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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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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是看在学生不容易,想办法不让他受损失,还是让他毁约了,没有不退定金,也没有让他多浪费一分钱。
中间空出来的时间我自己再想办法,如果找不到短租的,就我自己负担了。
但是500押金的协议是一开始就达成的,早说不想交押金,就没有后面的事。但这达成协议以后,刚刚入住就出尔反尔要上法庭。这不是恩将仇报是什么。
LZ其实是有预谋而来,先说好交押金, 入住后,再用上庭的恐吓手法再要回来。 实在让人生气。所以如他所愿,要上庭就上庭吧,他把他的情况说清楚,我把我的情况说清楚。法官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该return就return。一切按法律程序走。也没有什么后患,要求额外的赔偿之类的。
遇到这么麻烦的一个租客, 这样处理, 我认为是最公平最省事的办法。
现在LZ在这里假装不懂如何要回押金,求助社会。只是想用煽动舆论的手法来要回押金,省去上庭的风险和麻烦。
LZ千方百计地想曝光这个事情,那就干脆把大家的姓名都发出来。看看到底是谁怕曝光。
看了这么久的热闹,总结一下:
我怎么看到LZ就发了这么一个贴,而这位房东爷们就在这里不停的述说往事,絮絮叨叨的跟祥林嫂一样,而LZ其他的话都没说,就一个贴,这位房东爷们还居然说LZ千方百计想曝光这个事情,不知道这位爷们的说法是根据啥,从哪里来的?
这位爷还提议发当事人姓名,难道不知道在网上发当事人的姓名是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呢?怎么会有这样的心理呢?如果真曝光出来了,恐怕又该为这个事情吃官司了,而且不仅仅是这位房东爷们,恐怕这个网站都要吃官司了吧。到时候赔偿金额,恐怕就不是区区500刀能解决的吧。
到时候能在法官面前拿的出手的证据,那些祥林嫂一样的往事应该不在其中吧
就现在的情况,能作为法庭证据的,这位房东爷们手上能有多少?估计结果是输,还是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