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孩在DAY CARE 遭欺负的事

有医生证明说不传染了,而且又仅仅是一个小时的问题,我觉得校方做法有欠妥当。楼主可否告诉我是哪家DAY CARE 呢,我到不想把儿子送哪去上,因为我觉得那老师缺乏爱心,不能够看好孩子。
 
最初由 Yi Li 发布
有医生证明说不传染了,而且又仅仅是一个小时的问题,我觉得校方做法有欠妥当。楼主可否告诉我是哪家DAY CARE 呢,我到不想把儿子送哪去上,因为我觉得那老师缺乏爱心,不能够看好孩子。

不要被楼主误导了,不是一小时,看看下面楼主的补充说明吧。

最初由 jzhang77 发布
今天把事情的起因搞清了. 我们参照的是DAY CARE 的HEALTH POLICY, 上面写着:”The child will be readmitted when a note has been obtained from the doctor stating the condition is not contagious or when the child has been free from this condition for 24 hours”. 也就是说, 有医生证明可接受, 或无证明但症状消失24小时后, 可接受. 周3 早上, 又送儿子到SCHOOL OFFICE 确认后才放心去上班. 但今天DAY CARE 告诉我们, 由于PINK EYE 流行, 现在的要求是抗生素治疗后24小时,才接受. 并出示了一张通知(JANUARY 26),说已经贴在MESSAGE BOARD 上了. 我们当即指出, 通知是26日的, 我们25日就在家养病, 不可能知道26日的新POLICY 的内容. POLICY 版本的差异引起了26日的分歧, 并非我们想CHALLANGE 他们的POLICY, 我们的失误是, 没在26日早晨和DAY CARE 证实一下. 但不能成为被粗暴对待的理由. 他们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
 
最初由 捶妮春 发布


你最后一句可以这么分成三部分:"如果我说XX春语言刻薄因为性生活长久得不到满足
那我就不对了"

不必急着认错嘛.
你的私事也不必这么急着放在网上.
况且真实与否, 也无从查考嘛.

故老相传,每个人都有一个死穴,被人点中后自己失去控制,胡言乱语。看来我一不留神点了XX春的死穴,导致此人放弃本来辩论的题目,开始文不对题。我是无心之过,不知道你真有此问题。我们现在书归正传 (最烦那些通篇骂人的,没有一点技术含量)。
我的主要观点有二:
1。 DAYCARE 不应该仅仅因为一个小时,而用孩子来威胁家长。整个事件中最严重的部分应该是威胁(“把孩子放在走廊,没人管”),对我来说,用惩罚一个无辜孩子来达到任何一种目的,都是威胁。这也是学校道歉的主要原因。
2。 某人认为学校道歉是“踹了楼主屁股一脚”,我认为这纯粹就是一种病态思维。活脱脱勾划出一个可怜兮兮揣摩洋大人心里,又对自己同胞心存怨恨的媚外形像。可能洋大人的道歉太出乎此人的意料了(由此可以看出他并不知道DAYCARE为何道歉),震惊之余,不得不强撑着为洋大人美化一下。没问题,我们理解。
 
最初由 光辉岁月 发布

某人认为学校道歉是“踹了楼主屁股一脚”,我认为这纯粹就是一种病态思维。活脱脱勾划出一个可怜兮兮揣摩洋大人心里,又对自己同胞心存怨恨的媚外形像。可能洋大人的道歉太出乎此人的意料了(由此可以看出他并不知道DAYCARE为何道歉),震惊之余,不得不强撑着为洋大人美化一下。没问题,我们理解。

光武士,从你过去的帖子来看,我发现您最大的本事就是能把任何不相干的事,扯到民族主义这杆大旗下来,

在这个帖子里,楼主的行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加拿大都属于缺德和自私,您非要把楼主包装一把,把楼主打扮成个民族英雄。大家讨论的是孩子和幼儿园,您非要说中国人和洋人。无论性别老幼,在您眼理,人只分成两种 -- 中国人和洋人,你不是有隧道眼吧。
 
最初由 匪兵甲 发布


光武士,从你过去的帖子来看,我发现您最大的本事就是能把任何不相干的事,扯到民族主义这杆大旗下来,

在这个帖子里,楼主的行为无论在中国还是加拿大都属于缺德和自私,您非要把楼主包装一把,把楼主打扮成个民族英雄。大家讨论的是孩子和幼儿园,您非要说中国人和洋人。无论性别老幼,在您眼理,人只分成两种 -- 中国人和洋人,你不是有隧道眼吧。

搂主不需要我的包装,他也不是民族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父亲或母亲。事实胜于雄辩,搂主拿到医生的证明以后才送孩子去的学校,然后DayCare把孩子从学校接走了,为什麽说楼主缺德和自私?实际上,如果不是某人非要评论学校的道歉(诸如“踢腚眼”之类),我不会参合你们的论辩。
关于民族主义,您说对了,我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维护者,对于妖魔化和丑化中国人的言行坚决予以反击。我并不认为人是分类的,但是如果你一定认为在我眼中人有类别,请再加一类人:洋奴。
 
最初由 光辉岁月 发布


搂主不需要我的包装,他也不是民族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父亲或母亲。事实胜于雄辩,搂主拿到医生的证明以后才送孩子去的学校,然后DayCare把孩子从学校接走了,为什麽说楼主缺德和自私?实际上,如果不是某人非要评论学校的道歉(诸如“踢腚眼”之类),我不会参合你们的论辩。
关于民族主义,您说对了,我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维护者,对于妖魔化和丑化中国人的言行坚决予以反击。我并不认为人是分类的,但是如果你一定认为在我眼中人有类别,请再加一类人:洋奴。

这位没完没了。难怪老捶说"你抗打击指数在CFC上出名的高"。

楼主说了,由于最近Pink Eye流行,DayCare要求用药24小时后才能接收,而不是楼主自己理解的"拿到医生的证明"。DayCare把孩子从学校接走,是为了仁至义尽,为了通知家长。关键是DayCare通知楼主Policy之后,楼主以坐bus(不不叫taxi)为由,拒绝领走孩子,置其他孩子的健康于不顾,这不是自私是什么?

这事发生在中国会怎么样?
 
最初由 光辉岁月 发布


搂主不需要我的包装,他也不是民族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父亲或母亲。事实胜于雄辩,搂主拿到医生的证明以后才送孩子去的学校,然后DayCare把孩子从学校接走了,为什麽说楼主缺德和自私?实际上,如果不是某人非要评论学校的道歉(诸如“踢腚眼”之类),我不会参合你们的论辩。
关于民族主义,您说对了,我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维护者,对于妖魔化和丑化中国人的言行坚决予以反击。我并不认为人是分类的,但是如果你一定认为在我眼中人有类别,请再加一类人:洋奴。

说实话,红眼病传染性强,48小时都悬,孩子们抵抗力又低,还把孩子送去,不是缺德和自私是什么?
学校收了,DayCare就要收? 你侥幸闯了一个红灯,所有红灯你都能畅通无阻吗?
你趁早住你的嘴吧,当事者都不吭了,你一边歇着去.
还是这一句话,希望类似事件以后少在中国人身上发生.
让贴子沉了吧.
 
半瓶子咣荡,自私狭隘。

最初由 bigcooler 发布
一个朋友刚问了学校的老师,在小学里工作了7年的“洋大人”,得到答案,留4岁孩子单独在走廊肯定是illegal的,把6年级以下学生罚站在走廊是illegal的。

楼主比较冷静没有跟胡说八道的人争辩,我比较佩服,可是这么久了,还不给个具体的结论,不好。比如我问的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估计楼主早就知道了,可是不给大家说,任由那些对学校一知半解的人的误导大家,后果很严重。

得,关于“留4岁孩子单独在走廊肯定是illegal的”以有结论,大家不用拍脑袋想了。想批评谩骂楼主自私的随意,就是别误导大家就行。
说得真好!!!!
楼主自私是明显的,外带有点胡搅蛮缠;再加上一些对学校一知半解的人的误导帮腔,弄得好像自己多委屈,daycare多没有人性。真让人可气可恨!!
 
最初由 光辉岁月 发布


搂主不需要我的包装,他也不是民族英雄,只是一个普通父亲或母亲。事实胜于雄辩,搂主拿到医生的证明以后才送孩子去的学校,然后DayCare把孩子从学校接走了,为什麽说楼主缺德和自私?实际上,如果不是某人非要评论学校的道歉(诸如“踢腚眼”之类),我不会参合你们的论辩。

起码有一点楼主在误导大家,从我的经验,应该不是Daycare把孩子从学校接走,而是学校把孩子送上校车,校车把孩子送到了Daycare,Daycare的老师看到了孩子,知道这个孩子不应该来的。Daycare这时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让孩子留在车上,一个是把孩子接下来,然后再通知其父母来接孩子,Daycare的老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个Daycare还是很负责的,起码没有把孩子拒绝在校车上。然后通知家长来接孩子也是很正常的。可是楼主始终没有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说一句Sorry。并且我们现在为止也只是听了楼主的一面之词,我们并不知道Daycare究竟是如何做的。从楼主的不负责行为,让我们怎么相信楼主所说的都是事实呢?

另外重新回到学校是在症状消失之后24小时,不是用药24小时之后,症状消失就是说你看不到孩子是Pink Eye。楼主的孩子在25号发现Pink Eye,26号就把孩子送回Daycare,难道25号当天发现Pink Eye,当天症状就消失了吗?

楼主那么气势汹汹的提出了那么多的要求,这些要求Daycare是如何回答的呢?大家都很想知道。
 
最初由 challenger 发布



这事发生在中国会怎么样?

中国幼儿园早把小孩隔离了,通知家长立刻来领.

要碰巧是一个民工的孩子,估计几天都上不了学,外加爹妈挨一顿痛斥...呵呵,
 
最初由 jzhang77 发布


我想说的是, 如果DAY CARE POLICY 不允许, 可以不从SCHOOL 接孩子, SCHOOL OFFICE 有人暂时照顾并会联系家长.如接了孩子, 当然要负责. 如果因为家长无法及时赶到(CALL CAB FROM DOWN TOWN 不会比 95 路BUS 快), 就扔在走廊不管, 实在无法想象.


看看楼主不诚实的一面,事实上应该不是Daycare去学校接人,而是学校用校车把孩子送到Daycare,并且很有可能并不是送楼主一家的孩子,而是有可能还有其他孩子一起被学校送到了Daycare。车到了Daycare,Daycare的老师看到了楼主的孩子,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这个没有结尾的故事。

楼主站出来把故事了结了。
 
同学们好,回帖的人太多,我还有点忙,只好在这儿一并答复,失礼莫怪。如同前面我说的,我本无意介入,但是因为有人对学校的道歉发表了“踢腚”学说,我才想说几句的。不过既然来了,就要了结。

我对事件的看法是:截至26日11:00点之前,楼主并不知道DAYCARE新的规定。医生的证明,学校(不是DAYCARE)的态度以及楼主对旧的POLICY的理解,完全可以让楼主认为孩子去DAYCARE也没有问题。所以,如果有人说楼主把孩子送去DAYCARE是自私,我是完全不同意的。
事情的转折是11:00点,DAYCARE给楼主的夫人打了一个电话。我们假设她被告知新的POLICY,然后被要求在一个小时内赶到。个人觉得,这个要求有点FUNNY。如果她11:59赶到,做什麽?把孩子领出去大门,然后再送进来?暂且不说这个。他夫人解释自己不能坐BUS按时赶到,我认为这是人的正常反应,我们一般都是以我们平常的交通工具作为衡量时间的尺度的。我不知道是不是DAYCARE向她建议坐TAXI, 她拒绝了。如果是,你们可以说她自私。但是在不了解他们对话的情况下,你们何以说她自私呢?最后是DAYCARE要把孩子放到走廊上,没人管。无论如何,我认为DAYCARE不应该以孩子为要挟,这也正是DAYCARE道歉的地方。

这是我对事情的看法,欢迎指正。如果晚上有时间,对于那些单独回我帖子的同学,我会一个个的回帖。但是不会这麽一本正经了,呵呵。
 
  难道楼主的自私缺德还不明显吗?他们小孩都养到四岁半了,经验没有一筐也有半箩,不知
道红眼病的传染性?知道了第二天还敢不管他人死活把小孩送去?不懂检点也罢了,还敢鸣冤叫
屈呢!?
  在走廊的小孩就一定是没人看管(unattended)?就是没人认真看管又怎么样?什么法律不
法律的,你能做到让小孩真的24小时生活在你的眼皮底下,再来跟我谈法律!
 
最初由 challenger 发布

。。。
关键是DayCare通知楼主Policy之后,楼主以坐bus(不不叫taxi)为由,拒绝领走孩子。。。

“坐BUS不能在一个小时之内赶到DAYCARE” = “拒绝领走孩子”?????

你的逻辑总是让我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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