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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两名留学生被杀 我的看法

mamao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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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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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看到一个英语写就的所谓的report,大揭”内情“,但是奇怪的是这篇report无确切出处,但是写得却很正规的样子。在一些中文网上不少人也在传这个reporte的中译。

所谓内情,无非两点:
一是被害人的父母亲有问题;
二是被害人本身在ottawa上学期间行为不规:
先是说不是好学生到处玩乐,进一步发展到当天被杀时这两名被害者在卫生间进行了不合法的勾当。

实际上,世间评论对中国留学生被害事件的评论发展到这种地步,是绝对可耻的。

我们做个大胆假设,假如两名被害人本人就是贪官,到ottawa来花钱,但是他们是怎么死亡的? 是被无辜枪杀的。
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年轻的生命在无意间意外被杀,远离故土,远离亲人。

我们可以憎恨贪官,但是不能把两个概念混起来:贪污者经过法律程序被处决,大快人心,这是正常的思维;有污点者,在社会治安出现问题的情况下被杀,非正常死亡,是不是他们就应该死,不值得同情?!

最后一点,有人怀疑被害人在卫生间做了违法的事,这种违法的事估计与杀人者有关,故被杀。可以这么推测,但是这种说法需要铁的证据,不能这么信口雌黄。严重的话,可以被控诉为”诽谤罪“。

理性思考留学生被害事件是应该的,分析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应该的,但是在其中掺杂人性中比较阴暗的因素,就不能不让我们惊讶和悲叹了。
 
"但是他们是怎么死亡的? 是被无辜枪杀的。" ( mamaomao )

我不知道"被无辜枪杀"应该是"结论"还是"证据", 但这几个字应该是很有分量的, 不知道有没有出处.
 
最初由 streetrunner 发布
"但是他们是怎么死亡的? 是被无辜枪杀的。" ( mamaomao )

我不知道"被无辜枪杀"应该是"结论"还是"证据", 但这几个字应该是很有分量的, 不知道有没有出处.

你的质疑,我可以归结为两种可能:
1是两名被害人与杀人者有过争执,然后被杀。 与人争执但是结果被杀,我认为绝对是无辜的。是不是有些人认为你站在哪里不动没与人争吵结果被杀才算无辜呢?

2是在没有进一步证据的情况下,当地主要的”能负起责任“的媒介都认为是”无辜“被杀。
如果你相信,被害人与杀人者在卫生间有过违法的关系,故被杀,即被害人不是无辜的,那么需要你给出可信的证据。也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就目前来看,根据揭露的证据,被害人无辜被杀的可能性大于”不是无辜“被杀的可能性。
 
最初由 生活是公平的 发布
这里是论坛,不是法院,只要合乎逻辑的言论都可以发表。我也假设一下,如果辩护律师提出被害人在言语中有侮辱疑犯的言论,甚至是恐吓该怎么办?
 
最初由 生活是公平的 发布
这里是论坛,不是法院,只要合乎逻辑的言论都可以发表。

是的,这不是法庭上。
但是论坛和法庭,都是人处在其中,话从口出。
唯一的区别是一个不需要负责任,另一个却是绝对要负责任。

大家都知道,人言可畏,人言可杀人。
在案件没有了结之前,有万千的可能性,其中绝对有一种可能性是”当事人(如被害人的亲属)被某种事后被证明为虚妄流言或者谣传而被气绝,这就是无形的匕首在杀人“
谁在握着这把无形的匕首,每个在中间传播过这种流言的人,都可以说不是自己拿着这把武器,也不想去杀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责任从自己心灵上轻轻地推开。

既然无多少责任需要负责,在自己心里也不必为之有良心的发现,当然就可以想什么就说什么了。更何况现在有了无所不能互联网,有什么话不可以从人口里放出来?!
 
If there's body contact....self defence?

I'm just kidding. Please ignore.
 
最初由 mamaomao 发布


是的,这不是法庭上。
但是论坛和法庭,都是人处在其中,话从口出。
唯一的区别是一个不需要负责任,另一个却是绝对要负责任。

大家都知道,人言可畏,人言可杀人。
在案件没有了结之前,有万千的可能性,其中绝对有一种可能性是”当事人(如被害人的亲属)被某种事后被证明为虚妄流言或者谣传而被气绝,这就是无形的匕首在杀人“
谁在握着这把无形的匕首,每个在中间传播过这种流言的人,都可以说不是自己拿着这把武器,也不想去杀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责任从自己心灵上轻轻地推开。

既然无多少责任需要负责,在自己心里也不必为之有良心的发现,当然就可以想什么就说什么了。更何况现在有了无所不能互联网,有什么话不可以从人口里放出来?!


只要是符合生活逻辑的言论都可以发表。谈不上“人言可畏”甚至“人言杀人”。补充一句,我个人也认为那个REPORT是胡说八道。但是案件本身,实在是可以引起很多符合逻辑的假设。那个REPORT是以肯定的语气,而不是以假设的语气来陈述的。
 
最初由 mamaomao 发布


看来这是你的信奉“谈不上“人言可畏”甚至“人言杀人”。
既然如此,我认输,无言。

对不起,我的表述不完整,抱歉。
 
我觉得事情的内情应该由警方来公布,任何其他人在这里猜测都是没有必要和意义的.
 
最初由 渥太华的春天 发布
我觉得事情的内情应该由警方来公布,任何其他人在这里猜测都是没有必要和意义的.

警方不知道是否会公布细节。
 
Are you pondering what I'm pondering? - Pinkie and Brain
 
最初由 mamaomao 发布
我们做个大胆假设,假如两名被害人本人就是贪官,到ottawa来花钱,但是他们是怎么死亡的? 是被无辜枪杀的。
有这一点就足够了,年轻的生命在无意间意外被杀,远离故土,远离亲人。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就印证了一个道理: 天理循环,因果报应.
 
最初由 mamaomao 发布
是被无辜枪杀的。

mamaomao兄,你的观点,我没有兴趣。但是,显然你不知道法律上的无辜(Innocent)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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