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报道,姚宇在被侵害过程中曾呼救,而姚宇刚来美国2个月,我基本可以肯定她会用中文呼救,案发地点是中国城,据多家报道说,有很多华人经过, 整个侵害过程,罪犯强奸,并用铁棍敲击受害者头部50多次,这个过程,是很长的, 没有路人报警,没有路人呼救。报警发生在侵害结束,罪犯逃离现场之后。
纽约的警察,对于街头暴力的反应速度之快,特别是闹市区暴力, 在美国也算首屈一指的。事后证明,即使是罪犯逃离现场之后,才有人报警,罪犯还是在现场附近就被警察逮住,说明警察反应速度很快,如果早点报警,姚姑娘的命可能就保住了。罪犯强奸,并用铁棍敲击受害者头部50多次,这个过程,是很长的, 没有路人报警,没有路人呼救。
路人的"伸出援助之手",没必要是和歹徒拼命"英雄救美人","伸出援助之手"完全可以是打电话报警和帮助受害者呼救。如果现场有人在距离罪犯一定距离外,大声喊叫,让他停止,并告诉他,已经有人报警,警察立即就到。一般来说,在警察随时到达,并有路人大声喊叫干扰的情况下,强奸犯这时会性致全无,既不会继续施暴,更不会冲向一定距离以外的路人。
本地一个恶作剧节目,曾让一白人男子在公园拦截一白人女子,看路人的表现。 结果是,一过路人赶紧跑远,然后打电话,一过路人站在一定距离以外,向那男子大喊大叫,一黑人男子让这哥们停止,然后冲上去,要和那白人男子打架,最有意思的是一白人老太太,竟然站在白人男子旁边,怒目而视,并告诉那男子,如果他不停止,她就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