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to购房悲剧----从走进Minto售房中心那一刻降临

我感觉事已至此,现在互相埋怨谁把事情推向这一步也没有太大意义,楼主人生地不熟,初到此地,上网寻求老乡的帮助也是不得已,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既然上网,总会听到不同声音,大家多数不是专家,各人凭以往经验说话,大主意由楼主拿。

那些一直主张妥协的意见自然也有道理,可是事到如今,似乎Minto并没有说可以将6万元作为买它家房子的钱,而是作为违约没收了。即使费钱,费力,可是不打官司,还有调节和解的办法吗?如果有,怎么做?

Minto曾经说过“可以将6万元作为买它家房子的钱”,被楼主毅然拒绝了。而且律师也提醒过她定金可能被没收,但楼主依然一意孤行。

楼主现在应该去找律师,而不是在CFC上“求助”,当然,我一直认为,从楼主发帖,撤贴,再发贴的过程看,楼主是个聪明人,在CFC发贴,不是为了什么“求助”,她其实很清楚,这里不可能给什么真的帮助,但是却可以成为和Minto叫板的筹码。


讨论这个话题有意义:
  • 国内流向文化是,老子花了钱,老子就是爷,让你下跪你就不能站着。这里行不通。做事,要双赢,非要你死我活,最终是双输。
  • CFC上网友,对与法律和医药问题,要慎言。

这里案例中,Minto可能做错了,于是愿意降价赔偿,但是楼主要求的赔偿,是基于在已经盖好的房子基础上来扩建。要知道,在已经盖好的房子基础上来扩建,比新建的成本高很多。
 
要回押金是没戏了。就像你买东西,过了退货期,是不能退的,但能挣取到变成CREDIT。你最大的利益是保住那押金,让它作为新房的首付,然后要求他们在房价上给予优惠。(因为现在的价格可能比你买时高了。)如果不能优惠,则商量免费UPGARDE。不喜欢住,再卖掉。

总之你现在的状态是死棋,得想办法把它盘活,而不是继续望死里走。我不是律师,只是个人观点。关键时刻,理智胜过冲动。
 
讨论这个话题有意义:
  • 国内流向文化是,老子花了钱,老子就是爷,让你下跪你就不能站着。这里行不通。做事,要双赢,非要你死我活,最终是双输。
  • CFC上网友,对与法律和医药问题,要慎言。

崇拜老康一下, 做事要双赢 :cool:
 
再做做好好先生,我一直觉得minto 可能有什么难处。他就那么缺你那个6万元。按照道理说, 如果楼主说的是全部的真实的信息 (可惜这是永远不可能的),minto 房子也卖了, 他没有什么损失啊?可惜不是的。

楼主说的anna 可以google 到,还能看见照片,不过已经是以前的 page 了。从现在的minto网里已经找不到了。

我估计他们做销售的有可能已经跳操了把,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 因为他跳不跳都是代表minto. 但是minto 已经付给他们销售红包了吧。所以如果他现在白赔给你6万, 恐怕他的process 也过不了关, 我觉得说不定Minto自己也搞不清谁对, 是希望你打这个官司, 让法官判事实是怎么样的,楼主的说法和销售的说法可能是两样的,销售的说法是有文件签字的, 你让管理层怎么办。

所以我还是支持你找律师评估, 如果需要帮忙再到网上来跟我们说。我不认为这是对minto 宣战或者求和, 我觉得就是一个找到真相的过程。不过有的人喜欢, 有的人嫌麻烦罢了, 了解真相总是有代价的。

我估计,如果那几个销售代表,能上CFC发贴,说法可能完全不一样。

然后,前面那些义愤填膺,为楼主打抱不平的哥们,会觉得被楼主骗了。
 
我支持viens_de_la_chine的观点。请楼主认真考虑对策,将需要的帮忙在这里列明。至少我愿意出一份力和钱。

买方和开发商相比是处于劣势的,但是这里法律对买方的保护有限,而且法律成本高,使得处于劣势的一方更难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资金雄厚方则有恃无恐。纠纷双方孰对孰错暂不置评,但当事情已经陷入僵局时应该给各方有个公平的机会。

网友的建议都没有法律责任的,希望有认识法律界的朋友能够支招。就像viens_de_la_chine说的"找个好律师"咨询一下打官司或调解的可行性。

其实楼主已经找过律师了,我一直认为,从楼主发帖,撤贴,再发贴的过程看,楼主是个聪明人,在CFC发贴,不是为了什么“求助”,她其实很清楚,这里不可能给什么真的帮助,但是却可以成为和Minto叫板的筹码。
 
不懂,我只知道,证明销售的失实表述(misrepresentation)和 故意欺诈(fraudulent misrepresentation),需要证据,这是律师要做的事情,不是靠楼主单方面的网上煽情能做到的。

不倒翁这个贴子是在陈述整个事件的过程,当然是单方面的,也是你我现在所能看到的。。。

在协商的大门被关闭,最终不得不走向法律解决途径之前,我看不出为什么不能与OTTAWA CITIZEN这样的媒体取得联系陈述这个过程,留给读者来评论,来JUDGE。当然,大的媒体在发表文章之前是要向双方当事人调查核实
的。也许只有到那时我们才有机会看到双方各自的陈述

LZ做好准备。。FACTS AND ONLY THE FACTS。。

对于向MINTO这样几十亿资产的公司,这区区6万多的押金也许根本不算什么,但是这背后可能会引发的一些事情。。YOU NEVER KNOW。。。
 
不倒翁这个贴子是在陈述整个事件的过程,当然是单方面的,也是你我现在所能看到的。。。

在协商的大门被关闭,最终不得不走向法律解决途径之前,我看不出为什么不能与OTTAWA CITIZEN这样的媒体取得联系陈述这个过程,留给读者来评论,来JUDGE。当然,大的媒体在发表文章之前是要向双方当事人调查核实
的。也许只有到那时我们才有机会看到双方各自的陈述

LZ做好准备。。FACTS AND ONLY THE FACTS。。

对于向MINTO这样几十亿资产的公司,这区区6万多的押金也许根本不算什么,但是这背后可能会引发的一些事情。。YOU NEVER KNOW。。。

别出主意了。协商的大门未必关闭了,任何时候都有可能重开。庭审结果出来前,都有可能和解。除了当事双方的协商,还有当事双方律师的协商。

上了媒体,有可能促成和解,也有可能把协商的大门关得更死。

还是问律师吧。
 
Minto曾经说过“可以将6万元作为买它家房子的钱”,被楼主毅然拒绝了。而且律师也提醒过她定金可能被没收,但楼主依然一意孤行。

楼主现在应该去找律师
,而不是在CFC上“求助”,当然,我一直认为,从楼主发帖,撤贴,再发贴的过程看,楼主是个聪明人,在CFC发贴,不是为了什么“求助”,她其实很清楚,这里不可能给什么真的帮助,但是却可以成为和Minto叫板的筹码。


讨论这个话题有意义:
  • 国内流向文化是,老子花了钱,老子就是爷,让你下跪你就不能站着。这里行不通。做事,要双赢,非要你死我活,最终是双输。
  • CFC上网友,对与法律和医药问题,要慎言。

这里案例中,Minto可能做错了,于是愿意降价赔偿,但是楼主要求的赔偿,是基于在已经盖好的房子基础上来扩建。要知道,在已经盖好的房子基础上来扩建,比新建的成本高很多。


LZ已经损失了6万,你还建议她找律师打官司。你觉得在资本主义这个人吃人的社会里,她的胜算还有几何?你这就不是坑人吗?法律是富人的游戏。
 
楼主提钱了吗?或者需要钱?动不动就捐钱,筹钱的。
 
LZ已经损失了6万,你还建议她找律师打官司。你觉得在资本主义这个人吃人的社会里,她的胜算还有几何?你这就不是坑人吗?

从前一轮较量来看,CFC上的免费专家,显然不管用。

别提那个买房律师,那律师,也就是个准备文件的法律秘书。甚至那律师都提醒过楼主,再闹下去,定金可能被没收。


如果不想再花钱,那就继续在CFC上“求助”吧。CFC上的同情和支持,绝对的cheap。
 
按LZ的说法, 其实LZ跟M签的购房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 M有两点占理, 一是LZ看过在建房才签的合同, 二是LZ交割没按时. 但不管怎样, 如果买卖合同无效, M是没有理由侵吞购房押金的. 如果LZ手中确实有确凿证据说明与M签的购房合同根本就不对, 那M的两点理由都站不住脚.

这事发生在谁身上都会深受折磨, 尤其是一单身母亲带三个孩子. 无论从法律还是道义, M都不在理, 明显恃强凌弱. 换做是我, 我一定会去打官司, 同时利用媒体施压. 不然这口闷气不出, 迟早对身体不利. 鉴于受害人身心已经遭受巨大折磨, 要求的赔偿不应仅仅是退还押金, 还应要求巨额精神损失费. 另外, 据说如果打官司的一方没有经济能力, 请不起律师的话, 可以要求法律援助, 政府会指派律师, 免费服务.

网上的建议只是建议, 具体该怎么做只有LZ自己做主. 之前LZ似乎在妥协和打官司之间摇摆, 更倾向于妥协. 但现在看来, 妥协已经没有可能. LZ别无选择, 只有打官司了. 绝地反击, 未尝是坏事. 希望LZ坚强和强硬起来. 老毛说过, 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 一打就跑. 要在战略上藐视敌人, 在战术上重视敌人. LZ做好功课, 把这个事当做全职工作来做.
 
从前一轮较量来看,CFC上的免费专家,显然不管用。

别提那个买房律师,那律师,也就是个准备文件的法律秘书。甚至那律师都提醒过楼主,再闹下去,定金可能被没收。


如果不想再花钱,那就继续在CFC上“求助”吧。CFC上的同情和支持,绝对的cheap。


歪脖总笑话我随身带录音机,其实那是因为我对资本主义社会有更清醒的认识。想象一下,如果LZ与销售经理的谈话有录音为证,结果就不是现在这样子了。
 
我说个事情吧,我前manager在downtown买了个5个apartment的房子,放了几万块的deposit,律师在做paper work时候发现,那个property只有permit for 4 apartment, 5th was illegally built,要把这个第五个apartment合法化的话,需要大概20万左右,所以最后他只好放弃deposit and walk away。我也知道楼主不容易,但是我希望楼主有心理准备。
 
歪脖总笑话我随身带录音机,其实那是因为我对资本主义社会有更清醒的认识。想象一下,如果LZ与销售经理的谈话有录音为证,结果就不是现在这样子了。

销售经理也许已经带了录音机了。:D

如果真的带了录音机,录下来的声音,可能印证了销售经理的陈述。

再说,我相信销售过程是用英语,销售经理和楼主之间的英语交流,录音也未必对楼主有利。
 
我说个事情吧,我前manager在downtown买了个5个apartment的房子,放了几万块的deposit,律师在做paper work时候发现,那个property只有permit for 4 apartment, 5th was illegally built,要把这个第五个apartment合法化的话,需要大概20万左右,所以最后他只好放弃deposit and walk away。我也知道楼主不容易,但是我希望楼主有心理准备。

干嘛不把钱要回来?完全不是他的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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