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梦中的佳人 ------ 黄 斌 (广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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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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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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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梦中的佳人




(广西






没亲眼见过,但据说,金庸在写他那些武侠巨著的时候,会和他的小说人物那样,时而欢歌,时而落泪,写到一段特别得意之处,也会手舞足 蹈。我虽没有他那份大师的文笔,那么丰富的想象力,但作为一个偶尔也会写点小作的人,有时也会因为想到一个好标题,或者写了一个好句子,内心里会感到一点得意,而本文中的题目 尿梦中的佳人,便是笔者最中意的标题之一,十七八年前在 蒙特利 尔的时候写过,十三四年前刚到渥太华的时候又写 过,如今应 某位不愿具名不能具名不准具名也不需具名的女士的 心愿,再写那个特殊的童年故事,我依然很中意它。


和我认识的朋友,或者读过我前不久刚写过的《中考=新生》(或 《高考=新生》)篇小文 ,都知道我是在很深的山沟里出生长大的,我们感重村,人多地少,是很穷的,但据说,她也曾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那是 49年以前,快解放的 时候,县党部书记 ,也就是 现在 的县委书记或县长 是出自我们村 教育局局长也是出自我们村的。村里出了70多个大人物,每星期天,当这些人要回去上班的时候,用当年的话来说,“有70 多顶草帽同时出村!” 现在,我们都用雨伞,草帽算不得什么,可在当时,那可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概念,一道很了不得的风景!你想一想,当绝大多人都还用又重又难看 的竹笠那种草具来遮风挡雨的时候,又轻巧又好看的草帽,还是物稀价贵的宝贝,买得起的人,一定是 有身份的,再看看他们的老婆,都是从周围 十几个村子搜来的美女;假如这帮人都是农民,他们能娶到外村的女? 哪个 姑娘 会嫁到这个山又穷地又远的村子来? “文革”的那些年,因为解放前的那些大人物,解放后被杀的被杀,被关的被关,我们村被列为那一带唯一的 “反动地区 (国民党余党太多嘛!) 唯一的 “黑村” 当解放军,没我们村的份;当老师,没我们村的份;当工人,我们村分不到名额;当干部,门都没有!这么一个村,这么一个相当被判了死刑的村子,还 有哪一 个外村的姑娘,敢嫁过来?

既然要不到村外的姑娘,村里又是 多,女 少,为了不让自家的儿子长大了之后找不到媳妇,作父母的,怎么办呢? 指腹为婚? 象武打小说那样? 好像不现实。 强抢? 犯法的。 童养媳? 早就被禁了 。大家想来想去,总算想出了一个既不犯法,又可行的办法 ——订婚!孩子小 时就订,先下手为强,象用一条无形 的绳子,先把某个女孩子拴住了再说。

这下可忙坏了有男孩子的妈妈们。在儿 子长到三四岁的时候,她 们便得为他们物色某家 的女孩 。看上了,先到会算日子好坏的道工那里,选一个好日子。好日子的那天 ,早早地 就等在女孩子家门口, 一开门, 便进去找女孩子的妈妈说话。大多时候,男孩子的妈妈,早就通过亲戚朋友,提前通知了女孩子家的父母。一言两语,大家心知肚明。假如女家父母看不上, 找个借口,说年龄太小,还没考虑之类的话,搪塞事,男孩子的妈妈也心里明白,赶 紧找个话 ,溜之大吉。 假如女方看中了,女孩的妈妈就把事先准备好的女儿的生辰八字,交给男孩的妈妈。 这个非常机密,被保护得象国家最高绝密文件的 生辰八 ”,也叫 “命” ,笔者见过,只不过是一 张狭长的小红纸,上面用农历写着女孩出生年月日时,没有姓名。 你可别小 看这么一张小红纸,那可是一个人的“命” 啊,是那个小女孩的“命” 啊,了不得啊!

得不到这个 “命”,小男孩的妈妈很丧气的!相反,得了这张 “命” 的妈妈,象是战场上刚打完胜仗凯旋而归的将军,不仅高兴,而且得意!高兴的是,儿子的婚姻大事,初步有了着落;得意的是,这家女孩子的父母,还看得上我们家 。显然,作为母 亲,辛辛苦苦经营的这个家,还是有人看得起的, 实在值得骄傲!确实,女孩子的父母,开不开那个“命” ,并不主要看那个 男孩 子,因为年龄太小,将来有没有出息,还难说得很,只要那家人家底不错,将来女儿嫁过去了,至少不会饿肚子,就算满意了。

拿到了那条小“命” ,就算是订婚了吗 NONO 还早哩! 这只不过是万里长征的 第一步而已!

第二步呢,男孩的母亲会将女孩的“命” 和她儿子的 “命”拿去给会算命的道士算,看看这两条命是相生还是相克,这个过程,叫做“合命” 。究竟怎么算,笔者没做过道士,无 法奉告,恕读者原谅! 不过,这么多年过来,笔者想了又想,依笔者猜测,想必是根据中国古代流传下来的“五形” 即金,木,水,火,土的相生相克的原理推算出来的,其中的奥秘,应该不会很复杂,可道士们 装得玄乎其玄,不过是想让一般人觉得深奥,好骗要多一些手续费罢了 。反正,你自个儿又不会算,还非算不可,假如不算,两条命是相克的,今后结婚,时时病餍餍的不说,搞不好还生不出一男半女来。更要命的,还可能克出人命来,难道听得还少吗? 某村那个男人自从把那个命硬的女人娶过门之后,便得了这病那病的,不久就一命呼呼了,准是老 婆命太硬,克死了丈夫了。

假如两条命相克,合不来,男孩的妈妈,会用一张纸币,真的人民币,将女孩的“命” 包好,退回去给女孩的父母 (说不好,明天一早,又得用它来开给另一个男孩) 。告诉他们,可惜这两条命不合,用家乡的土话,那叫“不香” 。那时候穷, 用来包的纸币,有钱的人家,可能会用1 块钱的人民币 ;没钱的人家,可能用 5 毛钱的,也可能用1 毛钱的,反正两条命不合,也不会成亲家,这只是个礼数,钱多少不是问题 。可是,假如用得太少,也会被人笑话,尤其是家里有四五个男孩的,更不能马虎。为了几个儿子,还不知要踏多少家女孩的门,还不知要退多少女孩的 “命” 前面几个儿子,如果退“命” 时用的钱太少了, 传了出去,成了别人的笑柄, 想为后面那几个儿子去索 “命”,恐怕就难了。所以,男孩子多的人家, “退命” 的开支 有时候都 让父母感到很沉重的压力。

假如两条命相合,那道士干脆再算一个黄道吉日,作订婚之用。 男方会事先通知女方,哪一天来订亲。到了那天早上,男方会准备足够的猪肉和酒,请一个或几个有力的小童,挑到女方家,宴请女孩子的亲戚,大家吃喝一顿。那条无形的绳子,从此就将那个还不懂事的男孩和那个未涉世的女孩牵到了一起。对于那个男孩来说,那个女孩,便是他的佳人,不仅白天可能碰见,就连夜里熟睡之时,梦酣之际,也不知道自己早就憋了一大 尿,刚巧梦见自己跑 到一片空旷地去小便,不知不觉之中, 被窝里的自己,也顺势将尿水排了出来,将垫被打湿了一大片。尿刚屙完,正想转身离开,突然看见刚订婚的那个小女孩,就站在身后,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屙尿,吓了一跳,马上醒来,才知是做梦。那样小小年纪,晚上还常常梦尿,就已经有了婚配,笔者戏称之曰:尿梦中的佳人。

文章写到这里 似乎是该停笔了,可是 ,怕那位不愿具名不能具名不准具名也不需具名的女士不满意,还得继续往下写,因为,到此为止,笔者仅仅笼统地说了每个男孩的尿梦中的佳人,而笔者自己那位尿梦中的佳人,还未有任何的,她岂能尽意?

事情真是没例外,也有例外。说没例外,笔者在感重村出生长大,是感重村的男孩,也和村里别的男孩一样,曾经订过亲;说有例外,是因为笔者订亲的时候,好像已经刚出尿梦的时代。不过,应该说,那位佳人,依然还可以称为尿梦中的佳人。

我们家和她们家,是村里的两个大户,我家 9口人,她家10口人,同时,也是村里仅有的两个富户。说是富户,也是相对于村里的其他人多了几个坛坛罐而已 比起别村的富户,我们依然是穷得一塌糊涂。可因为是村里的富户,我们两家的小孩,就不愁长大了娶不进来,嫁不出去,因而,我们订婚也就悄为晚得多,相对于村里其他小孩,四五岁就订婚,我们算是晚婚的了。

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我和她都是同班同学,不过那时,我们家和她们家,都没有考虑过要为我们订亲,原因是我们都姓黄,同姓是不可以通婚的。上初中的时候,我留了级,她上去了,因为她爸是党员,又是大队文书,保送上高中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从此,我们就不在一起读书,彼此也没留下什么好感。等到我读高中二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出落成个大姑娘了,人不仅长得漂漂亮亮,大大方方,而且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不仅健健康康,而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嫣然是村里婷婷玉立的大美人,村里虽然有两三个男孩对她打,可她就是不动芳心,一要等着这个平时不在村里,而在县城读书的我去提亲。

那时,大哥有了两个孩子,刚和父母分了家。按照村里的传统,分了家,大儿子分到原来的房子,父母和其它的子女,就应该建一个新房搬走。爸爸和妈妈,决定起新房,可家里弟弟妹妹小,我又不在家,劳动力紧缺啊,男人们得去开炮运石头,还需要女人们去挑水煮饭洗菜,我们家,除了妈妈,没有别的女人能帮忙啊。这时候,那个女孩,不顾别人笑话,挺身而出,到我们家来帮挑水,帮煮饭,帮煮菜,忙里忙外,好像是家里人一般,让我爸爸妈妈很感动,他们认定,我将来的媳妇,非她莫属了。

那时,我已经读高中二年级了,还有一年,就得考大学了。我的成绩,数一数二,上大学,是有希望的,虽然不能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在那年春节假回家,我妈妈一把鼻涕一把泪,硬是叫我女孩商量订亲的事情,我心疼妈妈,虽然对那女孩只有好感,没有爱情,考上大学后也不想再回村里娶个老婆,但还是同意让我爸先去疏通关系。我爸和我哥,有一天傍晚,带着几斤肉,几瓶酒,还真地上了那女孩子家,可的爷爷,奶奶,还有她爷爷的兄弟,都没有给好脸色,我爸和我哥,也坐了一晚的冷板凳,没听到一句赞成的话。为什么呢?难道这门亲事不是众望所归吗?

究其原因,是因为在那之前,我们村里,同姓是不能结婚的。她和我都姓黄,同辈,平时我都叫她爸爸叔叔 ,所以,老一代的人,都反对我们联姻,不仅她的爷爷奶奶反对,就连我自己的奶奶,也是坚决不支持的。不过,我爸妈,还有她爸妈都认为,我们是可以结婚的,因为,同姓以前不通婚,是因为以前还是第一,第二,第三代,同姓三代不能通婚,可我们这一代,已经是第四代了,通婚就没问题了。

我爸和我哥,碰了一鼻子灰,我妈决定让我亲自出马,我熬不过她,所以,去了她家两次 (小的时候,是经常去的,那时没这层关系,一天去十次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可这两次,肩上好象压着千斤重担,好不沉重! ) 现在,已经不记得那两次去,都说了些什么,可我和她的婚事,样定下来了。过完春节,我便回学校上课了,我回校不久,我妈妈便去跟她妈要了她的 ,之后,请道工为我们算了命,我妈妈后来告诉我,道工说了,我们的命 得不得了,选了吉日,备了不少酒肉,请她家的远亲近邻,大吃了一顿,我们俩便算订了婚。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我并不在村里,而是在县城重点中学埋头苦读,准备高考, 对这门婚事,也没放在心上。

那一年, 82年,我们平果县有11所高中,大约有一千名文科学生参加高考,发榜时,只有两名学生考上了大学分数线,虽然只有两名,但在百色地区的十几个县之中,已经是第一名,而这两名学生之中,笔者便是其一。快上大学的前一晚上,女孩子还约在下见了面,给在下送了一套枕巾和十块钱,依恋之情,无言可喻(写到这里,很让我想起 <小芳>那首歌里的情景)。到了学校,我还给她爸写过一封信,以报平安。

不幸的是,我最后还是当了陈世美,辜负了她的一份情 (不过,并不是因为看上了家位佳人,如今的她,可是四五年之后,我大学都已毕业,开始读研究生的时候才认识的主)。大第一学期放假,回家过春节的时候,我哥坚决要我退了这门亲事。他的理由很充分,他不想让我和他一样,大学毕业,在县城上班,星期五下午一下班,就忙着骑三四个小时的单车往老家赶,回到家里,天早黑了,老婆还没给好脸色看,不是跟老婆打架,就是和父母吵架(新房还没建好,还得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是把房子隔成了两边,婆媳不和,绊嘴吵架,家常便饭),鸡毛蒜皮,吵聋乡邻!星期六和星期天,还得下地干农活,星期天下午,干完农活,累得象狗似的,也不回家,从地里就直接往县城赶,第二天还得上班。他对这种生活,已经忍无可忍,不想让我步他后尘,成为第二个他,要我在过节之前,必须退了亲。

我哥从小就关心我,从小学到初中,他在学习上帮助我;从初中到高中,他在生活上资助我;上了大学,每个月他会准时寄十块钱给我,听起来,十块钱是不多,但那是他工资的五分之一,她还有一个老婆,三个小女儿在老家 ( 我上大学之时,又生了一个),都等着他养,在那种艰难的日子里,他还能坚持给我这个分了家的弟弟经济上作靠山,让我安心在学校里学习,他对我来说,既是哥哥,又象父亲,我拗不过他,但又不想伤害和我订婚的她,让我很是为难。我推来推去,躲来躲去,直到小年那一天的最后一刻,眼含着泪,还是退了亲。

这亲是怎么退?也是要按村里的传统。假如小小的时候就定婚,到了十八九岁才结婚,中间有十几年的时间,这些小孩,是怎样维持他们的婚约的?假如男方有变,女方如何知道?假如女方反目,男方又如何得知?依照习惯,如果一切正常,每年男方要给女方送两次礼,第一次是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三送的是一斤切得很漂亮的猪肉和几串食巴;第二次是每年春节农历小年 (假如农历30是大年之夜,农历 29便是小年;假如农历29是除夕,那么,农历28便是小年 ) ,送的是一斤猪肉和几个粽子。在我们家乡,每年农历七月十四,是要过的,那是仅次于春节的大节日。假如男方想退婚,那就选农历七月十三,或者是小年那天,不把礼物送到女方家,女方左等右盼,都要吃晚饭了,还等不来礼物,就知道男方有变了。相反,假如女方反目,也选在这两天的其中一天,等男方送来了礼物,再把礼物退回去,便算是退婚了。

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农历29是除夕,农历28便是小年,按照我哥的要求,我 28那天,必须退婚。那天早上,我给那个女孩写了一封长信,有五页纸长,写得洋洋洒洒,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细细地数落我的不是,等我写完了,己经变成了一个泪人。我没有吃中午饭,没心情吃,写完信,穿进被窝里哭了一个下午。快到晚饭时分,找了一张小红纸,把记在脑海里的那个女孩的生辰八字,工工正正地写在那张纸上,用5块钱人民币包好 (本来是用一张十元的,顺便还了她在我上大学之前送的礼,但十是双数,双数是好事,与退婚这件事不合,只能用了一张五块的) ,便壮着胆子,上她家去。快到她们家的时候,很害怕见到她家人,又缩了回来;快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又害怕见到我大哥,又折了回去。这样来来回回了三四次,最终又走到她家的门前,那时,天都快黑了,怕她家快吃晚饭了,只好硬着头皮往里屋冲,正好见到那女孩在火堆边烤火,我二话没说,将那封信和那张用钱夹着的小纸,塞到她手中,也没等她反应过来,撒腿便跑,还没跑出最外面那道门,她的娃娃大哭声,便很刺耳地传进了我的耳朵里,她家那只大狗,也是了得,见我是生人,又没命地跑,还以为我偷了她们家的东西,在我后边,追着我汪汪地叫,我怕被咬,没命地跑,冲出了她家。跑出好远,才敢回头去看,没发现那大狗跟踪,才松了一口气,摸摸下身,裤裆湿湿的,原来是尿,都洒了一裤裆,只能无奈地笑了笑,再抬头望望天,灰朦朦的,不知是日是夜,身在何处,竟是一片茫然,还以为是在梦中,耳朵里乱嗡嗡的,似是那位佳人的哭声,男女间的无缘,竟是如斯!
 
有文笔,有才情。平果果然出才子。
 
谢谢楼主美言, 虽然受之有愧, 但心 里还是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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