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 Can you answer my question? thanks
遇到一个非典型事情向大家请教!
现在有一个房子要卖,买卖双方的经纪是同一家公司的,本来双方已经签好合同,定金也交了,两周后现在买方经纪说他们犯了一个错误,就是CLOSE DATE是周六,发一个合同过来要我们重新签,把CLOSE DATE提前一天。
不知道这种情况以前的第一份合同就无效了吗?理论上说是算一个新OFFER吗?那些CONDITIONs 是不是又重新有了?假设买方不签新合同旧的合同依然有效吗?
谢谢!
Closing Date要在weekday銀行才可以交易。其實買方只需發一個Amendment to Agreement of Purchase and Sale雙方簽名就行了,不需要重新簽一個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