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过分?不明白熊猫的意思。美国历史学家Garry Wills有一句名言:We Americans tend not to value government as a force for good, but to tolerate it as a necessary evil(出自其著作A Necessary Evil: A History Of American Distrust Of Government)
也就是说,政府是一种灾祸,越少越好。对公民可以采取无罪推定的法律原则,但对政府,宁可认为它是邪恶的。
版主和网友的关系,非常类似政府和公民的关系。靠民主选举的透明手续上台执政的美国政府,尚且被指责成是necessary evil,我在不明所以然的情况下假定他辟邪有可能黑箱作业有什么过分的?
最初由 大熊猫 发布
没什么说的了,都这样的阴暗心理还喊个狗屁民主啊。panzer这样的我见得多了,喊得最凶,给别人叩高帽子,不长脑子,出了事,跑得最快。大屁股,你这人太狭隘,充其量是个革命党,只会搞破坏,连大家心平气和的谈话都不会,张嘴就挖苦人。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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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真想讨论问题,就客观点。别一回贴子就云山雾罩,看起来旁征博引,全市不着边的话。我问你口气是不是假定,你怎么不回答?你可以假定,我就不可以?我揭露你什么隐私了?你屁股大?
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我还真以为你有了点进步,看来全是假的。我曾经提到过某网友儿子已经十多岁了,这并不违反加拿大任何一条法律。
而这只熊猫不然,他企图到处宣扬我大某人脑子有病,这是不折不扣的违反法律的行为,是游戏规则所不允许的。
我的版主大人,搞明白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