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soldier 发布
你真是笑死我了,我很同意您的"潜伏期和诱发点的关系"论点,也就是说911的成因不在布什,您实际是反驳了子龙的"美国选择了布什,有了911",对于这一点,你可能没有意识到。
再说一遍,算是我对您的"潜伏期和诱发点的关系"论点的回答: 911的时候,布什刚上台没多久,拉登在布什上台前几年就开始策划911,劫机者在布什上台前就去学开飞机了。那时候,布什最大不过是一州长,省部级干部。你恐怕没证据说美国不选择布什,就没有911,美国就是选了你,劫机者也照样撞大楼,除非美国选了拉登。
拿几十艘军舰,数百架飞机的千里奔袭和几个劫机者相提并论,可见你对军事的无知。你企图用日本偷袭珍珠港来支持子龙的"美国选择了布什,有了911",容易被人理解为"美国选择了罗斯福,有了偷袭珍珠港,有了战争"。还有,日本偷袭珍珠港和911类比,容易让人们更加不喜欢拉登,进而支持布什。对于这两点,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这和你的逻辑思维和知识水平有关。
前面咱说了,您就饶了我吧,您就当我理屈词穷。不知您自己注意到了没有? 自从咱俩在中国应该反思对越战争上达成共识之后,您最近好像有点情不自禁地在我后面跟贴。
话扯远了,回到选举上。
俺知道你没搞明白因果关系,所以才会说出上面这番违背基本常识的笑话。这里的道
理其实不难懂,你也不要装着笑过了头,那对你掩盖你的病态逻缉一点帮助都没有,
有机会找一本哲学启蒙书看看,也许对你不再闹笑话有帮助。
下面来看你闹的笑话:
你说:【我很同意您的"潜伏期和诱发点的关系"论点,也就是说911的成因不在布什,。。】
众所周知,一件事的发生的条件并不一定导至该事的发生的结果。这里有充分和必
要条件关系。在一个多重条件下引起的事件中,根据哲学原理,只有当所有多重条
件全部附合,那么结果才能产生。比如某甲被汽车撞死了。那么这个事件的结果告
诉我们:至少有两个条件发生才能产生这个结果:1。汽车撞上了某甲;2。汽车的
速度足以撞死人。也就是说:假如一个N条件的事件发生了,那么当且仅当这N个条
件都满足了,才会有事件的结果。同理,当我们知道了一个多重条件下引起的事件
结果,我们就能推知所有满足这个事件的条件都被满足了。所以,假如N条件的事件
仅当(N-1)的条件满足时,如果你还会思考,你说这事件会发生吗?
现在来看911事件。发生911事件的条件谁都知道是多重因素促成的。布什政府的疏
于防范在美国国会不久前的听证会上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假如布什政府能够早点听
从FBI和CIA的警告,结果就很可能完全不同了。现在,你的笑话里说:911的成因不在布什。
假如你是说:布什不是造成911的所有条件,那白痴也知道。但布什确确实实是911的
N个满足条件中的一个。原因我已经在上面说了。
明白了这一浅显的哲学因果原理,你现在就不应该再说出让人笑掉大牙的那类话了,
什么“美国就是选了你,劫机者也照样撞大楼,除非美国选了拉登。”。 美国选了
布什以外的别人当然有可能防止911,只要一个能听从美国情报系统的预期警告并立
即作出防范的人就行了。
嗨,其实就这点道理,小学生也早明白了。碰上了你,真让人费劲。你其他的话都
不值一驳,留着你自己反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