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来讨论一下同居这个问题吧!!!

最初由 Mutou 发布
同居是个模糊概念,为了避免(或澄清)混淆,是不是可以作如下的分类
(1)婚姻外的性行为
长期或偶然,可能发生在很年轻时出于性好奇,也可能发生在中年出于寂寞;可能仅仅是一夜情,也可能斯守了几年。但不管是由于?..
说得不错!!我举双手加上我的双脚赞同~~:D
 
自认为自己是聪明的人往往是个蠢材~无聊的话题!!我不再对这个帖子发表看法了~
 
最初由 小狗宝宝 发布
我想没有很多人愿意说出来
毕竟这个网站不是年轻人居多
就算说,我想也不会发张帖子明目张胆吧。。。

这个问题在丫头发的帖子什么给同居的女人一把伞上,有很多人讨论过了
你可以去看看

同意同意!:blink:
 
secret girl !!!
你到是一个好翻译!不过我有请你翻译吗?你的----有点烦!
 
I'M JUST BEING HELPFUL!! 不准你欺负我们女生!

最初由 andy 发布
secret girl !!!
你到是一个好翻译!不过我有请你翻译吗?你的----有点烦!
 
1。两人因为相爱/有感情想在一起共同生活,至于有没有那一纸证书暂时还不重要。咱们总督不是到了临上任前才赶紧跟她的PARTNER办了手续的吗?在加拿大,同居和结婚的地位基本是一样的。报税上就体现出来了。
2。两人因为利益/需要而同居,例如:SHARE 住房,互相帮助(女帮男做饭,男帮女买菜),生理上的需要等等,过段时间因为各种原因分手也容易,大家一拍两散,各不相欠,也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不犯法,同居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至于有没有爱,并不是很重要,结婚了就一定有爱吗?
 
最初由 andy 发布
没有拉!!!!!!!!!!!!!!!!!!!!!!!!!!!!!!
不过我说拉你不要生气压!如果他不是近视怎么会找你那!:)
都说不要生气拉!好拉!对不起!
不要忘了!哈哈!我叫Andy!

不要让我在CU碰到你, 否则~~~~~~!!!:flaming: :D
 
我觉得不要搞得这么绝对吧,也要允许有人不同居就结婚嘛。

同居在加拿大受到法律保护,说明加拿大民众的宽容,但并不表示同居一定比结婚高尚和时尚。就象3月8日给妇女放假,实际上还是一种对弱势群体的补偿。大家不会觉得妇女的地位一定比男人高。

看看前面的帖子,好象不同居的倒有了过失,或至少吃了亏。大家都这么觉得吗?
:D
 
不要让我在CU碰到你, 否则~~~~~~!!!


最后编辑由 maymay 在 07-22 11:41 AM




老大!what do you think who are you ?
我叫ANDY!不要忘了!哼!!!!!!!!!!!!!!!!!!!!!!!!!!!!!!!!:P
 
I'M JUST BEING HELPFUL!! 不准你欺负我们女生!

what do you think who are you----------------------------------------too?

何必惹尘埃!!!!!!!!!!!!!!!!!!!!?
 
最初由 颠道人 发布
哈哈!
Sage长老的观点真让人大跌眼镜啊!

赔我的眼镜来~~!

我怀疑 你 是否 明白 "大跌眼镜" 是 什么意思.
 
最初由 andy 发布

what do you think who are you----------------------------------------too?

你英文这么糟就不要献丑了吧.
 
老大:总算看到你的个性签名了。:D
一直都在说,同居是个人选择。现在的趋向不是同居为时尚,而是同居是耻辱,不能登大雅之堂!将同居比作三八妇女节也不妥。这本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更谈不上弱势群体。我在丫头的帖子里说过:同居不是耻辱,不是潮流,而是人生的必经之路。
另,给不了解sage的选手:我的观点仅代表我个人。


最初由 笑言 发布
我觉得不要搞得这么绝对吧,也要允许有人不同居就结婚嘛。

同居在加拿大受到法律保护,说明加拿大民众的宽容,但并不表示同居一定比结婚高尚和时尚。就象3月8日给妇女放假,实际上还是一种对弱势群体的补偿。大家...
 
最初由 sage 发布
很难想象没有经过同居考验的新婚生活是什么样的。

在同居的过程中,我们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和极限:有些可以妥协;有些可以但不愿意;还有些不能妥协的原则问题。象婚姻一样,这是一个漫长的磨合过程。但与婚姻...

婚前同居的确有理性,大大减少了结婚的盲目性,相信这也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一个象征。
很难想象一个落后贫穷的社会会接受婚前同居,只有文明发达男女平等的社会(地区)才有可能选择婚前同居。
如果女性把自己定位在弱势群体上,那受伤害的自然是女性,这其实和同居已没有关系了。

让时间说话吧,社会的进步是谁也挡不住的。
 
最初由 老华侨 发布
1。两人因为相爱/有感情想在一起共同生活,至于有没有那一纸证书暂时还不重要。咱们总督不是到了临上任前才赶紧跟她的PARTNER办了手续的吗?在加拿大,同居和结婚的地位基本是一样的。报税上就体现出来了。
2。两人... 大家都是成年人,只要不犯法,同居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老华侨的帖子很对老顽童的口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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