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64照片和类似问题

DD的新年目标

  • 进入IB班――让老爸高兴,也算是出国的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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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决战滑铁卢――我绝不会是拿破仑,即使我是,我也要改写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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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道学校里那个中国MM的名字――:blowzy:连名字都不知道,不算暗恋吧:blow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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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学会几个菜――好久没做了,前几天炒白菜都炒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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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育课及格――及格是没问题,尤其是我的health是在加分,可是Football就好头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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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mm...想回中国一次,但是有不想回,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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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一条――希望能见到CFC的GGJJ们。也2003年唯一一个与网络有关的愿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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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最基本的言论自由----thats the bottom line
when 选举政治论坛斑竹, i did 投辟邪一票, yes, i know 他的水平about the same like mine也就泡泡茶馆, i believe一个斑竹even a leader of a country不需要具备这么多条件, as long he 有气量, "yi de fu ren"---as 辟邪 once taught me, but 我really失望.
64 and other敏感话题 在comefromchina这个坛子 多的是, couple days ago we just had"广西吃人狂潮真相",remember人在天涯 said:"广西的落后和广西干部的素质是紧密相连的,市里区里的领导都是县里,地区提拔上去的,泥腿子领导笔杆子,能有什么发展.而每每一到运动,广西的干部从来都是中央说一分,广西做十分,左到极点." .....now see, 辟邪真相广西的干部.

agree with 海子 ,"我们不要忘记了CCP也在进步,时代也在进步"。Kent以东首帅哥asked"俺们小百姓说了不算,没人听,那怎么办?", i think we should start from respect the other's 最基本的言论自由.

sorry for those copy and paste
 
最初由 辟邪 发布


我说你违法了吗?

参见我楼上不远处的回贴,我真的开始担心起来!
 
最初由 辟邪 发布


我说你违法了吗?

不明白你的意思。我正在和另一位“大”先生讨论游戏规则问题,您要是没有切中话题的input就最好闭嘴,要不然就另外开一个话题。否则的话,让人误会您的理解能力低下那多不好。
 
最初由 大熊猫 发布
如果看了这些话你还继续发的话,只能说你别有用心了。

此话好耳熟啊! :)

史坛开张以来,从没见您老在此发过贴, 今儿怎么不在茶馆泡着, 来这儿人多力量大了?
 
建议只给出链接,有些图片是在惨不忍睹。
:wotu:
 
我中文不好见笑了,问一个问题可以吗?为什么斑竹就是政府呢?你说是就是吗?我真的不懂,很想知道。
 
最初由 ChampsElysee 发布


此话好耳熟啊! :)

史坛开张以来,从没见您老在此发过贴, 今儿怎么不在茶馆泡着, 来这儿人多力量大了?

1。我发帖子不可以吗?我觉得辟邪有道理不可以吗?
2。人多吗?
 
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既然你较真了,那就多写几句(说句实话,就你这德行,还好意思提什么“理性讨论”?):

司法上有一个无罪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在没有证据证明一个公民有罪还是无罪的情况下,宁可认为他无罪。

但这个原则不是用于政府部门。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一个政府是否会滥用职权的时候,宁可认为它会。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版主。在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一个版主是否会滥用职权的时候,宁可认为他会。更何况,辟邪在没有任何根据的情况下就删除了网友的帖子,我们有证据表明他不具备当斑竹的资格和条件。

另外,你怎么理解能力这么差?如果你到处“假定”我脑子有病,就是对我的人身攻击,就违反了加拿大法律。明白了么?

那你这么说就是只需百姓放火不许州官点灯了?我对我说的这句话象你道歉。你脑子没病。为什么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版主?谁规定的?您老是见多识广,再给引经据典一下,找到的话,我立刻也假定斑竹黑箱操作。我说你脑子有病,你觉得过份,可你那样说别人,不是对别人人格的侮辱吗?我没读过多少书,没有知识。但我至少知道要先替别人想想,你们发那些帖子的时候想到过会给坛子和老大造成什么影响吗?实际上会不会有影响是一会事,想没想过又是一回事。象您老这么博学的人,做事之前应该会考虑的多一些的,对吧?如果你们都问过老大,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那我就是多管闲事了,抱歉浪费了你们的时间,对不起。但如果没有的话,是不是考虑不甚周全呢?
 
最初由 大熊猫 发布
我中文不好见笑了,问一个问题可以吗?为什么斑竹就是政府呢?你说是就是吗?我真的不懂,很想知道。

听说过类比和借喻吗?纯情的面具并不代表诚恳的态度。
 
最初由 大熊猫 发布


那你这么说就是只需百姓放火不许州官点灯了?我对我说的这句话象你道歉。你脑子没病。为什么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版主?谁规定的?您老是见多识广,再给引经据典一下,找到的话,我立刻也假定斑竹黑箱操作。我说你脑子有病,你觉得过份,可你那样说别人,不是对别人人格的侮辱吗?我没读过多少书,没有知识。但我至少知道要先替别人想想,你们发那些帖子的时候想到过会给坛子和老大造成什么影响吗?实际上会不会有影响是一会事,想没想过又是一回事。象您老这么博学的人,做事之前应该会考虑的多一些的,对吧?如果你们都问过老大,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那我就是多管闲事了,抱歉浪费了你们的时间,对不起。但如果没有的话,是不是考虑不甚周全呢?

你当然应该向我道歉,总算你明白了点。不过,我没有必要向任何人道歉,因为我提到的“黑箱作业”问题只不是是一种隐忧,一种可能性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任何人已经作了黑箱作业,不过是提醒人们这种可能性罢了。对于个体公民来讲,有罪推定是一种侮辱和损害,但对于政府这种强力部门来说并无不当。在网上也是一样。政府和斑竹有很大的类比性,他们都拥有强力手段,并且都在某种程度上有能力影响被管理者的利益。

你的州官放火逻辑不适用,我已经多次向你说明白了,你举的例子很不恰当,这里边根本就没有任何类比性。
 
我问的是为什么?你类比和借喻总要有道理啊,而且涉及到具体的人,总要经过大家认可吧。打个比方,你和我讨论问题,我自做主张把你类比和借喻成一种事物,然后在此基础上展开一系列讨论,你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吗?
 
别瞎扯了,这是讨论什么的?
投完票,发表一下意见,还值得互相攻击吗?
我还是认为不要太偏激,中立一点好,把连接放出来看看就好了,不要太露骨。
本来自由是一种权利,但咱的论坛是共军管的,他一生气谁也没辙!
 
最初由 大屁股 发布


你当然应该向我道歉,总算你明白了点。不过,我没有必要向任何人道歉,因为我提到的“黑箱作业”问题只不是是一种隐忧,一种可能性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任何人已经作了黑箱作业,不过是提醒人们这种可能性罢了。对于个体公民来讲,有罪推定是一种侮辱和损害,但对于政府这种强力部门来说并无不当。在网上也是一样。政府和斑竹有很大的类比性,他们都拥有强力手段,并且都在某种程度上有能力影响被管理者的利益。

你的州官放火逻辑不适用,我已经多次向你说明白了,你举的例子很不恰当,这里边根本就没有任何类比性。

还是不懂你说的怎么就是一种隐忧,一种可能性而已,我的就是违法?你是假定,我也是假定啊?为什么我说的就不能是一种隐忧,一种可能性?还有,我后面那个问题你怎么不说了?我发帖子就是这个原因,没有政见在里面。
 
最初由 大熊猫 发布
我问的是为什么?你类比和借喻总要有道理啊,而且涉及到具体的人,总要经过大家认可吧。打个比方,你和我讨论问题,我自做主张把你类比和借喻成一种事物,然后在此基础上展开一系列讨论,你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吗?

“他们都拥有强力手段,并且都在某种程度上有能力影响被管理者的利益。
”这么明白的话还听不明白?你想把你的语文老师给活活气死,那是你的自由,千万别把我搭进去。

累了,下。
 
最初由 panzer 发布


怀疑黑箱操作也是人格侮辱?

不是吗?不是对斑竹的人格的怀疑吗?不要避重就轻,回答我的本来的问题啊?我那么多问题,你偏挑这个答,别的怎么不答呢?答不上来还是不好意思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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