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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中国政府的反应有点过了。中国企业的高管不是外交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触犯了当地的法律就可以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至于罪名是否成立,要看法庭的判决。中国政府可以协助中国的企业在境外打赢官司,但不要干涉官司所在国的司法,尤其是不要直接威胁放人。中国的反映很正常,如果不这样反映,以后高管到各国都会被轻易抓捕。两强相争,彼此之间不会轻易摊牌。主要的斗争都是揉搓跟班。小国能做的是尽量不被卷进去。不卷进这种案子,不会比拒绝出兵伊拉克更难。现在的选择显然不是唯一的选择。曼利就讲过应该搞个 creative incompet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