一定要阻挠我出国了?”大同的口气变得很恶劣。我盯着他:“哪有?如果让她捅出去了,大不了我辞职,再怎么样也不能耽误了你的锦绣前程。”我忽然发现,人生气的时候,或者被威胁的时候,往往会失去客观分析的能力,何蕾也许因我中午的话而猜到了我和大同的关系,而大同又可能受到了她小小的威胁,于是他变得有些恼羞成怒。而我的这句话又将他的不理智完全暴露了,大同没有再接口,转身重重地摔门而去。
  大同再次一夜未归。第二天何蕾在电梯里用那种充满炫耀的眼神望着我的时候,我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跨出电梯的那一刻,她轻轻地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昨天是第二夜,他真的很棒。”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就炸开了,我转身冲回电梯按了下楼键,我疯狂地按着一楼的指示键,以此来努力使自己平静。走出大厦的同时给王瑞打电话请了假,然后我直奔小麦那儿,“小麦,我现在需要你,你陪我一天好吗?”
  我在小麦的肩头痛哭不止,“她好残忍,她为什么非要向我示威?她为什么非要赢我?她为什么非要抢我的爱人?”小麦平静地说,“其实你对她何尝又不残忍?也许刚开始她并不知情的。你以为你可以控制住局面。但是你失败了,而她或许还会觉得你从一开始就在戏弄她,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式来报复你。”“是的,我失败了,我败在没能控制住自己的男人。”
  “怎么说呢,男人永远不可能真正被女人控制的。就算象阿文对猫猫那样好吧,也有固执惹猫猫生气的时候。而小雪和杀手几乎几天就要吵一次架,当然吵归吵,吵完了,还不是好得跟一个人似的。我那阿哲也是一样,你别指望一个男人用你期望的姿势成长,他是人而不是植物。”
  “我想我也许真的把握不了他。他有时对我很好,有时又对我很坏,他的善变令我难以适从,几乎要发疯!现在他要准备出去了,他甚至不要我等他!看来我们的分手似乎已成了必然。”小麦不无担忧地看着我,“男人偶尔的犯错可以原谅,但是,当他走出你的视线之外后,可能变化的事情就太多了,换了我是他,也不能给你这三年的承诺,你又能保证你肯定不会在这三年里遇见一个你更喜欢的人吗?你又能保证你和那个王瑞真的能保持现在这样清白的关系吗?”我将手指插进头发里,摇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所以,他也许是故意那样的,他希望你现在就对他死心,而不是在三年后被他伤得更重……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解释。”
  “小麦,来上海前我一直对自己说,大同是那样出色,那样才华横溢到令我着迷,我们如果能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可是现在看来,我们四对情侣中,只有阿文和猫猫是最和睦最相安无事的,可是,阿文偏偏是我们这群人中最没才华的一个,他除了灌水之外什么也不会写。也许我当年在家乖乖地嫁了人,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也不一定吧。不过以我和阿哲的薪水,最近五年根本买不起房子,小雪他们的情形好不到哪儿去,还是阿文好,怎么说也是上海本地人,最近在装潢他家的那套老房子,准备明年五一结婚。”
  我无奈地笑了,“结婚?多么遥远的事情,也许今天就是我们分手的日子了。”
  小麦的手机在这时忽然响起,打断了我们的对话。
 
(三十四)
  阿文死了。猫猫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我和小麦在出租车上相对无言,我们抓着彼此的冰凉的手,只用眼神交换着我们的疑惑和难以置信。直到我们在瑞金医院看到满脸泪水的猫猫和急诊室里满地的鲜血时,我们还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猫猫扑进我的怀里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我哽咽着想要给她一点安慰,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忽然发现,我们的人生,其实是由若干个意外组成的。看起来最疼老婆最善良的阿文在车祸中死于非命,最幸福的一对情人刹那间天人永隔。而我那段原本可能完美无缺的爱情在现实中意外地支离破碎,我曾不止一次开玩笑跟大同说,如果哪天你背叛了我,我一定会亲手阉了你,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轻易地原谅了他,我已经分不清这是意外还是必然。我只是在不断地降低自己对现实的要求,可是生活还是会无情地夺走我们残存的一点希望,直到将一切弄得面目全非。
  我和小麦陪了猫猫一天,下午,猫猫的父母赶来了,直到晚上我们才决定通知阿文的母亲,老太太一看到儿子的尸体就晕了,急诊室的护士见怪不怪地把老人接上氧气开始抢救,我没有时间思考,我被一连串的意外弄昏了头,除了极度的震惊和难过之外,我什么都想不了。猫猫象个木偶一样被她母亲抱着,双眼红肿不堪,她好象睡着了,或者是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一直陪着猫猫的那位女同事这时才轻声跟我们说了事发的经过。那是一场意外的车祸。当阿文被压在那辆肇事的工具车下时,他用尽全身力气拨通了猫猫的电话,他的最后一句话是:“猫猫,我爱你。”猫猫在看到阿文冰冷的身躯时泣不成声:“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那三个字啊,从来没有!早知道他在这样的时候才说,我宁可他永远都不要说!”
  我想我真的很希望这只是个赚人眼泪的故事,可是眼前的一切都在告诉我,这是真的,阿文不在了!我们再也尝不到他做的菜了,他再也不能娶她心爱的猫猫,对她说“我爱你”了。所有的一切都终止了,所有的一切,也都来不及了。我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丢给小麦一句话,“我离开一会,马上回来。”
  关上急诊室的大门,我拨通了大同的手机。“你在哪里?”“酒吧。”“哪一间?”“红雨。”说着他挂了电话。
  我打了车直奔红雨酒吧,推开酒吧的大门,我就看到了舞池中的大同,他疯狂地扭动着身体,与他共舞的,是何蕾。
  大同是故意这么快挂电话的,他是想让我看到他与何蕾的亲密,他是想让我死心。
  我径直向他走去。他显然也看到了我,他忽然将何蕾搂入怀中,与她极尽缠绵地共舞。我只是径直向他走去,走到他面前,直视着他。
  整个舞池的人在这时都停止了动作,我一直记得那个场景,喧哗的音乐声中,所有的人都是静止的,整个酒吧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们三人身上。大同搂着何蕾,与我无言地对视。
  何蕾从周围的变化中察觉到了异常,她离开大同的怀抱,转过身来,我没有看她,我只是望着大同。我迈进一步,握住了大同的手。我望着他微笑,我很坚定地对他说:“跟我走吧好吗?”大同没有回答,他的眼神很复杂,何蕾站在我俩中间,用一种悠然的表情望着我们。我又说:“阿文死了。”
  大同拉起我往酒吧门外走去,舞池里只剩下何蕾尴尬的身影,围观者们突然热闹起来,有个男人将一口浊重的烟喷在我和大同的脸上,我们牵着手,径直往外走,酒吧的大门砰地一声,重重地关掉了他们的口哨声和尖叫声。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阿文家的灵堂在当晚就摆起来了。雪白的墙壁上,挂着阿文的黑白相片,一朵黑色的纸花将雪白的墙衬得触目惊心的苍凉。小雪和杀手也到了,我们在阿文的灵堂上坐了整整一夜。一整个晚上,大同始终地握着我的手,搂着我的肩,一言不发。
  我在中途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听到爸爸在电话那头充满磁性的嗓音时,我竟然激动得掉下泪来。“爸爸你们还好吧?……我很好,是的,就是挂念你们……你们要好好保重自己,出门过马路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安全……我没事,有个朋友今天刚出了车祸……以后我一定天天给你们打电话……”
  等我挂上电话,大同伸手轻轻拭去了我的泪水,而泪水怎么止得住呢。昨天大同还在讨厌我哭,今天他却温柔地为我拭泪,这感动和受宠若惊根本就令我情难自已。我想我们都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幸运。我伸手揽住了大同的腰,那种从未有过的踏实感充满了我的全身。泪水还在无声地流着,“你不需要给我任何承诺,我只要你给我你临走前最真实的一个月。好吗?”大同搂紧我,什么都没有说。
 
(三十五)
  我们的关系自此后变得如胶似膝。
  我们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亲热,在电梯里单独相处的时候,大同也会热烈地亲吻我而不顾摄像机的监视。我们开始手牵着手出双入对,房东太太看着我们慈祥地笑,我们的手握得好紧,是掌心紧紧相贴的那种,彼此都似乎想要吸住对方,再也不分开。我开始相信掌心里有一根神经,是可以直达我们的内心的,也许谁都不知道,感动着的究竟是肌肤,还是我们的心。
  我执意向王瑞辞职,王瑞没有细问,只是说:“如果你有事情要处理,我可以准你一个月的假期,一个月后你回来,这个职位还是你的。”
  我接受了王瑞的安排,虽然我非常清楚王瑞这样做的原因很可能只是感情因素,这世上没有谁少了谁不行的,公司少了王瑞也不会倒,何况我一个小秘书?但我还是心安理得地接受了王瑞的照顾,我非常清楚大同离去后自己将独自面临的处境,我真的需要这样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但是我更希望在这最后一个月跟大同毫无隔阂地相处,而王瑞的安排正好成全了我,其实我在将辞职信递给他的时候就料到了这一点,我是个自私而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怎样利用王瑞对我的好感来实现有一些恰当的愿望。其实王瑞也知道,只是他心甘情愿。
  他说:“好好处理你自己的事情,完了就回来。你知道,在世海公司,没有人可以享受你这样的特权,这次我破例了,我只是想常常看到你,照顾你……你真是个令人担心的孩子。”
  我不知道遇见王瑞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我只是非常清楚,那一刻,我非常希望眼前的王瑞就是大同,我曾贪心地想,如果他们两人的优点可以中和成一个人的话……
  我知道我不能再想下去了,其实我已经非常满足,现在的大同就象我们初初相遇时一样温存而体贴,我们常常深情对视宛若热恋中的情侣,我们每天都疯狂地做爱怎么都不够,他一有空就带我出去逛街散步给我买一大堆礼物。家里堆满了吃不完的果冻酸奶巧克力,还有很多我多看了一眼就被他买下来的衣服。直到我不得不没收了他的信用卡:“不能再这样花钱了,你得多留着点,出去了以后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大同沉默了一会道:“对不起,我还是得走……”我淡淡地道:“我知道,没有人能留得住你。我要的不多,只不过这一个月而已。”
  两人都不再说话,分别的日子近在咫尺,我想起了齐秦的一首老歌《直到世界末日》,是的,我们现在的心态就象知道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样平静,我们努力地爱着,生怕有一天会象阿文那样,再也没有机会,再也来不及了。我想,唯有在确知时日无多的时候,我们才能真正学会珍惜吧。如果在过去的每一天我们都能这样想,也许这一天就永远都不会来临了。
  我开始安心在家伺候大同,给他做饭洗衣,象我初来上海时那样。我还利用一切空余的时间写作,我以豺女为名写下了我和大同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这个新注册的ID和这部小说在论坛上一炮而红,点击率和回复率都创下了纪录。
  很多人感慨万千:我们都是这样无奈而茫然地活着。
  也有人疑惑着:这就是爱情的真相?为什么非得有这么多波折和矛盾?
  还有人批评着:这个故事里的一切都不新鲜。各种名目的爱情小说都是生活细节的重复再重复。
  直到我写到阿文出事的那一段,人们才相信,原来这并不只是个故事。论坛有时是个充满人情味的地方。阿文去世以后,论坛上的电子灵堂摆放了整整一个月,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网友都来这里悼念他。人们唏嘘不已,生死的震撼的确是所有人都无法漠视的。
  但是写到这里以后我也真的无法再写下去了。我也不知道我们的结局。这个故事还没有完,我给那位批评我的网友回复了一个帖子:阿文真实地离开了我们,而我们也真实地留下了生活的轨迹。这条轨迹是曲线,再平淡,也不过是180度的平直,再转折,也转不过360度,再变化,总也逃不开我们的想象,只是这些轨迹的确真实地存在过,并将在我们的身后伴随我们一生一世。小到人生,大到历史,每一样都不过是辗转的轮回与重复……
 
(三十六)
  大同很仔细地看我了我写的故事,不置一评,他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打印出来,一有空就看,他问我:“结局呢?”我说:“我不知道,你能告诉我吗?”
  大同无语,却忽然拉起我出了门。我问道:“去哪儿?”他只是回头望着我笑:“你跟我来。”
  这一天是我花大同的钱最多的一天,一共是5999元,从街上回来的时候我的手上多了一枚闪亮的戒指,那粒据说代表着爱情恒久远的钻石象大同的眸子一样闪闪发光。大同拉着我直奔百盛首饰柜,指着那枚标价18178元的钻戒要我戴的时候,我才发现,也许他的细心是我不曾料到的。这枚钻戒打完折后是5999元,开票的小姐笑着说:“这价格多好啊,这么多9,祝你们天长地久吧。”我笑着对小姐说谢谢,却没有看大同。
  也许我对大同的了解真的还很不够,我不知道他还会梳头,他花了一晚上时间给我盘了头发,那架势跟美发厅里的高级美发师差不多拽。他还给我做了一个网页,打开来,我看到那首模范情书,那些深情的诗句。页面设置很漂亮,在每一页上,都有他对我说的话,毓秀啊,今天我们认识半年了……毓秀啊,昨天我又惹你不开心了……毓秀啊,你知道吗我其实很在意你……毓秀啊我们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我知道他一定花了很多心思做这个网页,可是我居然一直都没看到。我忽然很恨他,那一句句“毓秀啊”,若是从他的口中说来,我们的感情又何以会如此波折重重?那一刻我忽然很想冲动地请求他留下来,可是我知道我不能,也许今日我们和睦都只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别离造成的,这不过是一种表像,一旦失去了离别这个前提,所有温馨的一切都会成为一场梦境。
  无论我们再怎么珍惜,再怎么不舍,大同离去的那一天终于到来了。公务签证办得很顺利,最后时刻王瑞还是只安排了大同一人赴外培训。我对大同说:“你看,你是最优秀的。”阿文去世以后,我们一共相处了49天,也是我有记忆起最完美最幸福的49天,到了第50天,所以的一切就将划上句号。
  这是我们相处的最后一天。大同已经不需要再上班了,我在床上为他整理行李,满满的好几大箱,都是我为他选的衣服和日用品。大同坐在一旁,大口地抽烟,不说一句话。在我看到桌上他常用的那瓶50ML装古龙水时,我忽然停了下来,“大同,这一瓶,留给我好吗?”大同低着头,“你要什么都行。”
  那天晚上我们最后一次散步,逛到了附近的一个小区里,小区附设的幼儿园里有一架色彩鲜艳的塑料滑梯。大同童心大发地爬上去,看他猫着腰踩着碎步上滑梯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出来,滑梯的顶部是一座小城堡的样子,滑梯很短,高度不过二米的样子,大同直着身子滑下来,头刚出了城堡,脚已经落了地,而我在一旁几乎笑岔了气。
  第二次他学乖了,佝着身子往下滑,总算重温了一下滑梯的乐趣。可惜还没来得及再回味,小区的保安人员已经大叫着跑了过来,“喂!你们两个干什么?这滑梯是你们玩的吗?破坏公物要赔偿!”大同吐了吐舌头,拉起我落荒而逃。
  秋夜的风吹起我们欢快的笑,那笑声飘浮着,一直穿透了高远无边的天……
  我是笑着送他上飞机的。是的,我一直在微笑,我想大同也一定不希望在这最后的时候看到我哭鼻子的丑样。所以我早早起了床,为自己化了精致的淡妆,穿上他最喜欢看我穿的那件白色的毛衣和仔裤。
  在机场我们握着彼此的手,变得很客气。“到了那儿,人生地不熟的,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知道,你也是。”我望着大同:“其实我觉得真应该谢谢阿文,是他给了我们最美好的一个月。”大同拍拍我的手,“阿文是个好人。”我叹了一口气,“好人为什么会遭此不幸?”“我想,上帝也有打盹的时候,而当他当盹的时候,才会纵容我们这些卑微的灵魂苟活在这世上。现在上帝越来越喜欢打盹了,于是活下来的人,看起来越活得滋润的人们,其实也许最该死……”我笑:“是啊,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才能一直活着。”我站起来,回身紧紧地拥抱了大同:“你保重……”然后我推开他往向飞跑而去。
  我真的没有哭,我只是要先离开那个离别的场所,让自己站在主动的位置上。也许这样看起来,更象是我先离他而去吧。还没走出机场,我的手机就响了。
  “毓秀,对不起,我爱你……”大同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说:“我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如果四、五年后我们仍有默契,也许我就能陪你一生一世了。但是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什么都不能说……”“我知道,所以我什么都没有要求你。我爱你。再见。”
  大同的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回家的出租车里,我侧脸望着窗外那只大鸟腾空而起。司机放着一首陌生的歌。
  “如果说出我爱你,那一定是个诡计,我不想骗你。对不起。跟著时间走下去,看际遇将带我们走向那里
  我们有默契,爱就算难预期,自然就可以
  就在你的眼里,在你微笑里,在你欲言又止话里,就在我的耳里,在我的心里,偶尔争执后出现在我眼泪里
  若那天谁离去,不要追究爱不爱的原因,多余。爱情的欢愉,来自对方同时也爱自己
  我们有默契,爱就算难预期,自然就可以
  就在你的眼里,在你微笑里,在你欲言又止话里,就在我的耳里,在我的心里,偶尔争执后出现在我眼泪里 我们爱情的默契……”
  我问司机:“这首歌叫什么?”司机是个热心的年轻人,“是蔡健雅的新歌,叫《默契》。”“哦,歌词写得挺好。”
 
(三十七)
  我直接回了家。我疲惫地趴在床上,被子松松软软,满是阳光的味道,是大同昨天亲手将它抱出去晒的,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试图回忆起大同的味道。
  我忽然想到了那瓶古龙水,我从床上爬起来,从桌上拿起那瓶那瓶古龙水,我打开它的盖子,飘飘然地出了家门。
  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开了瓶盖的古龙水飘出淡淡的香气,我想就这样闻着它,便可以算作他仍象昨天一样陪着我,揽着我。我揣着大同的味道就这样一直走,一直走,穿越了无数条街。我相信街道是一个城市的血脉,我只是希望上海每一条脉络每一寸肌肤都能感染上大同的味道,那么以后,无论什么时候,我走在这些街道上,都可以联想到他的味道,就可以当作,他永远永远地陪着我,再也不走开!
  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我也不知道这样一瓶香水全部挥发完需要多少时间。我只是走到天黑了,再也走不动了,才招手打了车回家。
  到家后我打开灯,细看了瓶里的香水。那些浅黄色的液体看起来似乎一点都没有少,我走到浴室,将那瓶古龙水重重地往地上一摔,那瓶子哗地碎了一地,一股清爽而热烈的香味溢了开来,就象大同每次洗完澡后给我的那个清洁的拥抱。我的泪水终于无声地落了下来……
  
  
  二天后的那个晚上我约了王瑞出来。
  “在你心里,你当我是什么样的人?”王瑞沉默了一会,“我想我常常希望见到你,见到你我就快乐,见不到你时我会不安,我想我是在盼望着什么的,但这种盼望的概念很模糊,或者我知道,只是不愿正视它,因为那样未免是对你的一种亵渎……我想,如果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那么你就是星星,是红颜知己。”“你认为我们真的可以把握这个纯洁的度吗?”“我想我可以。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种折衷的快乐,没有两个人的心灵是可以完全沟通的,但我非常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那么让心中永远保留着这么一点小小的欲望,不要让它真正实现,可能会是最大的快乐。”我笑:“我也这么想。也许我是自私的,但我真的希望在自己需要关怀的时候,可以有你这样的一个人,在我身边。”“我想我会的,只要你愿意。”王瑞伸出手来,握住了我,他的手大而有力,手心里有着教人安静的温暖。
  “我一直记得你说过你想在上海开一间甜品店的愿望,你现在还那样想吗?”“是的。”“那么我开一间,你入股做大股东好吗?”王瑞的喜悦溢于言表,“当然。我想我不能适应世海公司的工作了,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再过几个月,还要学会多照顾一个人。”
  王瑞怔了一下,“准备结婚了?他没有工作?”我笑着摇了摇头,“不,他走了。而我要照顾的,是一个小生命。我不知道你现在怎么看我,但是,我想告诉你,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王瑞只是握紧了我的手,什么都没有说。
  我已经肯定的是,遇见王瑞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是他使我相信,原来真的有一种感情,是可以用适当的付出来获取适当的快乐的,这是一种事实的享乐,而永远不须担负情人之间的责任。我分不清我是对他的敬爱更多,还是依赖更多。
  小麦和阿哲,杀手和小雪都赶在那年元旦结了婚,猫猫自从阿文死后就跟我们少了来往,我最后一次见她,她正在将衣物从他们曾经同居的屋子里往娘家搬。猫猫说:“我没法在这里再住下去了,整个屋子里似乎都是他的影子,而我走来走去,撞见的却只有自己。我会疯的!”我永远记得猫猫说这句话时那种迷乱的眼神,我对自己说,我一定不能象她那样,除了我自己,谁也不能真正保护我。
  我们都陆续从论坛里消失了,豺女那个曾经轰轰烈烈的故事也无声无息地没淹没了,论坛每天都有新人出现,没有人会真正在意一个故事的结局。
  大同的消息不出意料的越来越少,从二三天一个电话到半个月一个月才打一次,我告诉他,我辞职了,我要开甜品店了,我会过得很好,唯独没有告诉他我怀孕的事。我默默地接受着这些自然的发展,我想我只是在等待一个默契的结果。
  甜品店就开在滨江花园附近,为了保证甜品的原汁原味,我们还特意高薪聘请了香港的大厨。开张那天,王瑞一家都来了,佳佳亲热地拉着我的手叫我姐姐,王瑞夫妇则给了我一个锦囊。我疑惑地打开锦囊,只看到一把精巧的钥匙。王太太微笑地看着我:“我听阿瑞说过你的情况了。我们上个月刚刚在滨江花园投资买了一套公寓,看来租给你是最合适的。你放心,租金不贵,先住后交。”我紧握着王太太的手,心中的感动无以复加。除了“谢谢”,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当我那晚站在滨江花园那套公寓的窗口看着夜晚的外滩时,我想起了很多承诺和愿望。
  我想我腹中的孩子是我和大同最幸福的那49天中的产物,所以我确信他一定聪明伶俐无人能及,我记得大同说过他很喜欢孩子,他说他想有个叫他作爸爸的孩子,现在就快有了。甜品店终于开张了,这是王瑞的愿望,我取出自己几乎所有的积蓄帮着他一起实现了。大同说过他会为我买一套滨江公寓的房子,好让我泡在浴缸里时也能看到夜晚的外滩,现在这房子虽然不是他买的,但毕竟也已经实现了他为我作过的最浪漫的设想。就在同一天,我们的愿望和承诺似乎都实现了。
  只是,它们似乎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全文完)
 
尾声
    
  佳佳大学毕业了。这些年她和我一直走得很近。
    
  这天她来到甜品店找我,要我帮她说服她老爸,让她去广州闯天下:“广州的媒体业发展是最具前瞻性的,我已经联系了南方周末报,他们答应让我先去实习,如果表现出色,可以优先录用。”“其实呢,上海的报纸杂志也很不错,我想你爸爸之所以不想你一个人跑这么远主要是因为担心你照顾不了自己吧。告诉我,你一定要去广州是不是还有别的原因?”佳佳红了脸:“是有个男同学,希望我跟他一起去。他是广东人。”我笑了:“那为什么不告诉你爸爸,让他为你参谋参谋?”佳佳迟疑着:“同学家家境不好,人也长得不帅,我怕爸爸对他有偏见。”“看来你不太了解你爸爸。一个男孩子,长得好不好看,或者家庭条件如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个人的品质,毕竟可以决定他将来的,是他自己。我想你应该把真相告诉你爸爸,他一定会给一个恰当的建议。”
    
  佳佳任性地摇摇头:“反正不到必要的时候,我不想跟他们说的。他们就知道一天到晚说,女孩子要小心上当受骗。哪有这么容易受骗的?”“父母们总是不会希望儿女吃亏的,有时候多听听他们的话,总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我望着佳佳倔强的表情,恍惚中似乎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佳佳调转了话题,“不说这些了。小逸快放学了吧,我们一起去接他。他吵了好几次要吃肯德基了,今天我有空,我们一起去吧。”“好啊,我请客。”
    
  滨江幼儿园门口挤着很多接孩子的父母。佳佳朝里面热烈地招手:“小逸!”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快乐地越众而出。我给儿子起的名字叫包小逸,儿子真的很聪明,眉眼象极了我。小逸快乐地喊着:“妈妈!佳佳阿姨!”佳佳上去搂住他:“阿姨带你去吃肯德基好不好?”“好!”“那小逸请客好不好?”“好!小逸请客,妈妈付钱。”我和佳佳相视大笑起来。
    
  我抱着小逸和佳佳一起走出了滨江花园,身后传来一声熟悉的呼喊:“毓秀!”
    
  我站住了,开始在记忆中费力的搜索,我不敢转过身去,我用手轻抚自己的脸,我试着微笑了一下,却清楚地摸到了自己眼角的皱纹。我想起来,我已经三十岁了!
    
  儿子趴在我的肩上望着我身后的那个人,不说话。佳佳也望了望那个人,再望望我,不说话。我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心跳,但是我的身体在那一刻忽然麻木了,怎么都转动不了。我低头看着自己手上那粒闪亮的钻石,听着那人的脚步声轻轻地朝我走来,终于转到我的面前。
    
  我抬起头,终于看到他的脸。
    
  他的肤色变深了,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他的眼里满是惊喜:“真的是你?”我的声线平淡:“是我。”“我是昨天回到上海的。这些年你还好吗?”“挺好的。我还记得你说过,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们才可能一直苟活在这世上,而且越活越滋润。”大同笑了笑:“是啊。”
    
  儿子转过来,看看我,又看看他,开始吵闹起来:“妈妈,我要去吃肯德基……”大同的眼光刹那间黯淡了,“这是你的儿子?”我点头说:“是。”大同有些无所适从:“想不到,真快……”“是啊,真快。”他开始没话找话,“你更漂亮了。”“哪有?”“是真的。”
    
  小逸又吵闹起来,他的心思大概早就飞到肯德基餐厅去了。大同道:“我现在回公司报到。”我只得跟大同告别:“我就住在这里,甜品店就在前面。有空过来捧场。”“好。”我对儿子道:“小逸,跟……叔叔再见。”儿子脆生生地道:“叔叔再见。”大同笑笑:“他真可爱。”
    
  我们告别,然后分别朝着两个方向走去,如果从这个城市的上方看,我们就象同一个点里画出去的两条射线,也许永无交会的一天。
    
  佳佳看着我:“毓秀姐,我觉得你这些年来一个人真不容易。我有一个感觉,刚才那个人,不一般。”我望着她笑:“你真聪明,很象你爸爸。我想我也许真的在等这一天。可是刚才我忽然想起了一句话,‘浪子回头,不是因你,而是他心已倦’,我想我现在已经真正能够理解你母亲了,很多事情都必须顺其自然,怎么都强求不来……”佳佳有些疑惑,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想我可能还不是太明白。”
    
  “等一等!”大同的声音再次在我身后响起,我站住了,我站在那里,等着他跑到我面前,他站定后一把抓起我的手,左手无名指上那枚钻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大同眼神盈盈,“你刚才说,这个孩子叫小异?”
    
  我把儿子放下地,说道:“给叔叔做个自我介绍好吗?”
    
  “好!我叫包小逸,妈妈昨天说我三周岁了,幼儿园张老师说,小逸四岁了,王老师说小逸很乖,小逸说妈妈是天下最美丽的妈妈……”
 
很喜欢这篇文章啊!在字里行间,女生是那样的轻灵出众!一直觉得,擅长撰文的人很幸运,因为他们因此可以更为透彻地旁观和剖析世间百态、芸芸众生还有自己,生活由此而精彩且具韵味,人也变得更为诚实……
 
好文章!女主角很勇敢,和一个自己爱他比他爱自己多的人在一起需要有足够的勇气。

结尾有点戏曲化,不过到不失为一个皆大欢喜的HAPPY ENDING。
 
浪子回头,不是因你,而是他心已倦-------------:cool: :cool: :cool:
 
:) 很高兴看到大家都喜欢这篇文章。

可是,等浪子回头,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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