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秀文宝马案不是司法的失败而是媒体的失败(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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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富人可以请律师,中国的富人除了请律师,还可以请警察,请检察官,请法官。

苏女承认“不怎么会开车”,苏女的大款丈夫承认驾照是买来的,也就是说苏女根本没有合法驾照,那么当她驾车上路时,迟早要出事,实际已经构成了杀人的故意(当然不是预谋),这次没撞死刘女,下次就是张女。

试问,一个无驾照的人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判?

伪造驾照或者无驾照开车是违法的.
买的驾照却是个合法驾照.
就象贪污来的钱,
虽然贪污是违法的,
但花的时候,
没有人会拒绝接受的.
称之为洗钱.
 
最初由 hammer 发布


我的观点很清楚,只有两个,1,中国进步了,现代的富人受到更多的制约,弄死一个人,不象古时的那么容易糊弄。你要么同意要么反对,如果你反对,那就是你认为现在的富人更容易草菅人命,那你就清楚说明你的观点完了,你又退了一步,来一句“拿21世纪的案件用古时的标准来衡量,可以吗",似乎你又同意我的观点,然后又扯什么加拿大和美国,什么古代的商人妇,不知你到底想说什么。请看清楚,我说的是容易糊弄过关,并没有说这个罪在现代比古代重还是轻,容易糊弄就是容易收买官员逃避罪行,根本不涉及这个罪行是轻还是重。
2.仇恨富人最主要是因为他们比你成功富有,而不是因为富人做了什么偷税贪污等违法事情。我从来没有说过苏秀文该判什么刑,也没有任何为她开脱的意思。你要跟我辩论,就扣住这两个主题,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现代中国富人受到制约的功劳主要在先帝.
先帝的时代,
简直就是地主, 富农和官僚士大夫的人间地狱.
二世小留虽然为了国家的稳定,
搞了复辟,
但是伤疤还在,
官僚富人们还是怕干得太狠了,
又出个先帝.
 
4.苏秀文说“看我不撞死你”可以成为“故意杀人”的证据吗?...鉴于没有证据证明苏秀文说过这段话,就应该认为没有。

假如路上有人很用力得踢了你一脚..一般人不太会忍让吧..
然后如果对方说出挑衅得"有种你杀了我阿..."
那种情况也很少有人否决吧...:D
其实只是气话吧...
说白了...问题在于她开得是宝马...引起大家嫉妒富人得心里..
在这个缘由上..她作什么都当然被当作恶意得啦...

其实设身触地得想想...如果自己遇到同样得事情..
又刚开始驾车没多久...当然可能就是这个案子了...

ps: 媒体当然要讲negative得话..这样才卖得好...
记者越来越没有道德哩....
 
最初由 James 发布


现在的富人至少比古时候收敛得多了?古时候的富人可是不敢轻易拿个马车之类的去轧人的.

国外的穷人仇富心里没国内的严重?为什么?如果为富有仁的话,谁仇他?

至于说富人的财产来路不明,这只能靠法制去约束?法律约束能收效的话,90%的富人都富不起来.

如果穷人放在富人的位置,也一定会去贪,而且更凶?不错.那就让苏贵妇和农妇先调个个吧.

现在是法制社会...相比富人都会聪明点不犯这种事情...毕竟不是黑社会头头...

国外比较正视财富...国内太多穷人..自己又没办法变富...所以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咯...

富人财产来路不明...很大部分吧...不过似乎现在如此清廉得官..或者自己当官如此清廉得不多哦...问题是当官得作多少事了..

不懂...穷人知识水平和社会常识一般偏低...有时候乡下人不懂道理也是常有的事情..
 
最初由 James 发布


你怎么得出结论现在就比古时容易糊弄?不是小瞧你,你是肯定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做这个研究的.哪怕有人向你面授机宜,恐怕都一时理解不了.

这些人(也许你是这些人的子女)值得我去仇恨么?

你自以为自己的水平高,那就看看你的水平高在哪里.
我认为古代比现代容易糊弄,你认为我说的不对,你就应该举出证据反驳,我懂不懂研究跟我得出这个结论是否正确有什么关系呢,我水平低,不可以照搬他人的结论吗。我看天气预报知道明天要下雪,一定要懂研究吗?你非常可笑地认定我不懂研究来驳斥我的观点,你不觉得你连基本的逻辑常识都没有吗?

“这些人(也许你是这些人的子女)值得我去仇恨么?",这句话你是针对我第二个观点。首先,我的观点没有说是你仇视富人,你结果自己就把自己套进去了,你不仇视富人跟我的观点有关吗?只能说明的一点就是你自己认为自己是穷人。

可以告诉你的是,我不是小留,考过托考过G,也在这里读过书,说到研究,自信哪一点也不会比你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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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问,一个无驾照的人撞死了人,应该怎么判?

In some states, there is a crime called "indifference to human life", that are somewhere in between 2nd and 3rd degree murder. Punishable by up to life in prison.

Every year, a few illegal Mexicans will face this.

So yes, if you drive without proper skill, yuo can go to jail for life.
 
最初由 James 发布


你怎么得出结论现在就比古时容易糊弄?不是小瞧你,你是肯定不知道如何下手去做这个研究的.哪怕有人向你面授机宜,恐怕都一时理解不了.

这些人(也许你是这些人的子女)值得我去仇恨么?

德高望重如James者,在辩论中说出这样的话,让我跌破眼镜。

开个玩笑,大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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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中国的司法体系完全不一样,虽然都有可能造成法不公,但民众对此的反映完全不同。

承认这点你就不应该总是发牢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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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普森案中,检控方不可能和辛普森勾结串通,无罪认定也是由陪审团(俗称民意代表)作出,辛普森案中的司法不公主要是因为美国的reverse discrimination。这方面的文章很多,还是请你读一下。

不公就是不公,可见连你们心目中的米国都有不公,中国开始实行法制才几年,多包容一些吧。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中国的司法体系和宝马案中的司法不公,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提醒你一点,一个可以通过武警搞来假驾照,几天之内搞定受害人家属的苏女及其作为当地富豪的家庭,庭外的工作一定没少做。

在中国买一个假驾照还算什么大本事?买一个名校的假文凭也是街头巷议都可以办到的。需要注意的是这是不法分子的勾当,和政府行为无关。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您在另一个帖子里说(大意): 重判轻判都不会使我满意。对,我要求的是司法公正和透明,仅此而已。

你没理解我的意思。我是说即使判的再公正再透明,你小V永远是不满意的。现在这个案子又重审了。咱
们看你小V的反应了。
最初由 visitor 发布

另外,您说“如果某领导放在美国或台湾,香港的话,不仅要声明与苏女无关,而且要追究造谣媒体的法律责任”,您在西方是白白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对西方社会和政治体制如此无知。不错,在西方国家,对某领导造谣,领导可以追究造谣媒体的法律责任,但很少这样做,为什么呢? 希望你多读读书。

不要睁着眼说瞎话,台湾政要控告媒体诽谤的还少吗?西方领导告媒体的少,其主要原因是媒体不像大陆
,台湾的媒体在没有确凿证据时就造谣。大陆领导还不习惯告媒体。台湾可是司空见惯了。
 
最初由 trade 发布


德高望重如James者,在辩论中说出这样的话,让我跌破眼镜。

开个玩笑,大家继续。

是啊,对那些替权贵说话的人,我无法冷静。就象前一阵子有人骂中国时我也无法冷静一样。需要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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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保持一致的政府治下的社会.

http://jojo.jojohot.com/dispbbs.asp?BoardID=123&id=11416&replyID=140976&star=1&skin=

良心让狗吃了.

你如果想骂街的话请到厕所里去。不要臭了这个话题。你有同情心是好事情。你觉得你做领导就可以“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了?如果你把镜头转向六十年前的中国各个角落,比这惨的何止上百倍。如果你把镜头对准和中国国情差不多的印度,可以发现比这悲惨的多了去了。即使是纽约120街以后,你可以找到比这更惨的镜头。看一个社会是不是进步要看她的发展。不能只盯住一些阴暗面不放。那是最典型的盲人摸象。既然你能,请你出一个建国良策,仅仅靠抱怨就能解决问题了?
 
最初由 James 发布


是啊,对那些替权贵说话的人,我无法冷静。就象前一阵子有人骂中国时我也无法冷静一样。需要修炼。


老J,冷静一些,好像跑题了。我们许多人在此反对对宝马案上纲上线,并不是为权贵辩护,实在是为老百姓辩护。如果检方在重审此案是能证明苏女士故意撞人,我们都拥护对其绳之以法。如果能证明某领导的确运用关系庇护苏女士,不用说,中国派系斗争那么激烈,对手很快会利用此事将其打翻在地,为网民们出口恶气。但是如果没有证明他们有罪前,硬要说她们贪赃枉法,你就不怕冤枉好人?
 
我记得西方有个哲人说的一句话,大意是国家依赖于帝王,帝王依赖于大臣,大臣依赖于人民。国家的好坏不仅仅是当官的事。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在国内卖一个产品,就会千方百计讨好对方负责人,别人也有给我送礼的时候,数额大了也就是行贿受贿。如果我能以5块钱买到一个盗版的软件,那是绝不会花1000块钱去买个正版的,如果能以1000块钱买块土地,那也绝不会花10000块钱,再狠的就是周正毅。各位所憎恶的国内各种腐败是有相当广泛的民众基础
我毫不怀疑关明波收买了法官,公安,只是再审时该案还是应该以法律事实为基础,不管现行法律合不合理,如果受民众的压力而作出有悖法律的判决,才是最大的倒退
 
那么该如何解释,事件发生后主流媒体,令人费解的沉默呢?怀疑顶楼是关总顾用的枪手。
 
有个疑问 --- 买来的驾照(或者具体地说:通过贿赂权威机构人员,没有通过合法途径和手续,没有参加学习和通过考试,得来的驾照),是属于有效驾照还是无效驾照??在驾驶机动车肇事后是不是属于无照驾驶?

原文说:”她的驾照是买来的(注意仍然不属于“无照驾驶”,只能用“欺诈罪”重新立案起诉她)”

捶妮春说:“伪造驾照或者无驾照开车是违法的.买的驾照却是个合法驾照.就象贪污来的钱,虽然贪污是违法的,但花的时候,没有人会拒绝接受的.


这个小问题我有点搞糊涂了。
 
当然是属于有效驾照。
就象雍亲王通过篡改康熙遗诏,当了皇帝,你能说他是假皇帝?
只是, 如果用“欺诈罪”另行立案,因为她欺诈而造成了致死人命的严重后果,结果也不应该好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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