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Karl 发布
多谢大家关心。我今天下午去,提交了一封措词比较强硬的信,说明了情况,而且和landlord吵了一架。那个家伙确实态度极差,她要求我房间打扫得可以马上就能住进人来,这合理吗?我要求和她的supervisor通电话,她说,没有,这里就是我,没有上级了。但是她的头衔是property manager。
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打扫一切,炉子上有些污垢我确实无法擦干净(没有合适的工具),但整体上绝对是general clean. 刚刚仔细看了原来签的lease,居然要求我在搬家的时候wax all tile floors. 这一点我确实没有做,因为我没有注意这一点,而且最后发给我的notice of vacating上没有说。――如果将来上法庭,这可能是对我不利的唯一的一点。这一部分至多cost $10.
因为在所有的文件中,没有要求要把房间打扫到何种干净程度,所以,我还是比较有信心的。我感觉,这个家伙基本的思想是不想退我的钥匙押金,如果能蒙一把,再蒙一把。总共几十块钱的事情,我不知道他们想不想上法庭。对了,小额法庭的费用大概是多少?
我是4月30日搬出来的,5月25日收到的信。
到底要罚你多少钱啊,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是那个$10块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