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版试行版规(请各位补充)

引用:作者: CHRIS88
这样说可能比较好理解些:人身攻击的英文是"personal attack"。 另外,因为忙的关系,我本人和Markfer网友就这一问题的讨论到此

引用:作者: CHRIS88
不同信仰的网友们在纯粹的信仰分享帖子中就不要搅和了

引用:作者: CHRIS88
“搅合”一词所指的对象是网友的帖子不是网友


呵,想溜? 噢,对了,"3个月"的誓...... 呵呵,已经被吃进去、吐出来N次了,实在不好意思再来N+1次了? 可以理解毕竟人人都知道守誓约是很重要的吗。你能想到还要守誓约,很好吗!

但你攻击这里不信神经的人"搅和"是明摆着的,白纸黑字,你是赖不了的。你很忙? 但你忙里偷闲、四处狂翻老账旧帖、随心肆意断章取意、东拼西凑地给你自己乱找借口时,你是时间大大的有呀。希望你以后注意些,玩你的把戏可以,但别太明显,总让人抓住就不太美了。装成个公允的模样可以,但别时不时就暴露一下你排斥其他宗教信仰的真实面目。虽然这里的大多数人不会像某些自以为是的人那样,不知天高地厚地胡乱嚷嚷什么0容忍,但也别把大家的宽容当成了软弱可欺,进而肆无忌惮地乱用职权,删符合当时坛规的帖子,乱发删贴威胁。错了就是错了,赖是赖不了的,以后自重些就是。其实如果不是你故意不承认的话,原本这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

须知,这里是自由的论坛,不是某一宗教吹捧自己、排斥他人的场所。
 
咱们走着瞧吧,这坛子不久就会成了基督教的一言堂了。
斑竹CHRIS88不仅自己大贴特贴到处找来的贴子,甚至不惜打压其它宗教如佛教等,同时还不停地威胁要删有不同意见的网友的贴子,自己早已偏离了公证公平的立场,另外还有focus on today 网友不断地上贴,不管是否靠谱,也没见斑竹说半个不字。
我看那,如果这斑竹想要和别人争个你长我短的,还是辞了这个斑竹先。这样,也不用自己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累不累呀?
 
咱们走着瞧吧,这坛子不久就会成了基督教的一言堂了。
斑竹CHRIS88不仅自己大贴特贴到处找来的贴子,甚至不惜打压其它宗教如佛教等,同时还不停地威胁要删有不同意见的网友的贴子,自己早已偏离了公证公平的立场,另外还有focus on today 网友不断地上贴,不管是否靠谱,也没见斑竹说半个不字。
我看那,如果这斑竹想要和别人争个你长我短的,还是辞了这个斑竹先。这样,也不用自己又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累不累呀?

Can兄的这个意见有些道理。从此以后,我在做斑竹期间只就版规及管理有关问题发帖就是。

对于其他网友的行为,我只能做符合程序正义的管理。即只要符合版规就接受,只要不合版规就删除。

我到目前为止也就提出了三条暂行版规。如果各位对版规有意见完全可以循程序进行修改。

致于担心这里成为基督教一言堂的问题,兄何不自己多发言并鼓励其他信仰的网友多发言?
 
你信什麽教呢?你也有權利在這裡發阿。

你若見不合适,給出理由?
 
你信什麽教呢?你也有權利在這裡發阿。 你若見不合适,給出理由?

发贴子没关系,只要别神呼呼地灌水就行。另外,从YOUTUBE上ZT也可以,但好歹注明,那是ZT,别什么也没说,仿佛是你的原创似的。至少要对原创原唱者有些尊重。你就放个链子,什么不说,是不是有占别人辛苦劳动所得的便宜的嫌疑呀?虽然这个刚刚上任的斑竹是有意还是故意地看不到这点,就忙着喜欢你的浩浩荡荡的帖子、把他自己刚刚定下的、墨迹还没干的什么要注明出处的坛规一概抛到了他的脑后,但并不是说旁人也看不见。

希望你以后对原创者、原唱者显示点儿起码尊重。
 
你信什麽教呢?你也有權利在這裡發阿。

你若見不合适,給出理由?

作为斑竹,我要感谢focus on today网友在宗教坛积极传扬自己的信仰,为活跃宗教坛所作出的积极贡献。也希望其他网友有同样的胸怀,坦然无惧地公开自己的信仰,积极传播自己的理念,同时也为活跃论坛作出建设性的贡献。
 
嗯,把宣扬神经的俩个自以为是的帖子高高地都顶起来了(包括你自顶你自己神经的吟唱)!好个公正的态度呀。当然了,指望你个整天吟唱神经的人能看上其他“不同意见者”的帖子、并能很公正地欣赏之,确实也是实在太难为了你的。这是神经信徒当斑竹的结果了,大家应该早就有准备了。我反正是毫不奇怪的了。

不过还好了,至少在这过去的半天里,你没再主观臆断地、没事找事地又威胁删除“不同意见者”的完全符合你私自定下的坛规的帖子,或把他们叫成“搅和”,好歹算是还有那么一点点儿的进步的。继续努力吧。
 
我没空翻过去的帖子,查找老帐。但我看这个帖子不下3次了。同样的帖子上传至少3次,算不算灌水呀?灌水的帖子该如何处理?如果斑竹不给个明确的说法,是不是以后大家都可以随便也同一个帖子灌几次水呀?

当然了,如果斑竹可以有特权灌水,那就当我没说。


This is the most powerful video I have ever watched in my life. YouTube - Get Back Up, Nick Vujicic
 
嗯,斑竹看来是舍不得删除灌水帖子了?

我没空翻过去的帖子,查找老帐。但我看这个帖子不下3次了。同样的帖子上传至少3次,算不算灌水呀?灌水的帖子该如何处理?如果斑竹不给个明确的说法,是不是以后大家都可以随便也同一个帖子灌几次水呀? 当然了,如果斑竹可以有特权灌水,那就当我没说。
引用:
作者: CHRIS88
This is the most powerful video I have ever watched in my life.
 
版规的解释
1)本版规的解释权在斑竹;
2)论坛所有人有权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
3)网友可经表决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

2) 和 3) 等于没说. 第二条"论坛所有人有权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 是不可能的. 如果斑竹用一个马甲支持自己, 即使"论坛所有人"反对也无任何意义. 第三条"网友可经表决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也是废话, 因为不知道要多少网友表决才可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

结论: 版规的制定和解释权在斑竹.:o 斑竹好象是毛遂自荐的吧?
 
2) 和 3) 等于没说. 第二条"论坛所有人有权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 是不可能的. 如果斑竹用一个马甲支持自己, 即使"论坛所有人"反对也无任何意义.

这里有点误解。该款中“论坛所有人”指RIVEN.

第三条"网友可经表决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也是废话, 因为不知道要多少网友表决才可否决斑竹的解释意见.
自表决建立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有效票的简单多数。

结论: 版规的制定和解释权在斑竹.:o

请参见以上回答。

斑竹好象是毛遂自荐的吧?

在论坛草创之初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支持现在以竞选的方式产生版主。
 
挺不容易的,有些人的做法早已超越了“讨论”,甚至把“挑衅”也远远的抛在身后了。。。

然后还有一些职业搅屎棍惟恐天下不乱的四处游荡。。。
 
挺不容易的,有些人的做法早已超越了“讨论”,甚至把“挑衅”也远远的抛在身后了。。。

哎,这差事也是我自讨的啊,呵呵。
 
哎,这差事也是我自讨的啊,呵呵。

是不惜自己还有什么誓言旦旦的“3个月”、削尖脑袋迫不及待地争取到的吧?从此在这个坛子大玩你的党同伐异,威胁、删除其他不同意的帖子。呵呵。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