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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ossback 发布
魁大的朋友火药味很浓啊,说话一个比一个冲。
大家别误会,其实很多朋友平时说话就是那样的风格,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很多人针对此贴谈及问题提出建议或疑问,我们非常感谢,因为这可以帮助在事中持有主观态度的UQO学生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换位站在学校的方面思考他们没有明确表达出的可能存在的理由。
学校考虑问题是比学生全面,同时也要顾及到方方面面。这些大家全部都能理解。
但是一件事情进行中没有达到完全满意的状态,就意味着这件事情不能进行下去了而要就此终止吗?
可以探讨改进的措施,修改现有的实施方法,逐步完善。而不是一上来就全盘否定目前事情进行可能性本身吧;
认为事情目前不可实施了,并希望民主公开,那就需要提供信服的分析让已经牵扯到事情中的人了解个清楚明白吧;
如果认为办事情的方式,标准需要改进,制定管理标准的人是可以主导的。
如果认为参与事情的人不符合要求,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审核检查调换队伍也不是不能操作的。
不要太多,但一次改善的尝试还是必要的吧;
如果一直都不表态,却一直都考虑着这事情不令人满意,也没有作过改变的尝试,最后干脆就想给了断了,并且不能给予事情参与者明确清晰的理由。参与者提出问询,疑问,表示诧异,自己主观推测可能的理由也不是个奇怪现象吧;
参与者不是决定者,最终是要接受决定,但这样的决定再自诩民主公开恐怕就不大合适了吧;
决定结束进展的事情,却对已经涉入事情很深的参与者没个明确的解决方案,有些参与者有备选方案,有些没有不免尴尬,表示情绪上的不满真的那么不好理解吗;
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决定肯定有双方面的相互影响。
但决策管理者的权利不是留到最后做取舍的时候才想起来使用的,那些渗透在明确衡量尺度,把握中间过程,调整管理方式,修正偏离方向的潜移默化中权利的精华都不要了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管理者通过调研可行设定了项目既定目标,从组织自己的团队入手,管理团队施行项目计划。可到了项目进行的中间,发现已经的进展跟自己最初的设计不完全匹配,或是发现根本就进行不下去了,管理者停下来思考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团队队员绝不能一味认定自己没有责任,但是管理者作为项目的策划者,团队的创建组织者,目标的制定者,标准的衡量者,过程的把握者,不在中间过程中提出建议,不根据进程把控人员,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整,也是不可能推卸自己的主要责任的。如果不能清晰的分析出此项目失败的原因,要么就是幸运,要么就是再不做类似管理,不然曾经有过的问题会反复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