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 在加拿大打老婆的故事

最初由 kool 发布


想拿故事的一半来举例如何处理此事。。呵呵, 按你的说法, 你打的是911, 应该在对接线员述说情况的时候, 应先叫救命车, 可能杀人了。。有生命危险, 再叫消防车, 也可能人肉炸弹, 要和女的同归于尽。。警察可以最后来勘查现场就可以了。,,这样估计和假设都很合理
你这就是瞎搅和了:blink:
 
最初由 Kent以东首帅哥 发布
如果要是一个人在法庭上都没法证明自己和老婆互相有多爱, 当天的事是怎么一回事, 那也...

相爱不成立,打人成立.把那个男的拉出去毙了...:mad:
 
最初由 kool 发布


想拿故事的一半来举例如何处理此事。。呵呵, 按你的说法, 你打的是911, 应该在对接线员述说情况的时候, 应先叫救命车, 可能杀人了。。有生命危险, 再叫消防车, 也可能人肉炸弹, 要和女的同归于尽。。警察可以最后来勘查现场就可以了。,,这样估计和假设都很合理
我们只管打911如实汇报情况, 至於派救护车还消防车, 那不是报案人能够控制的吧. :rolleyes:
 
如果丈夫打了妻子,妻子离开,在中国丈夫追出去,是正常的呵呵,试想:不追的话,会有人起诉否。
老外是看到男人打了女人又在追女人,老实说别说看到男人打了女人。光看到有人在追逐,就可以报告巡警有人在大街上追逐,逃的人神色惊慌。就这句话。警察就会来处理了。报告的人不用怪罪。



说实话。老外最后说:你们中国人怎么这样。大家都听了不爽吧。其实想不听到这样的观点不用非要遵守法律把丈夫送进去。只要丈夫和妻子分别单方面(注意,是单方面。一起会引起人们产生是男子胁迫女子出口供的嫌疑)公开向报警的证人道谢,同时解释他们不希望发生丈夫上庭的事情,强调他们夫妻关系很好。一切都可以庭解,何况有陪审团,这样的案件得到陪审团的理解也不是难事。如果报警方面真是好心报警,那么他在了解了双方是夫妻口角后。他当然希望双方合好。他那方面也可以撤诉。那还有什么问题?大家都知道有起诉方案件才成立调查组。那么谁起诉了呢?呵呵。
 
最初由 fallenheart 发布

你这就是瞎搅和了:blink:

你也看出来了? 呵呵。。。 你从上次就开始和我瞎搅和
 
最初由 seventyfive 发布
如果丈夫打了妻子,妻子离开,在中国丈夫追出去,是正常的呵呵,试想:不追的话,会有人起诉否。
老外是看到男人打了女人又在追女人,老实说别说看到男人打了女人。光看到有人在追逐,就可以报告巡警有人在大街上追逐,逃的人神色惊慌。就这句话。警察就会来处理了。报告的人不用怪罪。



说实话。老外最后说:你们中国人怎么这样。大家都听了不爽吧。其实想不听到这样的观点不用非要遵守法律把丈夫送进去。只要丈夫和妻子分别单方面(注意,是单方面。一起会引起人们产生是男子胁迫女子出口供的嫌疑)公开向报警的证人道谢,同时解释他们不希望发生丈夫上庭的事情,强调他们夫妻关系很好。一切都可以庭解,何况有陪审团,这样的案件得到陪审团的理解也不是难事。如果报警方面真是好心报警,那么他在了解了双方是夫妻口角后。他当然希望双方合好。他那方面也可以撤诉。那还有什么问题?大家都知道有起诉方案件才成立调查组。那么谁起诉了呢?呵呵。

警察起诉, 问题解决不会这么简单。 过去这类是在这里发生很多, 而且所产生的家庭后遗症很多。。。
 
最初由 kool 发布


你也看出来了? 呵呵。。。 你从上次就开始和我瞎搅和

论到瞎搅和的本领,CFC数你第一
从你"原创"的诗到关于家庭暴力的讨论,无不反映出你瞎搅和的特点

就common sense而言,看到一个女的在前面边哭边跑,后面有个男的边喊边追,有多少人打911的时候会想到人肉炸弹,会要消防车,你这不是瞎搅和是什么?
 
最初由 fallenheart 发布


论到瞎搅和的本领,CFC数你第一
从你"原创"的诗到关于家庭暴力的讨论,无不反映出你瞎搅和的特点

就common sense而言,看到一个女的在前面边哭边跑,后面有个男的边喊边追,有多少人打911的时候会想到人肉炸弹,会要消防车,你这不是瞎搅和是什么?

哈哈, 终于说出你的目的了, 你如此成心的和我过不去, 那就没必要在讨论了。
 
别争了.那个男到底还在不在OU读书了.出来给你老婆到个歉,回家该干吗干什么去吧...
 
最初由 kool 发布


你道是比较客观的在讨论问题, 我来这里15年了, 我不知你来多久, 我试问, 你对这里法律了解多少, 生活中涉及的事是很多的, 如果都教条的说某人无视法律而没有人情可言的话, 那这里真的什么事都不用做了, 天天开庭, 而且到处是法庭, 不需要其他什么机构了, 而且各个省在法律上还有不同的规定。。如果你不是太麻烦的话, 我们不妨做个试验, 让事实说话。。你我可以经常在一起, 我可以保证你不出一个月, 我可以让你也见官。。怎么样打个赌??

所以说, 我在这里并没有在支持暴力行为, 特别是家庭暴力, 我这是在阐明一个简单的个人观点, 就是具体的事件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见,要区分家庭问题, 偶发的行为过当, 和真正的暴力行为, 具体事情具体分析。。不要缺乏人情的一概而论。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
 
最初由 一口大锅 发布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

停...
中国人被世界了解已成事实.更别说加拿大人了...
 
最初由 一口大锅 发布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

"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
知道你的意思,但得换种说法.得具体说明...
 
最初由 一口大锅 发布


那就和你讨论一下吧,首先,来这里多久不是个问题,问题是是否真的把加拿大当做自己的家了,既然来了15年,想必早已经拿到加拿大护照,那么在法律上已经是一个加拿大人了。

对法律的了解程度也不是障碍,不管了解与否,要有自觉的法律意识,若真的是在不了解法律的基础上违反了一些规定,就我所知,有时候法律也有因此网开一面的时候,但不能把这个当作自己不去学习法律的护身符。这个例子里,每一个来加拿大的人都应该听说过家庭暴力是违法的吧,那么当众打老婆这件事只能理解为对法律制度的不屑。

还有你说的天天什么也不用做,天天开庭,一个社会要保持稳定,是需要一整套法律体系来维持的,既然在这套法律下,加拿大人过的很好,为什么中国人不行呢?而且见官在中国可能被理解为一种丢人的行为,但在这里,出庭本身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发言权和知情权,并不是一件坏事。还是那句话,要是一定要用中国的思维方式在这里生活,那举步为坚只能是自己。

还有你说让我和你经常在一起,保证让我见官,这个话说的恐怕就有点过了吧,如果你想摆事实,我可以告诉你,我天天出门办事,天天和加拿大人打交道,至今还没被处罚过,如果和你在一起我就一定要见官,我还真想不出来我能干吗,有点恐怖哦。

最后我想说明的是,不管移民也好,留学生也好,时刻意识到这里是加拿大,在这里需要用不同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问题,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将会让所有的华人也会更容易地被这个社会认同,让堂人街也变成开放的街道,也让加拿大人有更多的机会了解中国人。在法律上,一些中国人已经变成了这里的主人,但在观念上,却还是客人,中国人如果总吧自己当客人,怎么能怪加拿大人也把我们当客人呢?

换了思维方式不是不好,就是每天都得装..憋着怪难受的...
 
最初由 小C 发布


停...
中国人被世界了解已成事实.更别说加拿大人了...

你认为世界很了解中国吗?你可以去看看美国人在90年代末拍的关于中国国情的记录片,你就知道这些西方人对中国的认识是一种什么样的程度了。说话要有力度,如果想讨论问题就拿出点讨论问题的样子来。
 
最初由 小C 发布


"多对加拿大人的行为模式有一点认同感"
知道你的意思,但得换种说法.得具体说明...

这话你到是说对了,不管我们生活在什么地方,骨子里都还是中国人,既然是中国人,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中国人的行为习惯,只是当意识到这种习惯与加拿大社会有冲突的时候,是不是应该想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来解决?或者说多了解加拿大的习惯,让自己的行为避免与这个社会相冲突。电影《刮痧》实际上已经反映的很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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