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解密的事情,有好几层是非在里面。
第一层,是把美国外交部的保密文件泄露并公开。这种泄密的事情,正如公开别人的隐私一样,连阿桑奇的律师也不敢说是正确的。他律师的辩护焦点是:“泄密的人不是阿桑奇,而是那些把文件泄露给阿桑奇的美国人”。国家,正如一个家庭,哪个家庭没有一些只能在内部讲的话?
第二层,是从泄露出来的内容所反映出的,各个当事人(或政府)在私下里讲的话和做的事情是不是对的。这方面,无论是泄露出来的任何个当事人或政府,包括美国中国在内,都有他们令人不齿的言行。所以,阿桑奇就成为几乎所有政府的眼中钉。中国美国政府都不会喜欢这样的人,只有老百姓才喜欢这样的泄密。但是,因为泄露的是美国的机密文件,当然首当其冲的是美国政府。如果说,美国政府比中国政府对阿桑奇更头痛,这完全合情合理。这难道能够说明中国政府比美国政府更尊重言论自由?
第三层,我个人的感觉,中美两国政府都不是圣人政府,甚至也不是君子政府。美国政府从来就是对内民主对外霸权,有点像以家庭利益为最高原则的自私的家长;而中国政府是对内霸权对外慷慨,有点像以维护我家长地位为最高原则的自私的家长。
个人见解,不足为信。
有时候不得不说你丫也是相当会搞笑的看到你的言论,俺眼前一亮 --- 终于找到最缺心眼的人了!
很不喜欢嘴里喊着爱国然后又使出浑身解数往国外跑的人。
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的演讲词
中文稿来自:诺贝尔奖委员会
国王和王后陛下、阁下们、女士们、先生们,
“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决定,授予刘晓波刘晓波刘晓波刘晓波 2010 年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他为争取和维护中国基本人权所进行的长期的、非暴力的努力。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一向的观点是,人权与和平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人权是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在其遗嘱中所提出的‘各国间友爱’的先决条件。”
中国的宪法保障最基本的人权。《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的第一句就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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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 Life哈哈哈,借您吉言,我就当一回大学语文老师
很不喜欢嘴里喊着爱国然后又使出浑身解数往国外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