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len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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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eventyfive 发布
如果丈夫打了妻子,妻子离开,在中国丈夫追出去,是正常的呵呵,试想:不追的话,会有人起诉否。
老外是看到男人打了女人又在追女人,老实说别说看到男人打了女人。光看到有人在追逐,就可以报告巡警有人在大街上追逐,逃的人神色惊慌。就这句话。警察就会来处理了。报告的人不用怪罪。
说实话。老外最后说:你们中国人怎么这样。大家都听了不爽吧。其实想不听到这样的观点不用非要遵守法律把丈夫送进去。只要丈夫和妻子分别单方面(注意,是单方面。一起会引起人们产生是男子胁迫女子出口供的嫌疑)公开向报警的证人道谢,同时解释他们不希望发生丈夫上庭的事情,强调他们夫妻关系很好。一切都可以庭解,何况有陪审团,这样的案件得到陪审团的理解也不是难事。如果报警方面真是好心报警,那么他在了解了双方是夫妻口角后。他当然希望双方合好。他那方面也可以撤诉。那还有什么问题?大家都知道有起诉方案件才成立调查组。那么谁起诉了呢?呵呵。
最初由 kool 发布
你道是比较客观的在讨论问题, 我来这里15年了, 我不知你来多久, 我试问, 你对这里法律了解多少, 生活中涉及的事是很多的, 如果都教条的说某人无视法律而没有人情可言的话, 那这里真的什么事都不用做了, 天天开庭, 而且到处是法庭, 不需要其他什么机构了, 而且各个省在法律上还有不同的规定。。如果你不是太麻烦的话, 我们不妨做个试验, 让事实说话。。你我可以经常在一起, 我可以保证你不出一个月, 我可以让你也见官。。怎么样打个赌??
所以说, 我在这里并没有在支持暴力行为, 特别是家庭暴力, 我这是在阐明一个简单的个人观点, 就是具体的事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要区分家庭问题, 偶发的行为过当, 和真正的暴力行为,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要缺乏人情的一概而论。
最初由 一口大锅 发布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
最初由 一口大锅 发布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
最初由 一口大锅 发布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