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py F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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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出悲剧
始作俑者就是cfc的一帮鼓噪者,唯恐天下不乱,拼命把小事往大事上发展,让楼主自我感觉良好,认为道理在她一边,还弄啥抗议,捐款,好像全ottawa的华人都站在她一边。
好了,现在僵掉了,minto连老板,董事会都亲自过问,封死了大门,说明minto一定是手拿一副好牌,否则这些有钱人是不会为了几万元冒风险的,也说明楼主不是百分百无过错的。
说实话,事到啦这种地步,打官司,基本是输多赢少。
可以做的事无非下面几样:
1.在cfc组织抗议游行,拉横幅,上国会山,去媒体,看有多少人愿意去陪你玩下去,我估计不超过10个
2.在cfc募捐,看有多少人捐多少钱,我估计不超过3000加币
3.找中间人调停,个人认为比较可行
最后说一句,当初的鼓噪者们,现在是出钱出力的时候啦
我觉得我们最可能做到就是转告亲戚、朋友、熟人,向他们揭露MINTO这个大资本家的丑恶行径。你转告的人越多,你的贡献就越大。
记得国内有一段时间流行“闹机”:飞机乘客,因为航班延误的等原因,得理不饶人,大闹飞机或者检票口,要求道歉,赔偿,升舱......
由于,我举目无亲地带着三个孩子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以前,又没有过如此噩梦般的购房经历,当时的情况十万火急,只有几天的时间须做出应对和决定,我实在是别无他路,只好在CFC网站上寻求一些资讯和帮助。当时有一部分人认为:从Minto一开始对待客户的行为,到后来的种种不良手段和行径,已说明Minto根本没有诚信,不应该再相信Minto会轻易退还给你定金,不要再对其抱有幻想,马上采取有力的措施,要回定金;但另一部份人认为:耐心等到Minto把房子卖出去,Minto是不错的大公司,会按规矩办事把定金还给你的,起码会还一部分。我当时想:连Minto自己也承认他们有错(wrong sketch,给我降价1万块,搬入“AS IS”),再说鲜明的事实摆着呢:Minto一直不说实话,不按签订的合同建房并卖房给顾客,到了交房日,无法履行合约交房,还单方拿走合同中重要的部分(Floor Plan&Elevation Plan),Minto 已经毁约在先。如果,Minto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它理应退还给我$66,306.25定金。难道,还真会侵吞了我们辛苦积蓄的定金不成?于是,我就撤了网上的求助信息,怀着极大的耐心静静等了两个月,直到从Anna Paquette口中证实房子确实卖了,而且比卖给我的价格还多卖了5千块时,我就满怀希望地去Minto总部找他们谈退还押金的事了。
我觉得,CFC上一些人,误导了你。
我一向的原则是,关于法律和医药的问题,不在网上给别人出主意,因为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造成的损失,可能无法挽回。
但是CFC上,法律和医药专家比较多。
马后炮怎么这么多!
到底CFC上的人出了那些馊主意?其中哪些是被LZ采纳了才导致今天的困局?
记得国内有一段时间流行“闹机”:飞机乘客,因为航班延误等原因,得理不饶人,大闹飞机或者检票口,要求道歉,赔偿,升舱......
那些人应该出来道歉。
老康,能否解释一下在销售过程中,失实表述(misrepresentation)和 故意欺诈(fraudulent misrepresentation)分别会带来什么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