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 Insurance买了没用吗?

不理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买房交割前,律师查清了原房主所有的水电气的缴纳情况,然后根据交割日期,计算adjustment。如果原房主已经提前交了我应交的部分,在最终交割款中我付钱给他;如果原房主尚未交他该交的部分,在最终交割款中他付钱给我,清清楚楚。除非律师失职,没有提前查清;或供水公司失职,没有提供准确的原房主的缴费记录,否则不应该出问题。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如果遇到不负责的律师,出现各种状况就不奇怪了。我买第一个房子时,那位律师什么都没做,交割当天,现糊弄了一下,后来不断出各种问题。

各种账单欠账,我们的买房代理教我们可以告这位律师,他也懒得费事,把欠的钱给我们写了一张支票,自己付清了。中间换过一次贷款合同,又发现几个错误,一直住了11年,到卖房时,还发现我们的名字也有错误,只得交付证件,重新更正。

买房代理的party上遇到一位同样用这位律师的同胞,说他买房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给这位律师打电话交涉没有结清的各种事务。
 
最后编辑:
如果遇到不负责的律师,出现各种状况就不奇怪了。我买第一个房子时,那位律师什么都没做,交割当天,现糊弄了一下,后来不断出各种问题。

各种账单欠账,我们的买房代理教我们可以告这位律师,他也懒得费事,把欠的钱给我们写了一张支票,自己付清了。中间换过一次贷款合同,又发现几个错误,一直住了11年,到卖房时,还发现我们的名字也有错误,只得交付证件,重新更正。
呵呵,你这位至少肯替你付钱,还不算差劲。我这个房遇到问题也不是第一桩了,尽是些莫名其妙的事。
 
应该是这样。刚查了一下最近一次的买房记录,卖方已替我们提前付了$1188.35房地产税和$426.79房屋保险,我们在交割时要加上这两笔钱;我们拿房后将收到的水费账单中将有44天的水费应由卖方付,根据卖房水费的历史记录估算为$430.08,这笔钱在交割款中扣除。非常清楚。看来不同律师的工作质量差别真不小。

地税可以代付,因为卖家是交给City的。

房屋保险的钱,卖家应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退款。你把这个钱给了卖家,你自己不交当年的保费了?这个保险还是卖家的名字?
 
title insurance 的大头不是水费吧啊,忽然有一天某人敲门,说这房产是他名下的,而你前房主冒名卖房子,那可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财产,那个时候得后悔没买title insurance
 
title insurance 的大头不是水费吧啊,忽然有一天某人敲门,说这房产是他名下的,而你前房主冒名卖房子,那可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财产,那个时候得后悔没买title insurance
律师在房产过户中扮演什么角色?出现这种情况,律师没责任吗?
 
律师在房产过户中扮演什么角色?出现这种情况,律师没责任吗?
记得当时买房代理告诉我们,有个安省律师协会之类的组织,可以去告他,我们和他交涉几次后,他因为不想被告,所以就写支票息事宁人了。结果我们一直没仔细查,住了11年不完全拥有的房子,因为名字不全对。
 
律师也是人,有时候难免也会有疏忽。但一个好的律师会负责任的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我的律师虽然帐算得很清楚,但承诺给我办的产权证(“State of Title Certificate")却迟迟没有寄来。5个月后我和他联系,他立即行动,几天后就办妥了寄来。
询问一下,产权证(“State of Title Certificate")是正常情况下律师会代办,还是要求了才帮办的?我买了房貌似律师没有提过这个。
 
我也不清楚,没有主动要求。当时律师告诉我,会给我们办一个“State of Title Certificate",然后给我们寄来,我说那好啊。
谢谢!closing时我的律师没有提过,当时我也不清楚。目前我没有办“State of Title Certificate",望有经验的朋友指点一下,需不需要办这个,如果需要怎么操作。
 
有用啊,当年我买房的时候,刚好是4月交房,前任房主说他交了地税,city也证明了
结果半年以后我发现需要交全份的,给市政府打电话,他们说前任房主的支票无效退了

然后联系律师找回了那部分地税
 
今天Title Insurance发邮件给我,准备寄支票了。赞一个!之前是我错怪保险公司了。什么卖方生娃要等1年呀,根本没有这个问题,完全是律师在误导。
 
今天Title Insurance发邮件给我,准备寄支票了。赞一个!之前是我错怪保险公司了。什么卖方生娃要等1年呀,根本没有这个问题,完全是律师在误导。
不见得是律师误导。如果金额是一千块,情况就可能不一样了。一百块,保险公司公司懒得折腾
 
好奇问一下,如果保险公司赔了钱,那保险公司不是赔了吗?还是他们会找前房子要这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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