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曲我的话了。
这里说的事例,只是a tip of an iceberg。我问的那个缺少的东西,还没有谁说出来。没有那个,谁执政都一个德性。
我要说,中国社会目前缺乏的,就是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没有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共产党也好,国民党也好,谁执政都会是一个样。
我不认同中国目前最缺信仰的说法。中国社会不缺信仰,那信仰就是拜金主义和金钱万能,信仰“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当然,如果基督教或者佛教真正成为中国社会信仰的主流,成为那些执政者心中的真正信仰,社会道德水准一定比现在共产党弄的要高很多。说到底,这些宗教信仰其实就是一种监督,是对全社会人民自心领域的监督。
但是,宗教是自愿的,不是强制的。一个社会中如果有大部分人信仰宗教,而有那么一部分人不信宗教,并且如果这个社会也缺乏法律这样的宗教之外的强制监督,那么那些无宗教信仰又无法律监督的人将为所欲为,而那些信仰宗教的人一定是不公平竞争中的失败者,最后这个社会的统治权就会落到那些无宗教信仰的私欲横行的集团手中。
现在社会,只有法律是强制性的监督,是覆盖整个社会的监督系统。但是,光有法律是完成不了监督作用的,必须要有司法系统和行政系统来执行法律,才能完成有效的监督。
中国不缺法律,就是缺乏对法律的真正执行,其深层原因,就是执政党不愿意受到法律的监督。
我前几天刚刚写过与此相关的几句话,引用在这里。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5/thread973473-5.html#post7019289
我同意威威说的。老华侨好像也是这个观点,制度是根本的制约因素。
一种社会现状的形成,总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中国的社会问题,必然包括来自人的素质、立法系统、执法系统、行政部门、社会历史经济背景,等等方面的影响,绝对不是单一的原因。抓住其中一点,忽视其他,就有点瞎子摸象的味道了。
但是,这么多的社会影响因素里面,必然有些是主要的,有些是次要的。要解决社会问题,应该从主要的影响因素着手。抓住了主要的制约因素,其他方面慢慢就会跟上来了。比如拿一件衣服,我们不是把衣服裹成一团整个抱起来,而是把衣领提起来就好了,只要衣领提起来,衣袖、衣摆之类的就自然跟着来了。这些道理,在毛泽东的<<矛盾论>>里有很好的论述。
在改变中国现状的因素中,社会制度之所以比人的因素更主要,一方面是因为改变制度比改变人的素质更具备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是因为好的制度可以控制人的素质给社会的影响。就拿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来说吧,这以后中国社会的快速进步,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人的素质的改变,而是因为制度的改变。
制度其实包括立法、执法、行政等等一系列的东西。中国不是缺乏立法,不是没有法律,而是缺乏有效的执法系统,是有法不依。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按照法律给予中国老百姓自由言论、自由组党等等权利,中国老百姓就会越来越敢于公开批评共产党的专政统治,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就会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所以,这些法律是不能被真正落实和具体实现的。那么,为什么一党专政的国家也要这样的法律呢?因为这些法律内容其实是要落实做人的普遍价值,是国际公认的一般人应该得到的权利,所以即使是一党专政的国家,也不能在表面上否认这些做人的普遍价值。
那么,专政的政府能否仅仅在关于公民权利和言论自由方面把法律做个花瓶,但在法律的其他方面,比如对于经济和刑事犯罪方面严格执行,从而弄出一个虽然缺乏民主自由但是很廉洁和高效的政府和社会呢?我相信,这就是中国专政政府的最高层目前想努力做到的。
但是,缺乏民主自由和廉洁高效的社会和政府系统,是不可能并存的。只要缺乏民主自由,就不可能有全民参与的监督;不是全民都能够参与的监督系统,人民敢怒而不敢言,许多违法行为不会被举报,许多被举报的犯罪行为也在不受监督的情况下被滥权纵容,法律得不到真正落实,守法行为得不到相应的鼓励,犯法的行为获利丰厚,正气不压邪气,社会和公民的道德素质水平随之下滑。这就是为什么尽管中国政府一而再、再而三地声称严厉打击,但是依然假药假食品假论文假学历泛滥,恶官恶霸恶男恶女横行。
所以,当社会制度和人的素质都是社会进步的制约因素的时候,矛盾的主要方面是社会制度,而人的素质是矛盾的次要方面。改变社会的立法、执法和行政制度的努力,会比改变人的素质的努力更有效,也更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