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的押金退回来了吗?

BDW may be you can just tell us what's your situation right now. or how is the kids going...

真诚地谢谢你和同胞们的关心!对手没有返回我们的定金,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法.
我们决不会放弃. 如果没有了是非, 我,尤其是孩子们失掉的就不仅仅是这笔定金,而更是生活的信念和勇气!
 
还是和解吧,接受赔偿一万的选择。问题出来了,尽量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生活还是要继续,不用也没有必要走一条让自己和家人都不开心的道。
 
ilovemyhome, were you saying you paid $70k more after your builder had long delay to deliver your house? or $30k less than the amount in your original agreement?
 
还是和解吧,接受赔偿一万的选择。问题出来了,尽量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生活还是要继续,不用也没有必要走一条让自己和家人都不开心的道。如果是我,我会把接受赔偿一万的选择。住个一两年,觉得心情很好了,拿出去卖了,现在你的房子升值多少,你应该可以计算出来吧,两年后呢,还会小涨一点吧。然后去买一个你称心的builder 的房子。 应该不会碰到这种情况吧,如果不小心又碰到了,再来一次循环。你并没有损失什么。

嗯,这样的情形,BDW的损失最小。
 
最坏也不过现在这样了,BDW没什么可怕的,该媒体曝光媒体曝光, 该上庭上庭, 法庭又不是MINTO 家开的。
法律讲究个相对的公平, 现在太不公平,不可能判MINTO赢。
BDW可能最担心常年打官司下去的律师费用,实在不行不要律师了自己打(跟法庭说清楚单身妈妈没钱雇律师, 法庭应该更照顾你),成本不是问题了, 不怕跟MINTO打10年官司。
 
你如何知道Minto不会赢

最坏也不过现在这样了,BDW没什么可怕的,该媒体曝光媒体曝光, 该上庭上庭, 法庭又不是MINTO 家开的。
法律讲究个相对的公平, 现在太不公平,不可能判MINTO赢。
BDW可能最担心常年打官司下去的律师费用,实在不行不要律师了自己打(跟法庭说清楚单身妈妈没钱雇律师, 法庭应该更照顾你),成本不是问题了, 不怕跟MINTO打10年官司。

你如何知道Minto不会赢?如果minto赢了,它反过来控BDW网上损毁名声怎麽办? 不知道你看了minto的回帖怎想? 我看了滴水不漏的行文,倒吸口晾气,所谓来者不善。 单身妈妈的境遇是情理上的,法理上没有区别的。
 
最坏也不过现在这样了,BDW没什么可怕的,该媒体曝光媒体曝光, 该上庭上庭, 法庭又不是MINTO 家开的。
法律讲究个相对的公平, 现在太不公平,不可能判MINTO赢。
BDW可能最担心常年打官司下去的律师费用,实在不行不要律师了自己打(跟法庭说清楚单身妈妈没钱雇律师, 法庭应该更照顾你),成本不是问题了, 不怕跟MINTO打10年官司

打10年官司?人生有几个10年,为了几万加元?
 
forward, 你在哪里看到了Minto的回帖? 我只见到过他们 Customer Relations Director 的EMAIL内容, 如果不是同一个,能否转帖让我见识见识?
 
你如何知道Minto不会赢?如果minto赢了,它反过来控BDW网上损毁名声怎麽办? 不知道你看了minto的回帖怎想? 我看了滴水不漏的行文,倒吸口晾气,所谓来者不善。 单身妈妈的境遇是情理上的,法理上没有区别的。

大家都知道你反对BDW与M抗争的立场。你能不能把你对BDW事件的分析,以及如何得出BDW不会赢的结论给大家讲一讲?

今天OTTAWA CITIZEN报道,M因乱砍树木被CITY告上法庭了。

http://www.ottawacitizen.com/news/ottawa/Video+Minto+faces+tree+cutting+charges/4966265/story.html
 
forward, 你在哪里看到了Minto的回帖? 我只见到过他们 Customer Relations Director 的EMAIL内容, 如果不是同一个,能否转帖让我见识见识?

我说得是Customer Relations Director的内容,一句隐私把话挡死,有点走着瞧的意味。
 
砍树有bylaw,这事不同

大家都知道你反对BDW与M抗争的立场。你能不能把你对BDW事件的分析,以及如何得出BDW不会赢的结论给大家讲一讲?

今天OTTAWA CITIZEN报道,M因乱砍树木被CITY告上法庭了。

http://www.ottawacitizen.com/news/ottawa/Video+Minto+faces+tree+cutting+charges/4966265/story.html

砍树有bylaw,你家门口的树都要许可。 这事不同。 我在回贴中说过,inventory home是AS is, BDW与M抗争的赢的可能是合同无效,URL 的贴子也详细分析过。 不知道你觉得挑战inventory home sold as it is 的胜算是多少?如果赢得了,可以来Class Action, 拿得比几万多得多,问题是这是builder 的一惯作法,它们早在合同上把自己的利益保护得严严实实。 BDW对最后的inventory home 不满意可以理解,但是这事到了这步,应该 damage control 了, 而不是死磕,这样对BDW自己和孩子都比上庭那条路要有利。
 
砍树有bylaw,你家门口的树都要许可。 这事不同。 我在回贴中说过,inventory home是AS is, BDW与M抗争的赢的可能是合同无效,URL 的贴子也详细分析过。 不知道你觉得挑战inventory home sold as it is 的胜算是多少?如果赢得了,可以来Class Action, 拿得比几万多得多,问题是这是builder 的一惯作法,它们早在合同上把自己的利益保护得严严实实。 BDW对最后的inventory home 不满意可以理解,但是这事到了这步,应该 damage control 了, 而不是死磕,这样对BDW自己和孩子都比上庭那条路要有利。

好象BDW没有说过她买的是inventory home吧?M也没有说BDW买的是inventory home吧?你为什么认定她买的是inventory home呢?如果BDW买的不是inventory home,你是不是认为她赢的可能性很大?
 
bdw,从一开始我也一直很关注这件事,总希望有个对你和全家都比较好的结局,但自己没什么经验,不敢随便掺乎。现在看样子进入僵持阶段了,就想说点儿泄气的话:blowzy: 退一步海阔天空,能饶人处且饶人吧。
社会现实不是美丽的童话世界,孩子如果很清楚这件事的过程,失掉的可能是金钱,得到的却是智慧。做最最坏的设想,订金全没了,这个打击会很大,但不会毁掉孩子,反而是妈妈的表现更影响孩子的将来,我并不是财大气粗之人,也明白你家的积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当然,结果应该不会是这么遭。真诚地希望你能得到一个令你满意的说法,也希望孩子生活的信念不是建立在这份订金上面:blowzy:
义愤填膺想拍转的童鞋请多包涵把砖扔进我的悄悄话里,谢了:blowzy:

把这话说给Minto看看有什么反应.
 
现在选择和解,主动权并不在BDW手里

从 Minto 的角度看,他们现在可能认为与BDW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因为BDW没有完成 closing 被他们视为 default, M 现在左手扣住6万押金,右手把房子拿出去卖,进可攻退可守。那个接受现房退一万的Offer,恐怕现在并不在桌面上由BDW选择了。要迫使Minto 坐下来谈,笔者认为有两条路可走:

1. 找 Tarion 居中调停。Tarion 作为The Ontario New Home Warranties Plan Act 的执法者,并且提供为购房者提供deposit protection (up to $40,000), 有能力也有责任在现在的情况下介入。无论是调停还是仲裁,都应该比诉讼来得快,而且不会太贵。

2. 提起诉讼。诉讼本身就表明当事人态度的坚定,对Minto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压力。但是如果选择起诉,就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能否庭外和解只能顺其自然。

关于诉讼的理由,下面试做一点分析。必须声明的是,笔者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是平时工作中与公司的Legal 常打交道比较多,对这中间的路数略有感知。对BDW的案子,由于不明就里,没有怎么敢发言,但是一直在琢磨。下面是我的一点想法,仅供参考。

首先,不要纠缠于谁 default 的问题。有些朋友指出,Minto 没有按照合同中的floor plan交出同样的房子,因此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点我有不同看法:那个房子在缔约之时已经完成了结构,也就是说Minto违约的结果发生于违约的行为之前,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因此无法指责 Minto 违约。Minto 不是"盖错”了房,顶多算“卖错”了房。要厘清 BDW 是由于两个律师的猫腻而无法完成 closing,更是一团糊涂账,成功与否都看不出多少好处。

我认为如果能认定这个合同本身无效,那么谁违约就不重要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主张合同无效,应该是BDW团队更好的努力方向。

何以说服法官认定此合同无效(voidable),让双方回到缔约之前的状态(rescission),从而要回押金? 我考虑可以有两个主张: Misrepresentation, and Mistake.

我以前提出过的 misrepresentation (失实表述), 即 Minto 销售人员提供错误图纸,口头错误肯定,都客观上误导BDW 与之签订合同。这个主张如果成功,要回押金外加一点补偿都有可能,但是用在本案中有一些弱点。如果是Minto盖错了房,或者有意失实,那么这个主张都十分有力;然而本案中由于是 inventory home, 对方可以强调眼见为实而且对买方讲明了AS IS的意思,其他的图纸和口头描述都不作数,从而否定 misrepresentation 的存在。

那么这个 AS IS 真的就是Minto一方无往而不利的保护伞吗?不见得。合同法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在双方缔约之时要有 a meeting of the minds, 就是说如果双方对合同中某一要点有错误的认知(Mistake),那么合同本身就缺乏基础。在本案中,双方对于房子本身floor plan 是什么样,可以说有不同的认识。

BDW 做了一个基本假设,就是她看到的和要买的的房,与销售一开始给她看过的图纸和附在合同中的图纸都是一样的。她对“as is" 的接受,是建立在看那个毛坯房和图纸的综合认识上,所以双方并没有在缔约之时真正达成共识, 因此合同应该无效。BDW 只需证明,如果她弄明白了那房子其实是缩水版,她当时是不会签合同的,而这一点从她后来的反应看不言已明;Minto 要想反对,则必须证明BDW以原价接受缩水版符合她当时的真实意愿,而这是讲不通的。

Minto 可能抗辩,那个错误的假设和对房子的不准确的认知,都是BDW 自己犯下的错误,与Minto 无关。这时就要指出,Minto 的销售对此不仅没有给予澄清,反而使BDW确信了错误认识,直到后来她自己认识到问题。不仅底层的销售有误,合同最后是Minto 的管理层签的,他们知不知道那房子其实是缩水版?不知道,那么这合同是基于mutual mistake, 应该无效;知道,那么 Minto 是明知对方有错误认识还想从中占便宜(还卖原价),Minto 的错更大。

简言之,基本思路就是 卖方的misrepresentation 引起 mistake, 使得买方签下不符合其本意的购买合同,因而合同应该无效,卖方须退还押金(赔偿可能比较困难,因为买方也有错)。

洋洋洒洒这么多,讲的无非就是很多网友基于常识和正义感,可能一开始就有的观点。打官司上庭,就是看谁能把这些理,用法律条文并借助案例讲清楚,比对手讲得更逻辑严密,更合理。这一切,无疑要借重律师的水平和尽心尽力。但是我们大家群策群力,也能给律师提供帮助(但愿不帮倒忙)。我希望有兴趣的朋友都能来参加讨论,共同提高。

再多说一句:我个人并不是坚决主张非上庭解决问题不可。我们大家毕竟只是看客,所有的艰辛要你自己抗。无论如何我希望你看开一点,这件事真的还到不了生活信念和社会正义的份上。下面“我来说两句”的话说得多好。

社会现实不是美丽的童话世界,孩子如果很清楚这件事的过程,失掉的可能是金钱,得到的却是智慧。做最最坏的设想,订金全没了,这个打击会很大,但不会毁掉孩子,反而是妈妈的表现更影响孩子的将来,我并不是财大气粗之人,也明白你家的积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当然,结果应该不会是这么遭。真诚地希望你能得到一个令你满意的说法,也希望孩子生活的信念不是建立在这份订金上面
 
打10年官司?人生有几个10年,为了几万加元?

一年工资不也就几万加元? 还是税前的。 凭什么白送他MINTO?
这里打官司都得准备扛得住10年8年的,没长期抗战的思想准备打算根本不可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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