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没有规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而中国法律则强调“瞻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由于东西方观念的差异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对孝顺不同的理解。
负担在哪里呢?
其一:现今中国也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一代独生子(1977年左右)已经成家立业,他们除了要负担家庭的责任外,还有瞻养双方父母(四位老人)的责任。如果双方父母既没有收入,又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话,那对于子女而言,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其二: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于是70岁的父母,50岁的子女,20岁的孙子的三世同堂已经很常见。50的子女瞻养双方父母、供儿读书的负担有多重呢?如果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中华美德的孝顺,会逐渐演变成沉重的负担。
不过楼主应该不会有这么多麻烦,和家人关系融洽,让你感到的人生幸福会远远大于Ph.D,要懂得享受这份幸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