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购房悲剧----从走进Minto售房中心那一刻降临

他说:根据他的经验,他认为Minto不可能退我定金,建议我最好还是用这笔定金再买一个房子。
••••••这个建议可以考虑滴。
 
我觉得楼主需要出来明确一下,
1)minto把你的6万多当成违约金了,你没有取回来的任何余地,还是
2)这6万多可以作为你向minto再次买房的定金?

我感觉是2。 LZ可以明确一下吗?

如果是, 那么理智地话,我会情愿用这6万当定金再换买一套。不管Minto这事对错,拖下去对LZ的损失远大于对Minto的损失。
 
总算看完了,我觉得minto根据购房合同来说首先就违约了,签的合同是大房子的,交的钱是大房子的,一直哄着是大房子,给你的却是一个小房子,本身就已经违约了,中间再耍那么多花招,如果合约都没有约束作用,那有什么理由来要求房主签收?

那么多看家只是专注于minto的解释,说是看过房子,那不是屁话吗,看的时候你又没建好,谁知道你多大,问你就不说,给了图纸还是假的,纯粹就是欺诈嘛!

这帮人从头到尾就没按好心眼,上来就给套,说什么挑战其他人,99%是骗人的,问他们要图纸还百般推脱,当时肯定知道房子有问题,最后时刻把缩水的图纸发过来,合同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吗?那咱签之前看那么久有什么意义?人家想改你就只能乖乖听话。

我觉得这里面最坏的是那个ANNA,去过那个sales center,就会骗自己同胞。太可耻了,之后签合同的Minto律师估计也是个帮凶,觉得咱中国人一贯打掉牙往肚子里吞,不欺负才怪。

气死人了!
 
我感觉是2。 LZ可以明确一下吗?

如果是, 那么理智地话,我会情愿用这6万当定金再换买一套。不管Minto这事对错,拖下去对LZ的损失远大于对Minto的损失。

Mr. Greenberg and the board are aware of this matter and nothing has changed in Minto’s position”。他宣布 Minto老板Mr.Roger Greenberg和董事会完全认可全部没收我$66.306.25 。

都说拉,完全没收,不是作为抵押金买房。
 
我觉得楼主需要出来明确一下,
1)minto把你的6万多当成违约金了,你没有取回来的任何余地,还是
2)这6万多可以作为你向minto再次买房的定金?

我觉得是这样的,minto之前给过2这种解决方案,说是另外给lz一万刀,让lz另外选个lot建房。但是lz咽不下这口气,拒绝了。闹翻之后就变成了1这样的局面了。
 
我觉得楼主需要出来明确一下,
1)minto把你的6万多当成违约金了,你没有取回来的任何余地,还是
2)这6万多可以作为你向minto再次买房的定金?

是完全没收,大老板都说了
 
我感觉是2。 LZ可以明确一下吗?

如果是, 那么理智地话,我会情愿用这6万当定金再换买一套。不管Minto这事对错,拖下去对LZ的损失远大于对Minto的损失。

觉得是。不满意还可以再卖掉!
 
我觉得是这样的,minto之前给过2这种解决方案,说是另外给lz一万刀,让lz另外选个lot建房。但是lz咽不下这口气,拒绝了。闹翻之后就变成了1这样的局面了。

那可就惨了。这里的法律通常不赔偿你“咽不下这口气”的损失。
 
早告诉你找律师。我可以帮你推荐一个。你要想就 QQH。

记住,好律师是能快点帮你解决问题的,不是一直说你有理,然后向你收很多律师费的。

律师这个职业是有,conflict of interested. 你要是不找个好律师,就又白搭几万块,花个几年。

找个好律师,几千块几天解决问题。
 
Really sorry to know your unfortunate situation. Based on your original information I have drawn a few conjectures, I hope the following pointers can provide some reliefs:

(1) Stephen Guest and his assistance were not able to protect your interest (sale contract, including your deposit). You can gather all the evidences against him ( all legal documentations, i.e. anything that has his lawyer stamp and signature + all deficiencies that you mention). This damaging information can provide a good bargaining position against him when submitted to the LAW SOCIETY OF CANADA.

(2) The sale representative was misleading you; furthermore he was evasive when confronted with obvious contractual misrepresentation. Gather all associated information and use this as bargaining chip when submitting to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of Ontario.

Even if you have done the above 2 items, you may not get any monetary return from Minto. Apparently, Minto was taking advantage of the above missteps and just took the money.

(3) if you can get your story out to TORONTO media ( chinese and english newspaper/radio) and get some public sympathy, Minto's name will be at stake in Toronto. Toronto is a bigger market. I think they will be more helpful with media exposure.

Please be aware, you need to be very careful when discuss this issue; always use facts and figure, including photocopy of the original documents , so to avoid defamation lawsuit.

Good luck!
 
这么个结果,真让人唏嘘难过。

楼主现在要理清自己的思路。以前做得对不对都不重要了。要看现在你有什么路可走通,尽量将损失降低到最小。这种情况,最不能犹豫和拖拉。你看明偷一开始就想好了对策,吞押金卖房,把钱先攥在自己手里,明偷就主动了,人家很认真地在对付你, 你和咱们还在这希望这希望那的。

如果你没有任何其他可行的路走,只能打官司的话:
1。找个好律师,把那六万给律师也比给明偷强。我觉得要赶快把事情了结了。跟律师明讲六万封顶,期望最好的是什么结果。找律师可是个关键,不如你在cfc请大家推荐好律师,同时看看其他途径可以找到好律师。这肯定是个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你得找个家里人帮你看孩子料理家务,自己集中精力工作,找律师,搜集证据,寻求帮助。你自己各个方面都要准备好才行。
2。要明确表示接受捐款,我觉得你活得太矜持,可能你天生不喜欢求人。我觉得一是你经济能力可能不够,就算你能力够,多点钱打官司也不是坏事,二是我们愿意捐款的人不会因为捐款了而日子过不好或觉得你欠我们一个说法什么的,我们就是想让你把事情赶紧了解了,看着心里堵。
3。这不是光为你自己,也是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你也不要怕人说三道四。你来这里不是也是为了提醒大家,同时寻求帮助吗。

如果在这里表示愿意接受捐款,我看你能不能跟colbalt联系下,让他做联系人,毕竟他的资历比较高,可信度高,他也一直在帮助你。如果律师觉得可以将事情扩大,也许我们可以让其他城市的华人也捐款帮助你。

把要做的准备步骤都作好,才能继续走下去,将来结果是什么也许对你也不那么重要了。
 
找一个专门懂传媒的人给支招。我在多伦多见过一个协会创立时惊动了那么多主流媒体... ...原来人家请专家设计了。 懂行的人甚至可以帮你放在最有利的版面。 楼上的楼上提醒得对,Minto正在进军多伦多新房市场,如果这个时候在媒体有丑闻,那不让他们很被动嘛。把自己放对位置,是受害者,而不是胡搅蛮缠甚至在斗气的人。自己的包装也很重要。
 
同情楼主。如果还有妥协的余地,建议楼主妥协,如果有钱有闲,建议楼主打官司,如果没有,建议楼主忍了吧
 
真是气人,没错,就是那个ANNA最坏,这种专骗同胞的人真可恶,就欠找一百个黑人操烂了她的狗逼。fuck

本来是个商业纠纷,你有必要这么狠吗?


记得你昨天要杀全家,炸大楼,更有趣的是,你受过委屈,自己不做,却煽动别人杀全家,炸大楼。
 
这是一出悲剧

始作俑者就是cfc的一帮鼓噪者,唯恐天下不乱,拼命把小事往大事上发展,让楼主自我感觉良好,认为道理在她一边,还弄啥抗议,捐款,好像全ottawa的华人都站在她一边。
好了,现在僵掉了,minto连老板,董事会都亲自过问,封死了大门,说明minto一定是手拿一副好牌,否则这些有钱人是不会为了几万元冒风险的,也说明楼主不是百分百无过错的。
说实话,事到啦这种地步,打官司,基本是输多赢少。
可以做的事无非下面几样:
1.在cfc组织抗议游行,拉横幅,上国会山,去媒体,看有多少人愿意去陪你玩下去,我估计不超过10个
2.在cfc募捐,看有多少人捐多少钱,我估计不超过3000加币
3.找中间人调停,个人认为比较可行

最后说一句,当初的鼓噪者们,现在是出钱出力的时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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