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刚才就讲了,哪怕CFC上只有你一个人认识我,你也是用了有损阴德的方式。至于是否有损阴德,这个不归我判断。
我用的是损阳德方式。也就是说,我一切的行为和言论后果,别人知道是我干的,你也知道是我干的。这个不需要再次重复了吧?
其实,就算我在暗处,你在明处,我也不认为这种方式有损阴德。你看,网络本来就是个虚拟世界,网络没有要求用真名。那么我就没有义务在坛子发帖辩论之前先告诉别人我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否,社会关系,籍贯,出身,家庭住址,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对吧。
我也没有要求你提供这些个人信息。但是你呢,不管干啥,都用这个马甲,这个是你自己的事情。对吧。别人也没有义务必须和你一样。那么你用这个马甲发帖,遭到质疑,那么别人只能对这个马甲进行质疑。总不能说因为这个马甲爱曝光或者裸奔就不对这个马甲质疑,或者对别的马家质疑,呵呵,这跟别的马甲有啥关系呢?
如果某人爱一脱成名,那么别人要和他交流,也必须先一脱成名。那么这件事情有道理吗?某人爱脱是某人的事,但是也要求别人一起脱,这个是不是损阴丧德的事情呢?
我也说过,网络的事情不要扯到现实中来,我在网络上发帖,马甲足以。别人知道是这个马甲发的帖子,我知道我用了这个马甲。这就行了。这和躲在暗处砸人家玻璃是不一样的,因为躲在暗处砸人家玻璃是现实世界。躲在暗处砸人家玻璃也是和我的主张抵触的。
其实,一种方式是否损阴德还是阳德,也是不劳您判断,这都是中外的佛祖,上帝,安拉们做的事情。您对自己太看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