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hammer 发布
我的观点很清楚,只有两个,1,中国进步了,现代的富人受到更多的制约,弄死一个人,不象古时的那么容易糊弄。你要么同意要么反对,如果你反对,那就是你认为现在的富人更容易草菅人命,那你就清楚说明你的观点完了,你又退了一步,来一句“拿21世纪的案件用古时的标准来衡量,可以吗",似乎你又同意我的观点,然后又扯什么加拿大和美国,什么古代的商人妇,不知你到底想说什么。请看清楚,我说的是容易糊弄过关,并没有说这个罪在现代比古代重还是轻,容易糊弄就是容易收买官员逃避罪行,根本不涉及这个罪行是轻还是重。
2.仇恨富人最主要是因为他们比你成功富有,而不是因为富人做了什么偷税贪污等违法事情。我从来没有说过苏秀文该判什么刑,也没有任何为她开脱的意思。你要跟我辩论,就扣住这两个主题,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最初由 James 发布
现在的富人至少比古时候收敛得多了?古时候的富人可是不敢轻易拿个马车之类的去轧人的.
国外的穷人仇富心里没国内的严重?为什么?如果为富有仁的话,谁仇他?
至于说富人的财产来路不明,这只能靠法制去约束?法律约束能收效的话,90%的富人都富不起来.
如果穷人放在富人的位置,也一定会去贪,而且更凶?不错.那就让苏贵妇和农妇先调个个吧.
最初由 James 发布
你怎么得出结论现在就比古时容易糊弄?不是小瞧你,你是肯定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做这个研究的.哪怕有人向你面授机宜,恐怕都一时理解不了.
这些人(也许你是这些人的子女)值得我去仇恨么?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试问,一个无驾照的人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判?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美国和中国的司法体系完全不一样,虽然都有可能造成法不公,但民众对此的反映完全不同。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辛普森案中,检控方不可能和辛普森勾结串通,无罪认定也是由陪审团(俗称民意代表)作出,辛普森案中的司法不公主要是因为美国的reverse discrimination。这方面的文章很多,还是请你读一下。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中国的司法体系和宝马案中的司法不公,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提醒你一点,一个可以通过武警搞来假驾照,几天之内搞定受害人家属的苏女及其作为当地富豪的家庭,庭外的工作一定没少做。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您在另一个帖子里说(大意): 重判轻判都不会使我满意。对,我要求的是司法公正和透明,仅此而已。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另外,您说“如果某领导放在美国或台湾,香港的话,不仅要声明与苏女无关,而且要追究造谣媒体的法律责任”,您在西方是白白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对西方社会和政治体制如此无知。不错,在西方国家,对某领导造谣,领导可以追究造谣媒体的法律责任,但很少这样做,为什么呢? 希望你多读读书。
最初由 Black Bear 发布
这就是你保持一致的政府治下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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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让狗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