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d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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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enx98 发布
美国法律没有规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而中国法律则强调“瞻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由于东西方观念的差异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造成了对孝顺不同的理解。
负担在哪里呢?
其一:现今中国也已经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第一代独生子(1977年左右)已经成家立业,他们除了要负担家庭的责任外,还有瞻养双方父母(四位老人)的责任。如果双方父母既没有收入,又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话,那对于子女而言,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其二: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于是70岁的父母,50岁的子女,20岁的孙子的三世同堂已经很常见。50的子女瞻养双方父母、供儿读书的负担有多重呢?如果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被称为中华美德的孝顺,会逐渐演变成沉重的负担。
不过楼主应该不会有这么多麻烦,和家人关系融洽,让你感到人生幸福会大于远远Ph.D,要懂得享受这份幸福哦。
70 50 20这个年龄的确比较尴尬
在中国正常情况下女人50岁就退休了,老人寿命长了通常在75左右,相对20岁多一点的子女通常不是还在读大学读硕读博还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是早早中专毕业现在拿着一份不算太高的收入。老人寿命越来越长,子女独立越来越晚(有些26、7岁了还不能拿份稳定的收入),中间一代退休又早(相比加拿大的65岁),而且大多数没退休的人还面临着下岗。确实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不过话说回来,楼主很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