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中医立法将走向何方? 安省中医界之乱 省卫生厅应该反省了! 论中医病历用英语书写的不可行性 ! 中医法生效应缓行

法庭宣布暂停过委会运作等候法庭--关于中医立法消息

今天上午9:30,安省中医联合会特聘皇家御用大律师卢登堡接到安省高等法院通知,并出席法官聆讯,同时出席的有过委会代表律师,法庭10:30宣布:


1. 正式接受周一由安省中医联合会特聘律师团提出的诉讼请求;

2. 停止过委会继续注册登记工作,等候法庭裁决;

3. 4月1日以后,业者有权继续执业,并报销保险;无需在管理局登记。

4. 建议安省中医联合会不用申请临时禁制令,直接在5月30日聆讯永久禁止令申请;

5. 张关亮冰不得离职,随时听候法庭传讯;

6. 安省卫生厅长、过委会注册主任、过委会现存6名委员作为被告。



上午11:00,安省中医联合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席的主流媒体有CBC/CTV/Toronto Star/Toronto Sun等,华人媒体全部到场。

今晚6:30,安省中医联合会几位共同主席将接受多伦多中文电台国、粤语采访,时时播出,请大家注意收听。



安省中医联合会
2013.3.27
 
How come I didn't find any news about this in English?

Looks like the "皇家御用大律师" is really something. With only one "聆讯" he already forced the court made so many decisions.

Wish they really get what you want in the end. But I doubt.



今天上午9:30,安省中医联合会特聘皇家御用大律师卢登堡接到安省高等法院通知,并出席法官聆讯,同时出席的有过委会代表律师,法庭10:30宣布:


1. 正式接受周一由安省中医联合会特聘律师团提出的诉讼请求;

2. 停止过委会继续注册登记工作,等候法庭裁决;

3. 4月1日以后,业者有权继续执业,并报销保险;无需在管理局登记。

4. 建议安省中医联合会不用申请临时禁制令,直接在5月30日聆讯永久禁止令申请;

5. 张关亮冰不得离职,随时听候法庭传讯;

6. 安省卫生厅长、过委会注册主任、过委会现存6名委员作为被告。



上午11:00,安省中医联合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席的主流媒体有CBC/CTV/Toronto Star/Toronto Sun等,华人媒体全部到场。

今晚6:30,安省中医联合会几位共同主席将接受多伦多中文电台国、粤语采访,时时播出,请大家注意收听。



安省中医联合会
2013.3.27
 
1540中文电台3.27采访安省中医联合会录音

这是刚刚收听到的1540中文电台3.27采访安省中医联合会录音。录音开始有一段时间是广告和其他新闻。点击下面的网页即可收听。

http://www.ccue.com/a1_radio/muran/
 
6 分钟时开始 ; 及21分钟30秒后 :cool:
 
I hope the "安省中医联合会" is not purposely making those mistakes in their news release. Otherwise, it has serious credibility issue. Those misleading information could cause a lot to those who trusted it.
 
latest news

Here is the link:
http://www.ctcmpao.on.ca/NewsEvents/Current/March 28 2013 Chi.html
Here is the content:


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過渡委員會公告

2013年3月28日

對於安省中醫聯合會 (簡稱“聯合會”) 發表的一些不實消息,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過渡委員會 (簡稱“過渡委員會”) 希望重申以下事實:

• 安省中醫聯合會(簡稱“聯合會”)聲稱2013年3月27日申請了禁制令。這並不是事實。聯合會的律師並沒有將文件提交到正確的法院,也沒有提交必要的文件。法官並沒有聽到任何聆訊。聯合會的律師於當日一口承諾將聆訊推後到2013年5月30日。

• 該禁令的申請不会影响2013年4月1日「中醫法,2006」(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ct, 2006)之執行。

• 2013年4月1日起,管理局即將全面運作。自2012年4月以來,這已是中醫社區團體眾所皆知的事實了

• 任何有意執行受控制行為(authorized controlled acts)(進行中醫診斷及針灸)的人士必須在2013年4月1日前註冊成爲管理局的會員。

• 任何有意使用中醫師(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或針灸師(Acupuncturist) 頭銜的人士必須註冊成爲管理局的會員。

• 在2013年4月1日之後還未在管理局註冊的執業者,如果執行受控制行為或使用受保護頭銜,將會違反省政府的法律。

• 在2013年4月1日之前還未向管理局遞交註冊申請的執業者,仍能在2013年4月1日后繼續遞交註冊申請。管理局會按照接收註冊申請的次序處理申請。

• 儘管聯合會的代表律師在2013年3月27日發表了聲明,執業者不應忽視2013年4月1日這個日期。如果執業者有意在2013年4月1日之後執行受控制行爲及/或使用受保護的頭銜,他們必須確保已經註冊。如果沒有這麼做,他們提供給病患的醫療護理服務將不能包括受控制的行為,他們也不能使用受保護的頭銜。

• 管理局並沒有要求執業者用英語進行執業,只要求申請人必須能夠在緊急時以“基本流暢” 的英語或法語進行溝通。對於申請「祖輩註冊」,不會說法語或英語的申請者,也已提供靈活處理。會員有權選擇他們使用的語言,然而,爲了病患的利益,病人的完整病歷必須保持使用英語或法語。

• 管理局並沒有限制病患同時使用中醫和傳統的西醫治療。
 
安省中医联合会公告

安省中医联合会公告

51编辑及诸媒体朋友:

对于贵网刊登过委会所谓“公告”,我方提醒贵网及通告各华文媒体,这一“公告”表明过委会在明目张胆地藐视法庭和欺骗公众。

1.过委会声称我方律师团没有将文件递交正确的法院,也没有提交必要的文件,以及联合会的律师一口承诺将聆讯推后到2013年5月30日,这完全是造谣。众所周知,安省只有一个高等法院,作为资深皇家御用大律师及其他两名安省法律界的著名律师,不可能不递交必要文件,也不可能不知道法院的正确位置,更不可能由律师推迟聆讯,而是要由法官决定永久禁制令的日期,这都是基本常识。这种造谣污蔑的水平非常低下,也非常可耻。

2.所谓过委会公告的发出人,Antonia Liang, Account Manager,Balmoral Marketing Inc. 既不是管理局的主席,也不是注册主任,也不是过委会的行政人员,而是一家声称是多元文化市场和广告代理商的主管会计。实在是非常荒谬和可笑。

3.管理局只是一个登记公司,其运作必须在法律之下,其并非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没有任何法律执行权力。法律的解释权不在过委会或管理局,也不在安省卫生厅,而是在安省高等法院。

4. 过委会声称,4月1日之后还可以递交登记申请,本身与其使用管理局名义在各报纸刊登的广告所述完全不符,也与其一贯宣传登记报名截止期为3月19日完全自相矛盾。此过委会对公众和业者向来没有任何诚信可言。其目的是进一步欺骗和威逼业者向其登记注册,骗取巨额费用。

5.2013年3月27日,法官已经下达口头指令,并明确安省所有中医针灸执业者在4月1日后照常执业。5月30日,将决定最终永久禁制令的下达。

6. 过委会声称,只要求业者在紧急时以“基本流畅”的英法语进行沟通,会员有权使用他们的语言,与《注册条例》中要求业者执业时使用“合理流利”的英法语要求完全矛盾。

7. 安省中医联合会的律师团将对过委会藐视法庭及欺诈公众及造谣污蔑的事实提交安省高等法院,并保留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权利。

8. 安省中医联合会的大律师团对安省生厅长马修斯、注册主任张关亮冰及6名现任委员提出了167条违反加拿大宪法、人权法和其他法律的指控。我们相信,2013年5月30日,安省高等法院有充分的法理依据下达永久禁制令。之后,我们会继续追究上述8人的个人法律责任。

安省中医联合会认为,在安省中医立法规管的关键敏感时期,任何错误的报道都将对业者和公众利益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不利于安省中医的维权生存和广大公众的利益。过委会制定的条例很清楚地显示,其目的就是在安省消灭中医专业,以西方针灸取代中医针灸,这是对华人医学文化的歧视和对加拿大多元文化的漠视。接受这一现实,将是安省所有华人的耻辱。

针对过委会的无耻行径,我方律师将有进一步行动,会随时通告媒体。我们也不反对安省卫生厅及过委会代表律师发表任何的言论。但是,一切言行都将记录在案,成为法庭的呈堂证供。

安省中医联合会提请广大业者注意,收集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恐吓安省业者在4月1日之后不能行医和不具有医疗权利、头衔等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证据,提交给我方大律师,统一由律师团提交安省高等法院作为控告证据,一切法律费用由我方承担。

安省中医联合会
2013.3.29
 
为安省中医业界法律维权叫好

为安省中医业界法律维权叫好

为安省中医业界法律维权叫好 《北美时报》

文 德

忍无可忍的中医针灸业界终于奋起请出律师状告安省中医针灸管理局过渡委员会及卫生厅了。消息传来,着实令人不禁拍案称好。

加拿大号称是个多元文化国家,但历史证明,这里的族裔平等、文化认同,绝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需要各族裔自己的奋斗争取。以华人社区来说,从「人头税」平反,到多伦多的「禁翅」法案被掀翻,莫不如此! 因为再民主、再平等的社会,免不了都会有歧视、不公的阴暗角落,有的甚至会打着「民意」的旗号,将歧视和不公变成「法例」,让其披上合法的外衣,在大庭广众中去伤害某个特定族群、人群,甚至个体,所以华人社区就应该奋起抗争,其争回来的不仅是华人的单一族裔利益,而且是加拿大社会的公平和公义。今天,安省中医针灸业界奋起法律维权抗争,状告中医针灸管理局过渡委员会及卫生官僚,势将具有同等历史意义。

本来,对安省中医针灸业进行立法规管,一直是华人业界的呼声和希望,但几年来,安省卫生厅及中医针灸管理局过渡委员会偏偏又成为了业界的众矢之的,其炮制的「注册条例」惹来怨声载道,激起民愤,被称为扼杀传统中医针灸业、将华人业者赶尽杀绝的「恶法」。究其根由,离不开立法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两大谬误:

首先,中医法和「注册条例」制定过程充满官僚作风、独断专横、无知傲慢,将立法工作引入邪路。相对于西医,中医针灸本来就对加拿大来说是种外来医学技术,对其立法规管,更应谨慎和借鉴学习发源国的经验,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业界意见。但以笔者对该立法过程多年的追踪观察可见,过渡委员会少有的几场「听证会」、「说明会」,都是只准自己讲而不准听者问,甚至动用武力将持反对意见者赶出场; 卫生厅官员对于业界的请愿诉求、对话协商、示威游行置若罔闻,甚至连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在专程拜会中的善意建议也不屑一顾,既违反了科学决策程序,更与加拿大的人权宪章及民主制度背道而施。

其次,「注册条例」存在诸多歧视性和严重不公规定。一方面,安省中医针灸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现任主席向媒体高调称,自己在20年前到北京苦读中文,然后修成中医,另方面,「注册条例」却将中文完全排除出中医考试和执业资格范畴; 加拿大各专业通行的「祖裔注册」,在这里也不适用。种种不公平规定,将以华人为主体的中医针灸业界逼向了要发出「拯救中医」、「救救中华文化」呼声的绝境中。

更不能否认的是,华人业界内部的不团结,甚至有人为虎作伥,为这个严重不公「注册条例」的得以出笼制造了条件。虽然有个别华人参与起草条例,但却完全拒绝族裔社区的大量反对之声,甚至强压同胞逆来顺受地接受如此不公的条款; 更有个别专业团体负责人在意见对立而导致内讧分裂的情况下,仍挟协会之名高调支持有关「条例」,为安省卫生官僚提供「得到业界拥护」的口实和逆民意拒绝修改的「理据」。这为为其他族裔所罕见,确是华人社区的悲哀。

安省中医联合会委托律师向安省法院控告安省中医针灸管理局过渡委员会及卫生厅官僚之举,值得华人社区各界的广泛支持! 因为,要为自己取回公道,还需要全体加拿大华人团结的力量。
 
[FONT=&quot]New rules govern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Ontario are cause for concern among practitioners[/FONT]

[FONT=&quot] http://www.ottawacitizen.com/health...ese+medicine+Ontario+cause/8179672/story.html[/FONT]

[FONT=&quot]By Teresa Smith, OTTAWA CITIZEN April 1, 2013 7:07 PM [/FONT]


[FONT=&quot]OTTAWA — New regulations governing who is allowed to practis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n Ontario have critics worried that those most experienced in the art will lose their licence to practise.[/FONT]

[FONT=&quot]The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and Acupuncturists of Ontario, which was created in 2006, began regulat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on Monday.[/FONT]

[FONT=&quot]Now, every person wishing to perform acupuncture, prescribe traditional herbal remedies or advise patients about proper nutrition must register with the college after passing a series of tests or display that they have equivalent experience after having seen at least 2,000 patients in the last five years.[/FONT]

[FONT=&quot]The college will also handle complaints from the public.[/FONT]

[FONT=&quot]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s an ancient treatment designed to balance the yin and yang — or contrary forces — in one’s system.[/FONT]

[FONT=&quot]Some critics of the new regulations say they specifically target older doctors — often those with the most experience — because they don’t have enough language skills to pass the written tests.[/FONT]

[FONT=&quot]While they welcome the professionalization of their practice — putting it in line with chiropractors, massage therapists and physiotherapists — some traditional doctors argue the college has placed the emphasis on a knowledge of English or French, rather than expertise in the Chinese medical field.[/FONT]

[FONT=&quot]Dr. Jia Li from Toronto has gone so far as to launch a Charter challenge on behalf of all Chinese medical practitioners, saying the regulations discriminate against them on the basis of race and language.[/FONT]

[FONT=&quot]His lawyer, Cecil Rotenberg, says the regulations will result in 40 per cent of Ontario’s 2,000 Chinese medical experts being stripped of their titles, causing some patients to question their professionalism.[/FONT]

[FONT=&quot]Rotenberg said the testing system which judges whether a person can read, write and speak English “reasonably” is too subjective.[/FONT]

[FONT=&quot]“So, if somebody on the council has it out for you, they could just say that you don’t speak, read and write English reasonably. And, how can you prove otherwise? What is reasonable?” he asked.[/FONT]

[FONT=&quot]In British Columbia, practitioners can take their exams in Mandarin, leading Rotenberg to question the reasoning behind the rules.[/FONT]

[FONT=&quot]“I think Ontario has forgotten that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is a cultural aspect of a Chinese life. We practise multiculturalism here and there’s nothing unsafe about the good, solid practice of Chinese Medicine,” he said.[/FONT]

[FONT=&quot]He will argue the case before a three-member panel at a Toronto divisional court in the week of June 24 and has asked the court for an injunction agains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until the decision comes down.[/FONT]

[FONT=&quot]Still, Emily Cheung, the college’s registrar, said the new regulations will allow the public to be assured that every practitioner treating them has met certain standards.[/FONT]

[FONT=&quot]“Right now, there are no rules or policies and individuals can practise however they choose,” said Cheung. “The public does not know whether a person is qualified or not because anyone can call themselves a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doctor.”[/FONT]

[FONT=&quot]B.C. was the first province to regulate Chinese medicine, in April 2003. Ontario is the second.[/FONT]

[FONT=&quot]Zhao Qi Guo, who owns and operates Sino Acupuncture Clinic on Bayview Road said he passed the tests easily because he was “very familiar” with the subject matter.[/FONT]

[FONT=&quot]Still, because he learned his craft in Chinese and has been practising in Canada since 1990, he had to brush up to ensure he knew the proper English terminology, something he said might put older Chinese practitioners at a disadvantage.[/FONT]

[FONT=&quot]“Before coming to Canada, I studied English through the TV stations and the radio so I could pass the test very easily. But, there are some who are older than me, who would have learned Russian instead of English in school in China ... those older people will have a hard time.”[/FONT]

[FONT=&quot]Guo, 68, is a member of the Chinese Medicine and Acupuncture Assocation of Canada, a group that lobbies for the regul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cupuncture “for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public and to protect the high repute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community,” according to its website.[/FONT]

[FONT=&quot]He was trained as a medical doctor in China before studyi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under his father, who himself studied under a master in China.[/FONT]

[FONT=&quot]Many practitioners learn the treatments from ancestors rather than studying in a school setting, causing some to worry that those people will be excluded under the new provisions.[/FONT]

[FONT=&quot]Cheung, however, said that it is possible for practitioners who learned from ancestral tradition to get registered.[/FONT]

[FONT=&quot]“They only need to prove that the number of patients that they’ve seen in the past five years was 2,000,” Cheug said, adding that those who do not speak English can also become certified.[/FONT]

[FONT=&quot]“If there is anyone lacking official language skills, they have to provide a written plan on how they plan to communicate with patients, hospitals, other health care professionals, and relay information.”[/FONT]

[FONT=&quot]Certification — which will have to be renewed every year in June — is already underway, with 1,000 practitioners having already passed their safety tests and another 1,000 waiting to take the test, said Cheug. Only 30 have failed.[/FONT]

[FONT=&quot]The new regulations will ensure practitioners are penalized for inappropriate practice. The list of 49 offences of professional misconduct includes attempting to give treatment which requires knowledge practitioners do not have, abusing patients in a physical, ethical, or emotional manner and charging excessive fees.[/FONT]

[FONT=&quot]A violation will result in an investigation by the Canadian Institute for Conflict Resolution.[/FONT]

[FONT=&quot]General offences such as operating without a licence fall under the Regulated Health Professions Act. A first-time violation could result in a $25,000 fine and a year in prison.[/FONT]

[FONT=&quot]With files from The Canadian Press[/FONT]

[FONT=&quot]tesmith@ottawacitizen.com[/FONT]

[FONT=&quot]twitter.com/tsmithjourno[/FONT]

[FONT=&quot]© Copyright (c) The Ottawa Citizen[/FONT]

[FONT=&quot]
Read more: http://www.ottawacitizen.com/health/rules+governing+traditional+Chinese+medicine+Ontario+cause+concern+among+practitioners/8179672/story.html#ixzz2PG4DqBH8[/FONT]
 
安省中医联合会紧急声明

安省中医联合会紧急声明​
2013年4月1日,安省中医师针灸师过渡委员会(过委会)宣告“管理局”成立,并公布登记人员名册,颁发“临时证书”,向媒体发布消息。但是,安省高等法院已在2013年3月27日颁布了对“管理局”成立的口头临时禁止令。因此,“过委会”或“管理局”所做的一切都没有尊重法律的要求,是违法的。“过委会”或“管理局”在4月1日所做的一切违法行为也是无效的。鉴于过委会所做的违法的无效行为,所以它颁发的证书和进行的登记有可能不具备资格,申请者缴纳的1200元申请费用也可能会遭受损失。

安省中医联合会在此明确宣布:所有抵制去“过委会’登记的广大中医业者,你们继续拥有服务病人的权利。你们的资格是受法律保护的。所有对你们继续执业的威胁、恫吓、利诱都是违法的,并将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将再次联系各大保险公司,让他们了解到目前的状况,使你们的客户继续享有原有的保险政策。

安省中医联合会同时忠告公众,在过委会登记并拿到“临时证书”的数百位人员之中,有一些人并不具有专业的中医资格,也没有足够的医疗经验。由他们来行医可能会给公众的健康带来危害。所以,建议公众根据自己的了解选择自己信任的中医寻求帮助,而不是以“过委会”的名单为依据。

安省中医联合会认为,过委会目前的做法危害了安省民众的公共利益,对中医业的发展也是极为有害的。安省中医联合会的律师团将会有更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以促使省卫生厅纠正目前的错误做法,保障公众利益和执业者的权益。


安省中医联合会
2013.4.2
 
论中医病历用英语书写的不可行性

论中医病历用英语书写的不可行性

发布: 2013-4-10 07:50 | 作者: 51读者 | 来源: 加拿大新闻商业网
论中医病历用英语书写的不可行性 http://newnews.ca/?action-viewnews-itemid-97479
1.中医脏腑的英文对应词何在

笔者认为目前中医病历翻译成英文的时机尚未成熟。因为很多中医概念没有英文对应的概念或词汇。

的确,现在到处都可以看到中医概念翻译成英文的半通不通的“硬译”(不是”意译”)资料,但从纯学术的角度看,这些翻译大有商榷之处。

非常抽象的中医概念如阴阳常常在英语译文中用拼音表达,即“YINYANG”,应该说拼音本质上不是英文而是中文。即使一些较为具体的概念如中医的证和脏腑概念,在英语中或现代科学中也没有配对词。从认知学角度分析,中医的证主要是一组症状、体征或病象的综合,而中医的脏腑主要是一组与病象有关的功能的综合。古人借助了一种在认知学上所谓借形赋义的手法,也即给临证实践中高频出现的一系列病症或病象一个标识而已。所以关于一个脏器如中医肝、肾、脾等的定义,主要应该关注其临证含义,而不是它的名称。虽然如“肾主水”,“肝藏血”等描述表示它们与现代医学的“Kidney”和“Liver”在某些生理病理意义上有重叠之处;但肾藏有“先天之精”,为生命之源,为“先天之本”,以及根据肾主“纳气”理论,引申出治疗某些顽固性哮喘可以用肺病肾治,冬病夏治等方法(并往往能取得良好效果),中医肾与现代生物医学的泌尿器官Kidney是一回事吗?中医认为肝主疏泄,如疏泄不足,就可引起“郁郁寡欢,闷闷不乐,情绪低落......”等肝郁证。这与现代医学作为“人体化工厂”的Liver是一回事吗?中医认为脾主要负责消化、吸收和输布等功能,与胃互为表里,与现代医学的淋巴器官及具有免疫功能的Spleen是一回事吗?

同样的情况也见于一些中医的病证,如“肝郁气滞”被翻译成“syndrome/pattern of liver depression and QI stagnation”,“肾不纳气”被翻译成“deficiency of kidney qi failing to control respiring QI”,“肝阳上亢”被翻译成“syndrome of upper hyperactivity of liver YANG”, 其中关键概念都用中文拼音而不是英文单词表示。

即使全部用英文表达的概念也存在词义匪夷所思的情况,如“liver depression”的词义也可能让现代医学家百思不得其解,因为人们只知道“精神抑郁”,何来“liver depression”?
2.中医湿证能翻译成英文吗
下文再谈一谈中医的一个重要概念“痰湿”(或“痰饮”)。

中医“痰湿”与“淤滞”、“气郁”等中医基本病理概念一样,堪称中医的“黄金概念”,是中医理论的精髓,笔者曾撰文称其为中医的一个“天才发现”。
下面先解释一下中医的痰湿证。

中医的痰湿证本质上也是一种津液运行障碍,也即体液的输布或转移失常。若进一步细分,中医的痰湿证按浓度由稀到浓可分为湿证、水证、饮证、痰证。一般来说,“湿”浓度最稀,“痰”浓度最稠。但在中医临床实践中这四证往往被统称为“痰饮”。水证、饮证和痰证一般可以在现代医学中找到相应的或类似的对象或术语,因而有交集关系或大交集关系,如水证与肾性水肿、饮证与体腔积液以及痰证与上呼吸道咳出之痰或包块等之间均有较大大的交集或相似性。它们是临床上可以直接地客观地感觉或观测到的“有形之痰”。
但湿证是个例外,湿症是中医独创的非常神奇的概念,为一种“无形之痰”,临床上不能直接观测到,只能通过口腻、舌苔腻、舌体淡胖、脉滑等迹象间接地加以判断。

现代生物医学把体内液体分为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细胞外液包括血液,淋巴液,体腔液,细胞间液等。湿证似乎与细胞间液异常最为密切。但任何一个严肃认真的学者都不会妄解乱译,把二者等同起来。笔者猜测湿证与现代医学几乎无处不在病理变化即有菌性或无菌性炎症相关,但这只是一个科学假设而已,我们只能期望未来科学解开湿证之谜。

中医有“百病皆因痰作祟”和“怪病多痰”之说,说明了湿证的极端临床重要性。“湿”不仅可以是一个独立为病,而且可以与其他致病因子共同导致诸多病证,如风湿、寒湿、湿热、气虚挟湿、痰郁证、血瘀挟湿、气滞瘀挟湿等。

在数千年的中医临证实践中,中医挖掘了大量治疗痰饮的药物,组成了琳琅满目的中药宝库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些药物一般可分为化湿药,利水渗湿药,祛痰药。中医的痰湿治疗是一门精湛的艺术。治疗范围涉及心肝脾肺胃肾和神经精神诸多疾病。中医学家用祛痰化湿的方法不知救助了多少病患。著名的治疗脾胃虚弱的方剂六君子汤中的两位“君子”半夏和陈皮就与祛痰化湿有关。

那么我们如何把如此重要的中医概念“痰湿”翻译成英文呢? 对于中医概念“痰湿”,有人按拼音“翻译”成”TANSHI”或“TANZHUO”(痰浊);也有按“意译”方式把“痰”翻译为“Sputum”,“痰湿”为“Phlegm and Damp”,痰饮为“Phlegm and Fluid retention”;而按《柯林斯高阶英汉双解学习词典》,英文单词Sputum为“the wet substance which is coughed up from someone's lungs”,Phlegm为“the thick yellowish substance that develops in your throat and at the back of your nose when you have a cold”,故痰主要指上呼吸道感染咳出之痰;而Damp为“moisture that is found on the inside walls of a house or in the air”,更与中医的“无形之痰”相距甚远。

总之,从学术角度看,很多中医概念目前还找不到严格的语义层次上的英文匹配词,因此从理论讲,按字面而不是按词义翻译的中医英文病历不可能是合理的。加拿大是个法治国家,“法律大于天”。也就是说,如果目前安省制订的中医注册法规的执行是严肃的,那么中医师或针灸师们的前途是不堪设想的。

中医和现代医学的语义层次(而不是字面层次)的互解、互释、互译有待于未来的各类医学的知识融通,有赖于中医业界同僚的共同的踏踏实实的努力。同僚们不应该把中医单单看成是“饭碗”或“生财之道”,要知道没有中医的学术体系的严谨和发展,就没有应有的学术尊严。在此种状态下,即使广告做得山响,“饭碗”也是很容易被打碎的。

3.两个语言体系演化之路迥然不同

众所周知,中医源于历史悠久的中国古代医学。其经典著作汉代张仲景的《金匮要略》成书于公元219年,距今已近2000年。《金匮要略》可视为中医理论体系建成的标志。其成书年代可视为中医理论的基本语素体系和语义体系形成之时,后代医家主要的工作是继承和发展这一理论体系。而古希腊被誉为“医学之父”的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及其行医道德誓言和原始的医学理论“体液理论”距今大约有2400年。中医理论系统形成年代之早令人感叹。

在漫长的发展历史中,西方医学基于其主导哲学还原论和决定论发展成现代医学。还原论的基本点是认为“事物的整体是其各个组成部分的总和”,因而事物的整体行为可以从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的行为得到更深的理解和解释。因此,西方医学努力发展解剖学,从宏观解剖学,到微观解剖学(组织学),细胞和亚细胞学,分子生物学,一直到量子生物学。希望用不断细分机体的方法理解和控制疾病,保护人类的健康。应该说,这是一条较为简便和明确的获得科学信息的方法。可以说,现代科学大厦包括现代医学是在还原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而中国古代哲学强调自然性和完整性。中国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表现了对人体完整性的崇拜。认为对人体不应任意解割,否则就是不道德(不孝)。还认为解割分离以后的尸体与完整的活着的人体不一样,二者没有等价关系。因而中医始终没有发展真正意义上的解剖学。中医的脏腑理论,病机理论和治疗学是基于漫长的临证实践的观察、揣摩、推测、援物比类等认知方法建立起来的,并在临证实践中对这些理论的有效性进行补充、甄别和修正。由此而建立的中医理论的基本语素体系和语义学与现代医学的基本语素体系和语义学本质上大相径庭。笔者认为这就是两大医学体系难以在语义层次上交流和互解互译的根本原因。

4. 各类医学携手服务人类

抗菌素的问世和无菌外科手术的开创两大医学发明使西方医学一跃而成为当代医学的主角。即使在中医的故乡中国,中医也不得不屈尊为次要地位。

但医学所遇到的挑战并没有终止,现代医学保护人类健康的任务和目标远未完成。首先细菌和病毒并没有就此善罢甘休,有人估计细菌突变为新株的速度是新抗菌素问世的速度的4倍。恐怕病毒和抗毒疫苗之间的情况也大同小异。虽然抗菌素和新的疫苗不断涌现,但细菌和病毒的突变株生成更快。也就是说,人类与致病细菌或病毒的搏斗远未止息。谁胜谁负尚难定论。

时至今日,生命科学依然深不见底。很多疾病问题还无法解决或无法彻底解决。且不说恶性的危及人们生命的癌症,即使顽固的银屑病或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免疫性疾病,令人沮丧的失眠和抑郁症(中枢神经功能紊乱),还是缺乏高效的控制手段。常见的糖尿病和高血压都是需要终身服药的病患......
同时,现代科学也已经认识到,还原论哲学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未来科学必须引进整体观和复杂性或不确定性哲学。我们应该研究蛋白质分子,我们更应该研究蛋白质网络,认识为数众多蛋白质是如何合作的;我们应该研究细胞,我们更应该研究成千上万的细胞如何作为组织一起工作的,因为它们并非如我们想象的是相互独立的,像一个沙堆一样。

如此,建立在对整体病人观察的中医就成为现代医学不可多得的补充。中医至少在以下方面可以作为西医的补充。

(1)举世无双的自然药物治疗:中医相信人来自自然,最终回归自然,有了病痛也求助自然。中国古人为了治病强身,从大山之巅,到大洋深处,几乎尝遍了所有的自然生物和物质;历经数千年的尝试、思考和探索,中医把自然药物治疗和保健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发现了品种繁多的动植物和其他自然药物的治疗功效,形成了一套无与伦比的病理、药理和立方艺术理论,有效地指导了中医治病防病实践。

(2)对亚健康状态有独到之处:对于很多现代医学难以收效的亚健康或亚临床疾病,中医往往有其特色。有一位年青的病者,长期被哮喘病困扰,多方求医无解,百般无奈之下求助中医治疗。中医根据上述“肾不纳气”、“肺病肾治”、“冬病夏治”等理论使之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更神奇的是长期困扰他的皮肤病也获明显改善。信不信由你,笔者无权强求,但这是事实。

(3)安全系数大:中医中药以保健养生为主,治疗手段以自然药物为主,其安全系数较大。当然,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大米饭吃太多也会招致糖尿病,凡事有利必有弊,不可否认中医中药对病人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但我们得承认其毒副作用与其他疗法相比要小得多,其安全性不可同日而语。
中医和西医之间是互补关系,并没有职位高低之分,要求中医写出的病历必须西医看得懂,这规定缺乏学科分类的基本常识。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这是否意味着要对西医医生进行专门培训,使其真正理解中医师们的诊疗意见?

5. 是中国的也是全人类的

其实中医(至少中医师和中药)在加拿大活得并不潇洒。中医师的诊费很低,与其他行业相比,并没有体现一种责任性强的脑力劳动的价值。而除针灸以外,没有任何保险覆盖中药。安省的中医中药几乎全靠自我求生,政府并没有花大力扶持。中医的主要对象是中老年病人,但后者往往是经济相对拮据的人群,特别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从中国大陆来加团聚的老年人群,其中很多人吃不起中药。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中医中药能存活并得到发展,不得不感谢广大病人自掏腰包的大力支持。这也从另一角度印证了人们因追求健康而对中医中药的需求,也反证了中医中药的有效性。

中医作为一个人类医学的一块瑰宝,它诞生于中国土地上,但像其他人类文明成果一样,它最终将属于全人类。中药也应该最终是全人类共享的医学宝库。笔者再一次呼吁中医同行多做两种医学体系之间知识融通和整合的研究,找到大家都能理解的互解互译的科学语言。这是医学科学发展的必然方向,也是中医业内人士义不容辞的责任。

更期望安省政府给中医以大力支持。当务之急是坚决废除对中医的种种苛求和不合理条规,让中医得到健康发展,让病人得到更多的医疗帮助。
 
安省中医界之乱 省卫生厅应该反省了!!
安省中医界之乱 省卫生厅应该反省了!安省中医界之乱 省卫生厅应该反省了!


加国无忧 51.CA 2013年3月23日 07:32 来源:51周报 作者:辛峰 [ 加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中医问题究竟有多复杂?来龙去脉又是如何?相信到现在为止,绝大多数华人对此还是莫名其妙,如坠五里云雾之中。在中医议题的争议日趋火爆、白热化的当下,如果能够对此事的起因、发展、结果作理性的分析,确实也并非多此一举之事。

多少年来,加拿大不仅是世界上难得的真正和谐的多元文化国家,同时也是西方社会中少有的中医文化被很大程度上认可和接受的国家。然而,在不少安省中医界人士看来,从今年4月1日开始,随着一系列违背中医学本身规律的条例的实施,中医在这里太平安身、稳步发展的局面将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在加拿大的三千四百多万人口中,华裔有一百五十多万,由于这一庞大的族裔群体的存在,客观上也为中医业的生存、发展奠定了市场基础。据统计,在整个加国从事中医针灸职业的人约有五千名,而在安省就有近三千名。在安省的以中医针灸师名义行医的群体之中,曾经在国内接受过专门的中医学习、训练、当过中医师或者由西医改行成为中医的占了约四成;以前没有医学背景,在这里经过学习才开始执业的也有三成;剩下另外三成就是以中医为名,或者从事按摩职业或者专门售卖理疗产品、保健药品的人士了。由此可见,在整个安省的中医队伍之中,既有正儿八经、确实有那么两下子,可以真正为病人排忧解难的名副其实的医生,也有粗通皮毛的“卫生员”,还有“挂羊头卖狗肉”的穿着白大挂的“售货员”。鉴于这一良莠不齐的现实,多年以来,在安省中医界内部一直有不少有识之士希望通过由政府立法、行业自我规管的方法来确保中医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业界和病人的权益。

安省的中医立法始于1996年,由现在的加拿大中医学会的某些人士率先提出,省新民主党政府开始启动。1999年,省保守党执政时期,安省出现了比较正式的第一次中医师、针灸师资格考试。2003年,省自由党上台之后,中医立法工作继续进行。两年之后终于完成,并通过了一读,次年底又通过了三读,至此安省有了历史上第一部中医法。应该讲,尽管由于东西文化、医学观念方面的差异,这部中医法确实存在一些脱离中医实际的不足之处。但是中医业界内部不少人还是对此乐见其成,他们希望在2006年底至2013年4月1日的过渡期内,由省卫生厅委托产生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简称过委会)能依据立法精神,广泛咨询、集中业界意见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反映中医内在规律、有助于中医业发展的实施条例,以此来弥补中医法的先天不足。然而从2006年底开始,围绕着如何制定实施条例和“过委会”人员的组成,安省中医界内部、以及业界与卫生厅和“过委会”之间就一直意见对立,并且至今还势成水火,无法平息。

对于安省中医界与“过委会”、卫生厅之间争议的是非曲直,在外人看来,的确是“公说公有理”令人莫衷一是。因此要搞清这内里乾坤,唯有对将要生效的由“过委会”制定的一系列条例的内容进行分析,才有可能得出准确的判断。根据“过委会”出台的包括注册条例在内的一系列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今年4月1日开始,除了中医历史上沿用多年的祖辈法不再被认可之外,中医、针灸师的执业范围也将会有新的限制。届时,心脏病、血液病、癌症、肺病、肾病、肝病、骨科、儿科、眼科、胃痛以外的胃病、湿疹以外的皮肤病都不在被许可的中医诊治范围之内。中医可以治疗的病症仅仅局限在感冒、面瘫、妇女病、不孕不育、痛症等方面。假如中医业者认为有必要诊治条例限制范围之外的病,必须经过八位西医专家的审核认可,并得到管理局的批准。在新条例之下,所有中医、针灸师记录病历只能使用英文、法文或拉丁文,即便是中医常用的痰凝血脉、胃气上逆、心肾不交这类专业词汇也必须用“洋文”表达,而这些“洋文”不能只是中医和病人自己明白,一定要让西医的健康专家能看得懂。

十几年前,安省的中医业界希望有一部中医法来确保中医在这里的健康发展,可是现在事与愿违,中医法确立了、随之而来的一连串限制条款,却在不少人眼中是一场对安省中医的淮海战役。他们认为:在这一系列条例的影响之下,安省的中医业没有得到正面的营养,而是被淋上了“敌敌畏”。因此,卫生厅和“过委会”推出的新条例遭到了不少业界人士强烈地反弹,至今为止有一半以上平时在真正行医的中医拒绝在“过委会”那里登记注册,而中医业界自己选举产生的“安省中医针灸师管理委员会”和“安省中医界联合会”也发出呼吁:抵制省卫生厅和“过委会”的劣政。



中医文化博大精深,她与西医在病因分析、医治原理、治疗手段上有着南辕北辙的差别。中医能够在安省、在加拿大安身立命、得到发展,正是因为她在治疗某些病症方面起到了西医所无法起到的疗效,这也是中医对西方医学的一种有益的补充。据统计,目前在主流社会中,相信和接受中医治疗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中医师表示:自己的西人病患者已经从几年前的5%跃升到了35%。由于中医在加拿大日益受欢迎的现实,所以对中医的立法和规管就更应该从中医固有的内在规律出发,有助于中医本身的发展,而不是官僚式地用西医的理念、西式的思维、曲解和篡改中医原意的方法来实行规管。省卫生厅和“过委会”这样做,其实并没有保护中医,更像是在扼杀和消灭中医。

在如何对待中医文化方面,联邦政府的做法就很值得省卫生厅及“过委会”效仿。2010年,联邦卫生部搞了一个“食品药品安全法修正案”,根据这一法案,今后所有进口的中药、中成药都必须像西药那样经过严格的成份分析的检测,才能放行。但是,由于中药和西药在结构成份、治病原理等方面区别极大,如果简单地用检测西药的手段分析中药,不仅中药内那么多复杂的成份难以准确估断,就是一些被华人看来原本可以治病救人的中药,也有可能在西方药学家的检测标准之下变成了害人的“毒药”。如果这一修正案真的实施,加拿大市场上不仅再也难以见到中药,就是中医业也会因为开了药方、无处抓药,而自行消亡。移民部长康尼在知道了这一事情之后,马上作出干预,促使卫生部停止了这一不切实际的规管中药进口的条例,之后还成立了有中医业者参加的中药进口咨询委员会来应对未来的相关事宜。从联邦政府在处理中药进口问题上尊重业界意见、从善如流的做法,再对比安省卫生厅及“过委会”在规管条例上顽固地一厢情愿、脱离实际,我们见到了两种不同的施政作风所带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前者保护了中医中药,后者却在伤害中医文化。

中医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中华文化又是加拿大多元文化体系的内容之一。安省卫生厅和“过委会”如此简单粗糙的做法,不仅不够能确保中医健康发展,而且还会窒息、萎缩中医文化,这对中华文化在加国的推广也极为负面,对多元文化政策更是一种破坏。在西方医疗体系占主导地位的加拿大,中医现在与将来都不会列入政府医保,即便是公司医保也只有针灸项目。因此,中医能有现在这样的影响力,既是业界传承和努力的结果,也和病人的信任和支持分不开。如今“过委会”为中医治疗处处设限,这不仅伤害了中医行业和加国的多元文化,同时也侵犯了病人的选择权。无可否认,中医规管确实复杂,但是如果卫生厅一知半解“外行领导内行”,管得不伦不类、混乱不堪,那还不如放手,由业界的自我规管来决定中医的生存与发展。

从4月1日开始,安省将会有两个中医针灸师管理机构,一个是业界自己成立的规管机构,另一个是由“过委会”变身而成的管理机构,究竟哪个机构更能代表业界和病人的利益?公众应该会自己作出判断。

安省自由党执政近十年来,卫生厅就一直是个麻烦不断的“重灾区”,从巨额浪费的电子医疗丑闻到至今还在揭露之中的空中救护黑幕,再到现在的打击中医文化的一系列举措,这一切都说明了卫生厅的领导确实问题多多。根据卫生厅委托成立的“过委会”的规定;4月1日之后,如果安省的中医业者不在他们那里注册登记将不能再行医。但问题是将来的管理局又凭籍什么法律依据和资源去追究那么多拒绝登记的中医业者呢?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行业的规管机构必须是由相当数量合资格的行业成员自己民主选举产生,而非政府钦点任命。而由“过委会”变身而成的管理局,却是经卫生厅指令产生,这在法理上已经存在了缺陷。这样一个法理基础不足的机构,在行使职能时,也不可避免地会遭到法律挑战。

如今,安省中医业之所以争议不断、乱象丛生,“过委会”出台的规管条例之所以被群起反对,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省卫生厅的官僚主义和唯我独尊。因此,中医业界和华人社区完全应该挺起腰杆,为反对这种官僚作风和保护中医文化而奋起抗争。加国历史上,华人族群推翻不公平法例,正义得到伸张的事情并不少见,只要我们的中医业界能够捐弃前嫌、团结一致,推翻窒息中医的不合理规定也是有可能的,人头税的平反成功和反禁翅斗争的胜利就是例子。

4月1日之后,安省中医界将难免出现人心涣散、执业标准混乱、病人不知何处求医的怪象。如此乱局,省卫生厅难道不应该反省吗?。
 
都市报木然专栏:中医法生效应缓行




发布 : 2013-04-08 | 来源 : 加拿大都市报 | 字体: [大 中 小]
4月1日是安省中医法正式生效的日子,按理这是个值得庆贺的事情,因为目前安省约有60万华裔,数千名中医师,中医法生效后,既可为中医在加国发扬光大创造条件,也可为数十万民众提供医疗和健保作用,还可以保证数千工作岗位,政府应该竭力促成中医能“健康立法”。
笔者认为,要判断中医法是否条“健康之法”,先要瞭解“社会政策”(social policy)与“社会立法”(social legislation)两个相近却不同的概念。一般来说,“社会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谋达成某种目标,所确立的某些基本原则或方针,例如为解决或预防社会问题,以维护社会秩序并谋求民众福利所确定的福利政策;而“社会立法”则是着眼于增进社会大众福利,用以改善大众生活及促进社会进步发展所指定的有关法规。对比两个定义,我认为安省中医立法过去7年来更多在“社会政策”上纠缠争论,例如立法后中医的监管、福利、职权等,而没有回到“社会立法”的原义上去检讨,即立法后对社会大众的福利起到什么作用,例如立法后民众是否更方便获得中医治病的福利?是否比现状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是检讨“中医法”健康与否的标准。
以我所瞭解,自2006年中医步入立法的轨道后,起码有如下问题是模糊不清的:一,作为行业自我监管组织,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及其前身并未获得到业者完全的支持,并受到业内另一个组织的反对。如果一个行业监管组织不能获得超过半数业者的支持,则这个组织的合法性必然受到挑战。时至今日,眼看两个组织对抗要打到法庭上去,这说明安省中医立法不具备生效的条件,省府假若强行令法律生效,不但伤及业者,而且伤及受益的民众,这是违反“立法”本意的;二,安省中医立法真正目的是福泽民众,过去七年来,笔者认为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疏于对民众进行新法的讲解和普及,相当大一部份民众不明白中医立法后将给民众带来什么福利,新法生效后是否能保证业界提供足够的医疗服务。我相信民众今日对两大中医组织吵来吵去的分歧在哪里都无法说清楚,他们又怎能分清他一直光顾的中医师哪个是“法”内,哪个属“法”外呢?
退一步来说,我觉得就连中医管理局的人对中医立法的意义认识也是混乱的。例如安省中医师及针灸师管理局註册总监张关亮冰解释对中医要求英语能力时,指“中医使用英语与不懂中文的病人交流,与其它医疗卫生专业交流势在必行”,“争论中医是否使用英语的问题,实际上是将中医边缘化,而不是推动它被主流接受”,对此我作为中医受者表示极大的惊讶,因为在我的认知里,中医本来就是“边缘化”的东东,中医立法衹能看作是本国医疗体系的一个补充,所以,“中医立法”的本义是“为(接受中医的)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主流服务,中医管理局假如对这个立法本义也不清楚,立法生效还是缓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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