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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准新人套用新解释算计婚姻 女有危机男付高价(图)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1/08/16/1445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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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有"危机感" 男付"高代价"

准新人套用新解释"算计"婚姻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近日,婚姻法第三次司法解释中的一些规定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不少准备结婚的女孩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在一家外企工作的小郭今年25岁,即将在明年与男友走进婚姻殿堂。此前,男方家庭提供了40万元作为在京购房的首付款,两人最近两个月来一直在四处选房。得知这一司法解释后,小郭感到很是吃惊,近几天中,她一直都在研究相关政策。

“我们俩认识一年半,经历过双方家人的激烈反对,走到现在不容易。我俩商量过,男方出钱买房,我家出钱买车。”小郭说,虽然购房首付款将由男友家支付,但以后还贷会由两人共同承担,现在的她“坚决要求房产证也要写上我的名字”。

与小郭一样,公务员小杨也开始变得不踏实起来。她今年27岁,仍旧单身。婚姻法新解释,让她感到结婚成了一件不可预测的事情,她甚至戏称终身不嫁。“我家里不太富裕,希望结婚时男方买房。”小杨不安地说,现在来看,即便嫁给一个有房族,自己也只是住在对方的房子里,万一男方出轨,自己还得“净身出户”。一旦有孩子,情况会更糟。

与婚前的女孩子类似,一些已婚女性的危机感也很强烈。在一家研究院工作的小王上半年刚领证,夫妻两人住在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丈夫的名下。“假如离婚了,我能去哪儿住?”小王开始为未来的可能性“谋划”。她说,为了能彻底放心,她决定和老公摊牌,“把房产证变成共有产权,这样就彻底放心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房产作为最大的一笔家庭资产,成为男女感情中“绕不过的弯”,有越来越多的未婚女性表示,将争取把自己的名字也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这种想法使得不少男性纷纷表示“压力很大”。市民王先生就认为,婚姻法新解释很可能会导致“如果不把房本写上女方名字,女性就不结婚”,使得男性为了结婚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对此,丰台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庭长刘辉表示,从目前国情来讲,许多父母用半生积蓄为子女购房,是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幸福,而婚姻法新解释不仅仅是保护了男方,也同时保护了女方,“女方的家人如果为孩子买房,也同时适用于该法规。”她说,实际上,双方财产关系越明确越好,越不容易引起矛盾,也符合公平的原则。

刘辉认为,婚姻法新解释的出台有助于调整畸形的婚恋观,也促使女性不要只为了财产而结婚,不要让财产捆绑婚姻,从而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谁买的就归谁,天经地义。

不劳而获的思想恐怕才是祸根。
 
谁买的就归谁,天经地义。

不劳而获的思想恐怕才是祸根。
不劳而获确实不值得提倡,但只有金钱付出算付出吗?家务劳动算不算?生养孩子算不算?

国内一方面在就业市场本来就重男轻女,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女性照顾家里多,生养孩子占据时间精力。现在这新法又要求在家庭中男女承担同样的经济负担,完全不承认女性对家庭的非金钱贡献。

国内的女人可太难了,干脆不结婚吧,又有社会压力,人称“圣女”。那真就只有出国了,国外的法律比这个新法保护女人多了。
 
新的司法解释并没有不尊重家庭劳动的倾向, 只是在杜绝那种为财产而结婚的行为倾向, 婚后的家庭劳动仍然得到肯定, 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在离婚的时候, "无产阶级"一方会得到补偿, 而且婚后财产仍然是夫妻各半, 充分肯定和鼓励了夫妻在婚后共同奋斗共同建设小家庭.

听说过这样的故事: 某女白手起家, 结婚后离婚, 再结婚又离婚, 这样折腾三次以后, 变成了一个富婆婆.
 
谁买的就归谁,天经地义。

不劳而获的思想恐怕才是祸根。

谁买的这个定义很难判断啊,首付可能是一方出的,但是婚后肯定是双方合力在付,怎么划分呢?

唉,婚姻越来越现实了
 
lol
楼上的楼上显然没有把”解释“看全
 
新的司法解释并没有不尊重家庭劳动的倾向, 只是在杜绝那种为财产而结婚的行为倾向, 婚后的家庭劳动仍然得到肯定, 因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在离婚的时候, "无产阶级"一方会得到补偿, 而且婚后财产仍然是夫妻各半, 充分肯定和鼓励了夫妻在婚后共同奋斗共同建设小家庭.

听说过这样的故事: 某女白手起家, 结婚后离婚, 再结婚又离婚, 这样折腾三次以后, 变成了一个富婆婆.

这样情况老外也有啊,不过这女的得很有魅力啊,不是谁想结婚3次,还要都找有资产势力的这样才能成富婆婆,都能有人敢娶的啊,哈哈,好多女生现在第一次的都找不到呢
 
不劳而获确实不值得提倡,但只有金钱付出算付出吗?家务劳动算不算?生养孩子算不算?

国内一方面在就业市场本来就重男轻女,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女性照顾家里多,生养孩子占据时间精力。现在这新法又要求在家庭中男女承担同样的经济负担,完全不承认女性对家庭的非金钱贡献。

国内的女人可太难了,干脆不结婚吧,又有社会压力,人称“圣女”。那真就只有出国了,国外的法律比这个新法保护女人多了。

这地方法盲还真是多呢。
举个例子,你结婚10年,天天在家相夫教子,一分钱不赚,10年后离婚时老公上班赚的钱有你一半没有? 如果不承认女性对家庭的非金钱贡献,那为啥要分老公一半的收入给你?
这就叫军功章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真不知道你们这种人是真的脑袋进水,还是心就是黑的。
 

这地方法盲还真是多呢。
举个例子,你结婚10年,天天在家相夫教子,一分钱不赚,10年后离婚时老公上班赚的钱有你一半没有? 如果不承认女性对家庭的非金钱贡献,那为啥要分老公一半的收入给你?
这就叫军功章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

真不知道你们这种人是真的脑袋进水,还是心就是黑的。

你这不对啊,是你自己没表达清楚,不能怨别人的。你说谁买的归谁,这买就很容易理解为金钱上的付出。

不过总理理解你的意思了,而且根据总理对张三兄的了解,张三兄绝对不会歧视妇女的~~~~不会也不敢,鉴定完毕~~~:D
 
谁买的这个定义很难判断啊,首付可能是一方出的,但是婚后肯定是双方合力在付,怎么划分呢?

唉,婚姻越来越现实了

只付首付那叫买下吗? 显然不叫。 婚后共同负担,那房子的剩下部分就是共有嘛!

你这不对啊,是你自己没表达清楚,不能怨别人的。你说谁买的归谁,这买就很容易理解为金钱上的付出。

不过总理理解你的意思了,而且根据总理对张三兄的了解,张三兄绝对不会歧视妇女的~~~~不会也不敢,鉴定完毕~~~:D

我指的是婚前。 婚后,俩人算一个人, 无论买啥都是共有的。 不分彼此。
 

这地方法盲还真是多呢。
举个例子,你结婚10年,天天在家相夫教子,一分钱不赚,10年后离婚时老公上班赚的钱有你一半没有?
小三你看了法律解释没?
"(五)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家庭妇女/男不参与还贷,怎么能拿补偿呢?

P.S.根据身边案例的实际判决结果,这种情况没有可能拿到”老公上班赚的钱有你一半“
 
小三你看了法律解释没?
"(五)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家庭妇女/男不参与还贷,怎么能拿补偿呢?

P.S.根据身边案例的实际判决结果,这种情况没有可能拿到”老公上班赚的钱有你一半“

婚后收入难道不算是共有财产吗? 拿共有的东西去还债,算是谁还的? 如何定义还贷方? 收入共有还有 deduct 的吗?
按我的理解,只要婚后收入算是共有,那就是双方共同还贷。即使老公自己拿工资还贷,那也是夫妻共同还贷,妻子算一半。
再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妻子即使没有在产权证明上,但是参与了共同还贷,就需要得到产权所有方的补偿。

二、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
  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 工资、奖金;② 生产、经营的收益;③ 知识产权的收益;④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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