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好心办坏事 :)

小三我不是跟你辩论
法律怎么写
案例怎么判
往往不是一回事
如果不是身边的人这个官司那个调解的
我也完全不会想到这些

这种事情,多说无益。反正我买房子,肯定是会把那个和我共度一生的人写在房产证上的。法律是能保护我还是不能,都管不了了,因为爱情就是盲目滴呀~ 这个问题上我做不到像男人那样理性

我赞同你,要结婚了当然名字都写上去,防这防那的结啥婚呢?如果最后倒霉遇人不淑,那就愿赌服输呗
 
其实我是"混混":blowzy::D:D:D

你听来当笑话笑笑好了
反正做IT的现在都没什么好名声

民工也就民工罢了
起码是靠本事吃饭的
现在都是“混混”了

突然觉得自己好天真
以前事事要强,样样要比男生做的好,以为自强自立就能获得尊重一样
其实是我傻
在有些人眼里女性永远不过是一个breeder的角色
傻透了我
 
你的朋友都是搞人事的
我的朋友都是在找工作的
立场能一样吗?

我就是做技术的
就你上面这段话,到底是谁偏激?谁心态不好?
原来我是“混混”
呵呵

立场不一样, 所以要多听听不同意见。你说到底是由工作的人心态好还是找不到工作的人心态好, 谁更容易偏激。

刚刚又想起来一条男女待遇不同, 男65岁退休, 女60岁退休, 女的可以少工作5年,不好么?
 
其实除了那些衙门里立法的,大家都不傻:D瞧着吧,将来新娘们的价码肯定水涨船高,倒霉的还是新郎:p:D:D
 
觉得这条法律本意只是想纠正一下目前婚姻观念中的某种不正之风,却没有看到整个社会风气的败坏。这就像对一个身染沉疴的病人却只开癣疥之疾的药,而且副作用巨大。真是可笑。
 
觉得这条法律本意只是想纠正一下目前婚姻观念中的某种不正之风,却没有看到整个社会风气的败坏。这就像对一个身染沉疴的病人却只开癣疥之疾的药,而且副作用巨大。真是可笑。

既然立法者在你眼中那么可笑,看来你是定能做得比他们好喽?

那就请你来写个司法解释,法律修正案,来纠正一下败坏的社会风气呗?
愿闻高论。
 
立场不一样, 所以要多听听不同意见。你说到底是由工作的人心态好还是找不到工作的人心态好, 谁更容易偏激。

这个逻辑真好笑
有工作的人 =》 心态好?
且不说你这个命题成立与否,假设成立吧 -- 那么我是有工作的人,所以心态好?那么又是谁说我偏激来着?
你自己看看你怎么形容女性的,偏激?呵呵~歧视都不为过

算了,懒的一条一条反驳了
我朋友面试遇的那种问题是她臆想出来的好了吧
与骨子里看不起女性的人讨论这种问题无疑是对牛弹琴

你也不用回我这种“混混”的贴,免的污了你的手

========最后几句话,不想再看到这种贴子了=======
1. 婚姻法的新解释有什么不妥的?两个人结婚买房的时候把名字都写上不就结了。当时没写的现在加上也不晚。就算太太天天在家带小孩一分钱也没交过房贷,人家付出的一切也值得加上这个名字

2. 婚姻法真正不妥在哪里?包二奶找小三不受制约。哪怕有了婚外的子女也是不能判定重婚的。这是真正没有保护到婚姻中女性的地方。

3. 母亲这个职业容易不容易,问问论坛上的妈妈们就知道了。出言不逊之前,先想想自己的妈妈对家里的付出。一个健全的社会机制应该在于给人选择,选择做全职妈妈,不会被人说“寄生虫”“不劳而获”;选择为事业奋斗,不会被人说“剩女”“没人要”。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有保障,这才是法律制定者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3. 论坛要少上,不然容易对爱情对异性灰心,尤其当某些人甩出一些网下不会表露的黑暗面来。你会不由的害怕身边的人,不知道道貌岸然的背后,是不是也藏着这样无耻的心

4. 结婚是因为两个人相爱,想把你的我的变成我们的一起直到生命的尽头 -- 也许我会一直这么天真下去,直到现实用板砖把我拍醒
 
这个逻辑真好笑
有工作的人 =》 心态好?
且不说你这个命题成立与否,假设成立吧 -- 那么我是有工作的人,所以心态好?那么又是谁说我偏激来着?
你自己看看你怎么形容女性的,偏激?呵呵~歧视都不为过

算了,懒的一条一条反驳了
我朋友面试遇的那种问题是她臆想出来的好了吧
与骨子里看不起女性的人讨论这种问题无疑是对牛弹琴

你也不用回我这种“混混”的贴,免的污了你的手

========最后几句话,不想再看到这种贴子了=======
1. 婚姻法的新解释有什么不妥的?两个人结婚买房的时候把名字都写上不就结了。当时没写的现在加上也不晚。就算太太天天在家带小孩一分钱也没交过房贷,人家付出的一切也值得加上这个名字

2. 婚姻法真正不妥在哪里?包二奶找小三不受制约。哪怕有了婚外的子女也是不能判定重婚的。这是真正没有保护到婚姻中女性的地方。

3. 母亲这个职业容易不容易,问问论坛上的妈妈们就知道了。出言不逊之前,先想想自己的妈妈对家里的付出。一个健全的社会机制应该在于给人选择,选择做全职妈妈,不会被人说“寄生虫”“不劳而获”;选择为事业奋斗,不会被人说“剩女”“没人要”。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有保障,这才是法律制定者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3. 论坛要少上,不然容易对爱情对异性灰心,尤其当某些人甩出一些网下不会表露的黑暗面来。你会不由的害怕身边的人,不知道道貌岸然的背后,是不是也藏着这样无耻的心

4. 结婚是因为两个人相爱,想把你的我的变成我们的一起直到生命的尽头 -- 也许我会一直这么天真下去,直到现实用板砖把我拍醒

couldn't agree more:p:cool::cool:
 
既然立法者在你眼中那么可笑,看来你是定能做得比他们好喽?

那就请你来写个司法解释,法律修正案,来纠正一下败坏的社会风气呗?
愿闻高论。

民主选举/新闻监督/清除腐败/还政于民:p:D:D
 
民主选举/新闻监督/清除腐败/还政于民:p:D:D


这贴好, 好就好在暴露了在你那里无论共党干了什么事都是坏事,只要它不下台。 但是你怎么知道它是好心的呢?还“总是好心”? 我好奇而已 。
 
这贴好, 好就好在暴露了在你那里无论共党干了什么事都是坏事,只要它不下台。 但是你怎么知道它是好心的呢?还“总是好心”? 我好奇而已 。

厄,我相信那些立法者是善意的,只是他们的能力有问题,拍脑袋的决策总是不如交给百姓讨论一下好。再有,贪污腐败不除,社会风气没法好转,再好的法案也是治标不治本。
 
既然立法者在你眼中那么可笑,看来你是定能做得比他们好喽?

那就请你来写个司法解释,法律修正案,来纠正一下败坏的社会风气呗?
愿闻高论。


兄弟,为啥要用红字呢? 是军用笔记本吗?
 
厄,我相信那些立法者是善意的,只是他们的能力有问题,拍脑袋的决策总是不如交给百姓讨论一下好。再有,贪污腐败不除,社会风气没法好转,再好的法案也是治标不治本。

这么说你就过于自信了, 你认为你比在国内长期工作的婚姻法专家们更了解中国的国情、民情、恋情。
 
不会先结婚后买房啊?
 
民主选举/新闻监督/清除腐败/还政于民:p:D:D

你这几句当口号倒是可以,奥巴马,孙中山的口号也跟你这都差不多。

口号喊完了,能拿出点儿实际的不?光喊口号好像不解决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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