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听取的并非“Minto粉丝们”的意见,而是一伙“热血青年”的鼓噪,最终使事态变得难以收拾。我绝对相信这些“热血青年”,也包括您,初衷都是好的,但好的愿望并非一定有好的结局,眼前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既然前次已经失手,这次更要谨慎,年轻人更应善于吸取教训。拜托,看看清楚,LZ就是听取解决Minto粉丝们的建议,误以为Minto“狼心”会发现,结果呢?
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但事情一码归一码。我的事情咱们可以在“EHS fence安装日记”讨论,阿土随时恭候。请损人之前把事实先搞清楚,看您也是老人了,也看了您好多贴了,为了自己一点事儿能天天咋呼的没完没了,人家好几万的损失就不能来寻找点同情?请您将心比心地想一想。
没明白,觉得这个主意不是挺好的吗~~也不损失钱~~自己也可以不辛苦~~:blowzy:...1〉 接受Minto 1万刀,Take这个房子。 如果实在不喜欢这个房子,跟本不等房子盖好,转手就卖出去(把1万刀放进去,給房屋商去卖了。 事实上Minto加5千刀都卖了)
2〉接受1万刀Credit, 买另外一个房型
这2个方案都不是把6万6扔水里去!
。
budaowen,同情你的遭遇和钦佩你的勇敢。很多人的回帖都在讲如果是他会怎样怎样,你当初不应该怎么怎么样。把这些贴子都忽略了吧,毫无意义。
现在协商应该是没有可能了,那就打官司吧。其实可以换个思路,你有证据又了解详细经过,何不试试不请律师自己打呢?找个英文好的帮你。说实话,赢得希望不大,请律师赢得希望也不大,但输了也不会再增加多大的损失。打一轮下来知道了过程,如果觉得有机会,再找律师上诉。其实打官司的目的是为了厅外和解,因为法官在审判前会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所以在拿到上庭时间后通知媒体,如实告诉他们事情经过,但要用“我该怎么办”“真的是我的过错吗”这样的标题,吸引他们去旁听。这样Minto或许就与你厅外和解了。过激的行为是于事无补的,如果反而被起诉更不好。不要再指望能挽回所有损失了,小损即赢。当然,我也是外行,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Ottawa Citizen里边有一个栏目专门解决商业纠纷的,以前我住在渥村的时候常看那个栏目。主持人好像叫Tony什么什么的。每次他接了投诉都两边听意见而不是只发表单边意见。在他采访双方的时候通常就把问题解决了。和解之后他还是会把解决方案甚至过程都写出来。绝大部分他解决的案子,双方都有不是,很少有一边完全在理另一方完全混蛋的。他的专栏我看了很多年,很受启发。哦对了想起来了,好像叫 Action Line. 但主持是否还是Tony就不知道了。 在渥太华久了的商家大概都知道他,他出面调解,总会给他三分面子。祝楼主好运。
lz已经去示威抗议啦,无论这是不是她的本意,还是听了别人的鼓动,这是既成事实,也是给所有“主和派”,“和解派“一记响亮的耳光,你们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够明白了,lz是成年人,她有她自己的人身观,世界观,我们应该尊重。
再有妥协的声音出现,无非是”热脸贴冷屁股“,”主和派“们请闭嘴吧。
现在应该是所有”主张派“站出来的时候,it is your showtime.
建议封闭此贴,另开一贴
”如何以实际行动表达对budaowen示威抗议的支持“。
lz已经去示威抗议啦,无论这是不是她的本意,还是听了别人的鼓动,这是既成事实,也是给所有“主和派”,“和解派“一记响亮的耳光,你们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够明白了,lz是成年人,她有她自己的人身观,世界观,我们应该尊重。
再有妥协的声音出现,无非是”热脸贴冷屁股“,”主和派“们请闭嘴吧。
现在应该是所有”主张派“站出来的时候,it is your show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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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实际行动表达对budaowen示威抗议的支持“。
lz已经去示威抗议啦,无论这是不是她的本意,还是听了别人的鼓动,这是既成事实,也是给所有“主和派”,“和解派“一记响亮的耳光,你们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够明白了,lz是成年人,她有她自己的人身观,世界观,我们应该尊重。
再有妥协的声音出现,无非是”热脸贴冷屁股“,”主和派“们请闭嘴吧。
现在应该是所有”主张派“站出来的时候,it is your show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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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以实际行动表达对budaowen示威抗议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