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黑们终于动手了,好戏开锣

以示没有双重标准, 方舟子开始打156个“海河内外流氓学人”的假了。

156个“海河内外流氓学人”之一、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王业奇的硕士论文公然整段抄袭辽宁师大周琳娜论文,还抄了新疆师大任晔的论文。坚决要求天津师大撤销王业奇的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开除其教职,“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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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没有双重标准, 方舟子开始打156个“海河内外流氓学人”的假了。

156个“海河内外流氓学人”之一、天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王业奇的硕士论文公然整段抄袭辽宁师大周琳娜论文,还抄了新疆师大任晔的论文。坚决要求天津师大撤销王业奇的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开除其教职,“坚守中国学术清誉、开中国千年学术文化传承的学术新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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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闲,你说话很隐晦啊,:p 你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方舟子也认为社科院应该撤消刘菊花的硕士学位,新华社应该开除她的公职了?:D

方黑们说方舟子睚眦必报,看来说得没错。
 
老闲,你说话很隐晦啊,:p 你这么说是不是意味着方舟子也认为社科院应该撤消刘菊花的硕士学位,新华社应该开除她的公职了?:D

方黑们说方舟子睚眦必报,看来说得没错。



是的, 社科院和新华社有这个权利。
 
是的, 社科院和新华社有这个权利。

外交辞令:cool:

是否双重标准,取决于老方对同等的两件事的态度是否一致。从行为上讲,他已经不一致,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他护妻之心,但不明白为什么这回他不强调国内百分之九十的学位论文都这么做了。
 
外交辞令:cool:

是否双重标准,取决于老方对同等的两件事的态度是否一致。从行为上讲,他已经不一致,当然我们可以理解他护妻之心,但不明白为什么这回他不强调国内百分之九十的学位论文都这么做了。


你对你的老婆和别的女人用同一个标准?
 
被指低級抄襲孔慶東稱政治迫害 方舟子力撐遭轟


新唐人電視 www.ntdtv.com 2012-3-3 11:13​

【新唐人2012年3月3日訊】(新唐人記者田飛綜合報導)早前發表辱罵港人是「狗」言論的北大教授孔慶東,日前再次捲入抄襲風波。他多年前的一本著作,被指剽竊南開大學教授陶慕寧的觀點,而且是屬於「非常低級的抄襲」。陶慕寧也表示孔確實是抄襲自己作品,但由於事務繁忙無暇顧及。孔則回應相關批評是對他的「政治迫害」。另外,方舟子欲力撐孔慶東卻難逃被網友砲轟噩運,網民揶揄兩人沆瀣一氣,並促請他們勇於正視自身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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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發現孔抄襲:非常低級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有名為「萊卡」的網友發現孔慶東1995年出版的10萬字《青樓文化》一書,與陶慕寧1993年出版的26萬字《青樓文學與中國文化》相似。兩部作品文字雖不相同,但引用文獻材料出現的次序、觀點總結大致相同,屬于竊取文義。

2009年,陶慕寧在澳門大學訪問時,見到該校圖書館藏有一本題為《青樓文化》的著作。出於對同領域作品的興趣,他借閱了出來,結果「一看就生氣了」。在此之前,他並不知道孔慶東還出過這本著作,而且已經銷售了十幾年。

陶慕寧說,「我自己寫的東西,我心裏太有數了,你抄沒抄,我一眼就看得出來。」陶慕寧表示,從孔慶東的書中能看的出來他並沒有做相關的研究。

陶慕寧指導的一些研究生後來也發現了孔慶東作品中的抄襲行為,為老師打抱不平。但陶慕寧表示,雖然被抄「很不愉快」,但自身事務繁忙,無暇顧及。而南開大學則表示,由於事情涉及著作權紛爭,校方不會介入。

而陶慕寧最早注意到孔慶東的作品不是《青樓文化》,而是《空山瘋語》,其中有130多頁的篇幅涉及青樓文化,內容與《青樓文化》一書大致無異。

網友「萊卡」認爲,孔慶東「就像是偷了人家一輛汽車,使用前重新噴噴漆。」


[SIZE=-1]孔慶東的《青樓文化》被指剽竊南開大學教授陶慕寧的觀點。(網絡圖片)[/SIZE]


孔慶東著作涉抄襲的部分內容

陶慕寧評析,「青樓」一詞最初與妓女沒有關係,而是「閥閱之家(即有功勳的官宦世家)的代稱」,至唐代才比較廣泛地指代妓女所居。他以曹植《美女篇》、江總《閨怨詩》、江淹《西洲曲》等的詞句為證;孔慶東亦稱「青樓」起初所指並非妓院,而是「比較華麗的屋宇,有時則作為豪門高戶的代稱」。他同樣引用了曹植《美女篇》、江總《閨怨詩》、江淹《西洲曲》等的詞句。

陶慕寧認爲,白居易一生幾乎是與妓女聲色相始終的;孔慶東也稱:白居易一生同情勞動人民,尤其對妓女,更是愛憐有加……在祖國各地先後結識了數以百計的青樓女子。

孔承認未作專門研究 回應稱遭政治迫害

對於被指抄襲他人作品,孔慶東在微博中稱事件為「政治迫害」,「每月一次,讓他們炒去吧」。

針對孔慶東的回應,網友噓聲一片。

一位網友這樣說:孔教授習慣性地把學術爭議歸結于政治迫害,反誣人家炒作。只可惜在互聯網時代,這招不管用,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矇混是混不過去的。既然是學術爭議就應該拿事實說話,大帽子嚇不到人了。

另外,網友「萊卡」還指出,孔慶東《青樓文化》的一些內容還與上海大學社會學教授劉達臨1993年的著作《中國古代性文化》的描寫如出一轍。「萊卡」還挑出了孔慶東書中引用古代文獻時一些讓人費解的錯誤,稱有些錯誤很低級。

在《後記》中,孔慶東稱:「作為一本非學術性的『科普』讀物,基本上還可以交差。無論從知識的介紹上還是涉及的問題上,自認為點與面的結合處理得還算妥切。但是總覺挖掘尚淺,平面羅列有餘,而縱深開拓不足。材料準備也很不充分,使這支筆難以做到遊刃有餘。」他表示:「這些都是由於未曾對青樓文化進行過長期細緻的專門研究而導致的必然結果。」

陶慕寧教授對此評價:「沒有研究你幹嗎出書啊?」

方舟子護航遭揶揄

對此,孔慶東的長期「戰友」、「打假鬥士」方舟子,也跳出來為孔辯護。他辯稱《青樓文化》是普及作品,毋須對觀點出處一一註明。網民則砲轟兩人沆瀣一氣,促請他們勇於正視自身錯誤。

孔慶東過往在其主持的網路視頻節目中,多次公開表達對涉嫌抄襲他人著作的鄙視和批評。去年一月方舟子致函上海復旦大學,舉報該校歷史系教授朱學勤博士論文涉抄襲,要求重啟調查。孔慶東在節目力撐對方,猛轟朱學勤。

這次孔慶東「蒙難」,方舟子立馬拔刀相助,指《青樓文化》是普及作品,抄襲標準和學術著作不同。孔用自己語言論述,並非抄襲。如果當事人認為引用過多,則屬版權問題。

巧的是在近日,海內外156位學者就方舟子之妻劉菊花碩士論文涉嫌抄襲一事發表公開信,要求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調查。

方舟子對此回應說:「我妻子又不是公眾人物……像她這種情況,我估計全國90%以上的碩士生是這麼寫論文的。引用別人註明了出處,不做改寫也可以的。」

對於方舟子為其妻子和孔慶東辯護的説法,網友們顯然不接受,認爲方舟子打假是「雙重標準」。

一位網友說:「把這兩本書擺在一起,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來孔慶東只是用自己的話把陶先生的著作複述了一遍,高中寫作文時我經常這樣干。抄了就抄了,方舟子你站出來說他沒抄,你給他作證?孔和尚寫這本書時是你在邊上伺候著的?」

另一位網友則嘲諷道:「抄襲有兩種標準,一種是通常的標準,一種是方舟子的標準:他定義的抄襲,比如朱學勤,通篇文章只有2-3處引用不規範,還是抄了。因為『抄的多少不影響定性,只決定程度』;孔慶東和他自己就沒抄,雖然不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但是方舟子是跨界裁判,手握司法解釋權啊……」
 
你对你的老婆和别的女人用同一个标准?

得看这个标准是涉公还是只涉私吧。如果涉公的话,自己扇自己耳光当然不好;不是说要大义灭亲,起码不要在公开场合找借口为其辩解。
 
被指低級抄襲孔慶東稱政治迫害 方舟子力撐遭轟

孔庆东是老闲的偶像,完了,老闲这次又要彻底摇摆过去了。:p:D
 
孔庆东是老闲的偶像,完了,老闲这次又要彻底摇摆过去了。:p:D



看来现在国内打假运动风起云涌。方舟子十几年的努力开始开花结果了:cool:
 
看来现在国内打假运动风起云涌。方舟子十几年的努力开始开花结果了:cool:

是啊,如果牺牲刘菊花和100多个“流氓学者”,能彻底改变中国90%以上学位论文都作假的传统,那太值了。这应该才是真正支持方舟子精神的方粉们最乐于看到的。
 

我们先来看一看这篇文章的作者介绍。

李剑芒
侨居荷兰,曾是中国科技大学第一期少年班二十一人中一员。专业特长;经济、金融、IT、管理。

文章题目: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成




我乍一读,不由自主的一个激灵,这是全才阿。专业特长经济,金融,IT, 管理。老西经常说, 因为你不行,不能认为别人也不行。我认为此位全才是李彦宏, 厉以宁, 张五常的合体,建议国务院特批他成为内阁咨询。

我读了这么多书,看了这么多人的采访, 在解体前的大投行都作过项目, 还真没有看到别人的专业特长可以涵盖这么多东西, 不过我就不苛求了, 管他自己怎么吹呢, 呵呵。文章题目也颇为辛辣, 够hot

重要的是内容符不符合要求。对于概念的引述,此位全才, 完全是翻译了维基对于public figure 的解释。俺先解释一下吧, 对于在这里大部分讨论了半天可是没在这里写过论文的人来说, 可能比较难理解。 论文对于概念性的引述,引用网址是最不可取的。 可是这位号称中国科技大学弟一起少年班的大才,哪里引用也不写, 翻一段维基的解释就算撑了面大旗开始忽悠老中。 佩服佩服。不过中国之大, 无奇不有, 既然有忽悠的,就有愿意被忽悠的:D
 
得看这个标准是涉公还是只涉私吧。如果涉公的话,自己扇自己耳光当然不好;不是说要大义灭亲,起码不要在公开场合找借口为其辩解。


比如说, 你老婆在FoodBasic挑西红柿。这个捏捏,那个捏捏,看硬度够不够。店里的上货员看见后制止。你老婆跟人吵起来了。你闻声赶过来。你帮谁?
 
既然是为了解决诽谤案的问题, 就不应拿来解决论战中的定义问题, 并以此来教训我不懂定义. 想做定义就要有个定义的样子, 不要总是故意忽略重要的前提. 语言是有二义性的, 一个意思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也许有的更准些, 你在这些问题上的胡搅蛮缠没什么意思.

按你同意的这个所谓定义, 韩寒是公众人物, 起诉别人诽谤理应败诉. 你这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事我学不来.

主动? 如果没有对她的反复的所谓"质疑", 会有这个答复吗? 借一句林副主席的话, 这恐怕算是"被动被动再被动"吧.

Chiffon同学其实理解得很正确, 这个public figure 到底是怎么定义, 我们先要看他是在什么情况下被定义的。我们来看一看wiki的原来定义和这位中科大漏掉的重要部分。

http://en.wikipedia.org/wiki/Public_figure

Public figure is a legal term applied in the context of defamation actions (libel and slander) as well as invasion of privacy. A public figure (such as a politician, celebrity, or business leader) cannot base a lawsuit on incorrect harmful statements unless there is proof that the writer or publisher acted with actual malice (knowledge of falsity or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truth[1] ). The burden of proof in defamation actions is higher in the case of a public figure.

U.S. law


The controlling preced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was set in 1964 by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in 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It is considered a key decision in supporting the First Amendment and freedom of the press.

A fairly high threshold of public activity is necessary to elevate people to public figure status. Typically, they must either be:

  • a public figure, either a public official or any other person pervasively involved in public affairs, or
  • a limited purpose public figure, meaning those who have "thrust themselves to the forefront of particular public controversies in order to influence the resolution of the issues involved." A "particularized determination" is required to decide whether a person is a limited purpose public figure, which can be variously interpreted.
According to attorney Aaron Larson,[citation needed][2]

A person can become an "involuntary public figure" as the result of publicity, even though that person did not want or invite the public attention. For example, people accused of high profile crimes may be unable to pursue actions for defamation even after their innocence is established... A person can also become a "limited public figure" by engaging in actions which generate publicity within a narrow area of interest. For example, [jokes about]... Terry Rakolta [an activist who spearheaded a boycott of the show Married With Children] were fair comments... within the confines of her public conduct [and] protected by Ms. Rakolta's status as a "limited public figure".
这是wiki的全文, 各位请读一读, 看看李先生是不是漏了什么:D
 
那么基于上面的全文引述, 大概谈一谈我的理解吧:

公众人物为什么在这里被定义, 是因为公众人物容易被提及受攻击, 所以公众人物会认为受到名誉伤害, 而提诉他们认为伤害他们的人。

然而,更重要的是, 李大才没有拷贝翻译的, 美国第一修正案,是美国宪法不可缺少的部分, 也就是言论自由, 媒体自由 , 保证了只要媒体人没有被证明基于不符合事实的证据恶意攻击名誉, 每个人就有言论自由。李大才为什么不拷贝翻译这一段, 因为不利于韩寒阿。

真是双重标准阿, 为了不伤害韩寒,就翻译那么一小段, 也不管可靠不可靠, 也不管有没有在哪里用的定义, 偏就有人信,还拿来主义地当证据, 由衷地佩服!!!
 
我们先来看一看这篇文章的作者介绍。

李剑芒
侨居荷兰,曾是中国科技大学第一期少年班二十一人中一员。专业特长;经济、金融、IT、管理。

文章题目:当婊子可以,立牌坊不成




我乍一读,不由自主的一个激灵,这是全才阿。专业特长经济,金融,IT, 管理。老西经常说, 因为你不行,不能认为别人也不行。我认为此位全才是李彦宏, 厉以宁, 张五常的合体,建议国务院特批他成为内阁咨询。

我读了这么多书,看了这么多人的采访, 在解体前的大投行都作过项目, 还真没有看到别人的专业特长可以涵盖这么多东西, 不过我就不苛求了, 管他自己怎么吹呢, 呵呵。文章题目也颇为辛辣, 够hot

重要的是内容符不符合要求。对于概念的引述,此位全才, 完全是翻译了维基对于public figure 的解释。俺先解释一下吧, 对于在这里大部分讨论了半天可是没在这里写过论文的人来说, 可能比较难理解。 论文对于概念性的引述,引用网址是最不可取的。 可是这位号称中国科技大学弟一起少年班的大才,哪里引用也不写, 翻一段维基的解释就算撑了面大旗开始忽悠老中。 佩服佩服。不过中国之大, 无奇不有, 既然有忽悠的,就有愿意被忽悠的:D

老爱同学,本来我还想表达对你旗帜鲜明反对双重标准的敬佩,但一看你这笔风和不去分析别人观点首先查身家的做法,让我也“不由自主的一个激灵”,这好像是文革遗风吧?:(:D

对于全才,你应该先表示对方舟子这个天下第一全才的惊艳才是啊。这个作者还只是专长4个领域,可老方就没有不专长的领域啊:从生物到文学,再到传媒到法律,还有中医......范围之宽广,足以填满太平洋了。
至于说概念的引述,你是在用学术论文的标准要求人吧?你忘了,人家写的是杂文,不是学术论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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