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ubLink wins Kanata golf course appeal, dealing residents legal blow

有个气场的问题,未来这一片新旧完全混杂。在任何一个社区交会场所,都会有2波利益相克的人群在一起,比如孩子等校车的地方,社区散步,行车等等,这GOLF PREMIUM可不低, 应该有一个专业工好几年的税后收入了。换位思考,2波人在一起,那一拨好几年税后收入打水漂的会对新来的邻居有好脸色么?

未来买CLUB LINK新房的主力会是托儿带口的,亚裔尤其是华裔的比例会很高。原来这一片华裔亚裔的比例并不像几个次新区那么高,新来的会有很多华裔或亚裔面孔,是否会衍生到族裔之间的矛盾升级? 之前邻里之间社会经济利益一致,几乎就没有这方面的族裔之间的矛盾。。。。当然老居民中也有亚裔,但整体上说,未来GOLF老居民在观察小区的来往人群中自然会看到华裔或亚裔增加的现象,是否会有矛盾和冲突,有待观察,

其实新买进去的都是普通人,而且大概率化更多钱买CLUB LINK属下BUILDER的房子,本不应该成为被敌视的对象,但社会就是这样,当一群现有的明显经济利益受损后的人群,会怎么表达不满,是个很难说的事情。
我很同意, 所以坚决不能对clublink和政府让步。 要闹, 要留意社区头目, 小心他们被收买,做出有损社区的决定。
 
对私有财产(这里仅指球场)的保护,资本主义做的的确比动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好。这次上诉法庭以perpetuity之名voided的两条,四十年后回过头来看确有霸王条款之嫌。。
去年的庭审我恰巧看了半天,那半天双方打的就是与这两条相关。。作为公民(对应政府),我其实是觉得Clublink的律师讲的好。。

学习的东西很多。。活到老学到老。。这个case远没有媒体宣称的那样club link已经胜利了。。小狗子们可以休息一下。
The Ontario judges obviously can't void the entire 40% agreement. Otherwise, they would do it based on Clublink request.

If the section 5(4) and 9 of the 1981 agreement are void, then, section 11 of Clublink-Assumption-Agreement should kick in. The land shall be open space land. What do you think?
 
没有否掉40%绿地条款。 只是把里面2小条款给void, 好像说是如果clublink 不经营高尔夫, 又卖不出去, 政府收回 这个给void 了。 所以也不能说clublink赢了。 只是又回到纠纷开始了。
只要小区居民团结,咬死不动40% 绿地, 他们就没法盖房。40% 绿地条款 白纸黑字 也没那么容易作废, 就怕政府和clublink忽悠, 我们同意从新协商就麻烦了。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过好像这个40% 绿地的条款是开发商和鹅市的协议吧,换句话说有什么争端是它们两方要解决的事,附近小区居民顶多只能去给鹅市提要求,能不能达到目的得看情况,作为一个第三方咬死什么绿地条款恐怕影响有限
 
GOLDRIDGE 和 原GOLF 价格倒挂现象出现了。

1270834 965K 同等类型类似的在GOLF现在就才800-820K 了。
以往 这样的房子,在GOLDRIDGE 和 原GOLF区的,高低应该是相反的。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过好像这个40% 绿地的条款是开发商和鹅市的协议吧,换句话说有什么争端是它们两方要解决的事,附近小区居民顶多只能去给鹅市提要求,能不能达到目的得看情况,作为一个第三方咬死什么绿地条款恐怕影响有限
我是这么理解的, 如果40% 绿地条款被改动, 社区是最大受害方。 大家买房的时候, 政府是承诺社区保持40%绿地的。特别靠绿地的房子房价贵很多, 如果改动条款没有争得社区同意,社区居民受到损伤,可以告政府, 政府是要赔偿损失的。所以,他们不可能绕过社区做决定。
法官也是要3方一起商量。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过好像这个40% 绿地的条款是开发商和鹅市的协议吧,换句话说有什么争端是它们两方要解决的事,附近小区居民顶多只能去给鹅市提要求,能不能达到目的得看情况,作为一个第三方咬死什么绿地条款恐怕影响有限

咱新移民绝大多数都是理工背景。

在英美海洋系律师的眼里。
假如,
正常情况下 1+1=2 是对的, 1+1=1 和1+1=0都是错的。

但在海洋案例法系下, 如果有一个CASE 中 1+1 = 0是判对, 那么1+1=1 这个说法也有很大可能算对,那就要去从1+1=0的CASE中挖掘素材, 从1+1=1的上面找到和1+1=0 类似的地方。好的律师或挣钱多的律师,就是能从1+1=0 算对的CASE中,找出1+1=1也是对的逻辑合理性。 :buttrock:
 
我是这么理解的, 如果40% 绿地条款被改动, 社区是最大受害方。 大家买房的时候, 政府是承诺社区保持40%绿地的。特别靠绿地的房子房价贵很多, 如果改动条款没有争得社区同意,社区居民受到损伤,可以告政府, 政府是要赔偿损失的。所以,他们不可能绕过社区做决定。
法官也是要3方一起商量。
附近小区居民觉得利益受损要告政府那是完全没问题的,但能不能赢我觉得难说,从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恐怕得看开发商和政府的协议是不是能被当作对相关第三方的一个承诺,这个恐怕得看律师的了

另外如果就协议本身打官司,我认为法官不可能要三方一起商量,顶多附近小区居民代表可以作为鹅市一方的证人发言,如果法官允许的话
 
咱新移民绝大多数都是理工背景。

在英美海洋系律师的眼里。
假如,
正常情况下 1+1=2 是对的, 1+1=1 和1+1=0都是错的。

但在海洋案例法系下, 如果有一个CASE 中 1+1 = 0是判对, 那么1+1=1 这个说法也有很大可能算对,那就要去从1+1=0的CASE中挖掘素材, 从1+1=1的上面找到和1+1=0 类似的地方。好的律师或挣钱多的律师,就是能从1+1=0 算对的CASE中,找出1+1=1也是对的逻辑合理性。 :buttrock:
BC的法官判孟女士被美国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也成立就是引用了100多年前的案例,这就是专业,容易吗
 
我是这么理解的, 如果40% 绿地条款被改动, 社区是最大受害方。 大家买房的时候, 政府是承诺社区保持40%绿地的。

It's not overly technical though. "Forever" in the law doesn't mean forever. It means for 21 years.


上面的英语讨论,是不是说任何法律承诺的有效期只有21年?

从长远看,增加人口密度不会影响整个社区的房价,会影响局部地段的房价。市区没有绿地,房价也很贵。

本市政府计划2019年本市人口100万,2036年增加人口20万至120万。如果政府想降低城市扩张的成本,就会近可能在现有的居民区寻找空地盖房子。

学校对居住在3.2公里之内的学生不提供校车服务,暗示3.2公里是大部分人在一年大部分时间内(除了极度严寒和冰雨)可以忍受的最长步行距离 。以此类推,LRT的车站3.2公里之内的空地会尽量盖房子。现在LRT还未建成,所以市政府也不着急盖房。
 
最后编辑:
BC的法官判孟女士被美国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也成立就是引用了100多年前的案例,这就是专业,容易吗
you don't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the rules can always be changed over time and:

"It is a central principle of law: Courts are supposed to follow earlier decisions – precedent – to resolve current disputes. But it’s inevitable that sometimes, the precedent has to go, and a court has to overrule another court, or even its own decision from an earlier case."

That case is just one rule from one judge, which could be right or wrong by itself. It could have been challenged in supreme court if the us-china deal haven't been made.

 
最后编辑:
It's not overly technical though. "Forever" in the law doesn't mean forever. It means for 21 years.


上面的英语讨论,是不是说任何法律承诺的有效期只有21年?

从长远看,增加人口密度不会影响整个社区的房价,会影响局部地段的房价。市区没有绿地,房价也很贵。

本市政府计划2019年本市人口100万,2036年增加人口20万至120万。如果政府想降低城市扩张的成本,就会近可能在现有的居民区寻找空地盖房子。

现在法官说40% 绿地条款还有效。只有其中2条void的。 我想在这个case, 应该不是说21年以后这个条款就不生效了, 如果这样,那法官会void整个40% 绿地条款。
 
附近小区居民觉得利益受损要告政府那是完全没问题的,但能不能赢我觉得难说,从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恐怕得看开发商和政府的协议是不是能被当作对相关第三方的一个承诺,这个恐怕得看律师的了

另外如果就协议本身打官司,我认为法官不可能要三方一起商量,顶多附近小区居民代表可以作为鹅市一方的证人发言,如果法官允许的话
White did caution that the appeal court ruling “may” affect other aspects of the agreement.
If ClubLink, the city and other parties such as the Kanata Greenspace Protection Coalition (KGPC) also listed in the action can’t come to a consensus on how the rest of the agreement plays out from here, the matter could be remitted to the original Justice Labrosse.

这个news上说的是多于2方。 kanata Greenspace Protection Coalition 也参与了, 可能还有其他的parties.
 
现在法官说40% 绿地条款还有效。只有其中2条void的。 我想在这个case, 应该不是说21年以后这个条款就不生效了, 如果这样,那法官会void整个40% 绿地条款。

据说Bank Street附近的一个体育中心开始也是遭到很多居民的反对,拖了很长时间才建成。

比40% 绿地还重要的2条根本上阻止了建筑商在高尔夫球场上盖房。现在2条被void,建筑商取得了重大胜利。市政府已决定上诉来保证被void的2条还有效。

建筑商 太容易绕过40% 绿地条款。在60%的绿地上盖高楼,就可以保证40% 绿地。显然这不是卡北居民想要的结果。

所以说,市政府的态度很重要。至少在2036年卡北LRT建成之前,市政府应该会支持居民。LRT建成之后,市政府很可能会放任建筑商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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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don't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the rules can always be changed over time and:

"It is a central principle of law: Courts are supposed to follow earlier decisions – precedent – to resolve current disputes. But it’s inevitable that sometimes, the precedent has to go, and a court has to overrule another court, or even its own decision from an earlier case."

That case is just one rule from one judge, which could be right or wrong by itself. It could have been challenged in supreme court if the us-china deal haven't been made.

你这算狡辩

海洋法系为什么判例重要,因为一旦形成判例以后要改就很难,但有没有例外呢,那当然有了,不过能因为少数例外而否定判例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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