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潜伏》话“军统” (三百四十六)
那么,陈恭澍为何一口咬定只开了“五、六枪”呢?
说来也很简单。
在回忆中,陈恭澍不止一次地标榜军统局纪律之“森严”。如他在“英雄无名”系列回忆录的“卷头长白”中,再三强调说:
“先就一个地区的工作负责人来说,凡是制裁工作,不是奉令执行,便是项目请示奉准的,绝对没有想杀谁就杀谁的权力。”
“现场指挥者,也是只能对上级指定的目标进行侦察、相机执行。假如临场遇有妨害工作进行的障碍、阻挠等情事,原则上固然要立予清除,但也须考量实际情况立下决断。”
“也有很多人误解,认为戴雨农先生必然是操有生杀大权的了。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回答:‘他也没有,绝对的没有!’他是我们这一部份工作的领导者,也是国家政策关系事务的执行人,一切举措,均有所遵循,而且是纯理性的。如果说,他对上进言的机会比较多些,那是事实;可是绝对不如外间所传说和臆测的那么‘霸道’。”
陈还特地举了河内刺汪、误中副车的例子,他说:“这种种情况,虽然牵涉不到直接责任,但主事者仍不免要受到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可知凡是没有事先奉准的案子,固然不容许自作主张,就是在一定的目标外,做错了也不行。行动制裁工作绝不是‘随便’从权的。”
即便是在“刺汪”的准备过程中,陈恭澍依然在不断地强调这一点。
在与余乐醒研究所谓“软性行动”的过程中,陈恭澍曾经提醒余:“即使把有药的面包一如往常的送到了汪家,又怎能确定是汪某一人独享?若是夫妻二人共餐,多除掉一个陈璧君,并不为过,万一全家包括亲属佣工在内,那岂不是累及无辜?”
对此,陈回忆说:“乐醒兄对于这一层,看样子大有顾不了许多的意念,可是他却说不出口。”
就在3月20日夜里,陈恭澍驾车前往汪宅的路上,陈还在“重复的告诫”王鲁翘等人:“千万要记得‘罪不及妻孥’那句古话,除目标人物外,且不可伤害到其它的人。”
对此,在与陈恭澍的“工作检讨”中,王鲁翘也一口咬定:“就是因为那个人下半身露在外面而上半身盖在床底下的原故,所以才会认定那就是汪精卫,如果那个人是坐着或者是站着的话,当然会分得出来,你知道,我是认得曾仲鸣的,也就不会对他开枪射击了。”
具体到汪案,陈的手下,显然没有做到“罪不及妻孥”,如果照实写来,岂非自打嘴巴!无法自圆其说,只好用点“曲笔”。
另外,还有个技术问题——如果照实说,开了那么多枪,结果汪精卫毫发无损,反倒是打得旁人血肉横飞,丢人不丢人!
八、汪精卫的卫士是干什么吃的?
纵观整个行刺过程,我们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汪精卫一方毫无还手之力,几乎等于是在挺着挨打。那么,汪精卫的卫士没有枪么?
对于这个问题,高伐林也注意到了,因此,在采访中,他曾问何文杰:“汪氏有卫士,难道没有自卫武器?”
何文杰说:“没有。当时法国殖民当局说,安南地方除了法国人,谁都不允许有枪,也谁都不可能有枪,所以我们的卫士也都没有自卫的枪。”
陈昌祖则进一步解释说:“当初,有两名卫士随四哥一起乘飞机到达河内,以后,又有几名卫士乘火车来到河内,其他大部分卫士都留在昆明,等候下一步的指令。印度支那是个中立国家,因此,所有到达河内人员的武器都留给了龙云,四哥名义上由法国警察保卫,公寓内的保安措施,实在是太松懈。”
这一点,曹师昂在给陈恭澍送枪的时候,也曾经做过说明:“老兄一定知道这里是法国属地,他们为了提防安南人民的反抗运动,对于持有或使用武器的,不管是谁,一律判以重刑。”
也正是考虑到往河内运送武器的难度,戴笠才煞费苦心地物色了一个有着浓厚法国背景的人来承担这个任务。
九、魏春风怎么会出现在汪宅门外?
那是3月20日夜,陈恭澍的汽车刚刚开到现场的时候。陈恭澍回忆说:
“我们的车子刚刚在高朗街左侧的一条巷道中停下来,而鲁翘他们几个人还不曾全部跳下车来的当口,突然有两名安南籍的便衣警探由暗处走拢到面前,他们叽叽呱呱讲了些什么,我们都听不懂,再打手势,比划了好一会,这才明白是示意我们不可在此停留,赶快走开。这虽是未可抗拒的事,但却阻碍了我们下一步的行动。”
此时,魏春风仿佛从天而降:“正值进退两难之际,魏春风有如及时雨一般的出现了,他也没有多问,便拉了一个警探走向暗处,另一个也跟了过去,不知道他们嘀咕了些什么,不一会魏春风向我点头,跑了过来,他问我身边有没有带钱,我未加思索的一摸口袋,掏出来就塞给魏春风了,他数了数,全部有四千五百元,五百一张,一共九张,他嘴里说着‘都给他们算了’,转身又去和那两个人周旋去了,我呆在一旁,一时还会不过意来。”
陈恭澍说,“魏春风很快的就回来,说已经‘打发’走了。”
这是整个“河内刺汪”行动中,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陈恭澍评价说:“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怎么说也难以置信,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很遗憾,这件事无解。
以上九个问题,就是根据现有资料,能够看清的“河内刺汪案”的全部过程。
大家都看过电影《天下无贼》吧,两个很蠢的贼在火车上抢劫,范逗得大家哄堂大笑。冯怒曰:“严肃点,都不许笑,这儿打劫呢!”
纵观所谓“河内刺汪”,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很不“严肃”。说句不好听的话,基本上看不到任何“技术含量”,其简单粗暴、直来直去,令人发指,把一起政治谋杀搞得直如乡下土贼打家劫舍一般。
许多年之后,陈恭澍将“河内刺汪”形容为“博浪一击,误中副车”,并总结出了“肇致”失败的三个原因:
第一,“事实上,不能不承认,是我们的侦察工作做的不够彻底的原故。我们事前只知道高朗街二十七号这是汪的寓所,却不晓得还有二十五号那一幢是打通了的。”
这一点,我们前面说了,其错,主要不在唐英杰,而在陈恭澍。
第二,“若不是当时直觉的误以为趴在床底下的那个人就是汪某,也一定会继续的搜索下去,一直到发现汪某为止。即使事先不了解两幢房子合而为一,也会在搜索行动中发觉的。”
第三,“曾仲呜如果不是钻到床床下掩蔽了头部,鲁翘、鉴声都认识他,在没有制裁命令的许可下,绝不会对他开枪。也就是说,若从门洞里能看清楚了曾仲呜的面孔,那以后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由于以上这三点因素,有的是人谋不臧,有的是机遇巧合,因而阴错阳差,终于肇致了这一重大的挫败。”
从陈恭澍的“总结”中,我们不难看出,陈讲的全是“技术”问题,或说枝节问题,用我们现在的话讲,没有丝毫触及“灵魂深处”的东西。
对此,我们前面说过,有些可能是他不方便讲,更多的,恐怕是他也不知道。
对此,许多年以后,隐隐约约地、陈恭澍也意识到了,在整个“刺汪”案中,不要说是他、即令是戴笠,也不过一个棋子而已,正如陈在回忆中所说的:
“这里面还分有高下明暗的层次,干特务工作的是基层,也是下层,是暗的;从事政治运用的,较为高级,可名之曰中上层,是明的;然后才是发号施令的高阶层。”
至于“高阶层”是如何“发号施令”的、“中上层”又是如何“政治运用”的、戴笠是在哪里指挥的、方炳西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魏春风究为何等样人、谭天堑在搞啥名堂、曹师昂夫妇接受了什么秘密使命、唐英杰在“倒卷珠帘”的瞬间看到了什么,那都不是陈恭澍所能知道的。
甚至,“河内刺汪”的“后续”工作是如何进行的,陈恭澍也不知道,因为他已经被第一时间调回重庆。
那么,陈恭澍为何一口咬定只开了“五、六枪”呢?
说来也很简单。
在回忆中,陈恭澍不止一次地标榜军统局纪律之“森严”。如他在“英雄无名”系列回忆录的“卷头长白”中,再三强调说:
“先就一个地区的工作负责人来说,凡是制裁工作,不是奉令执行,便是项目请示奉准的,绝对没有想杀谁就杀谁的权力。”
“现场指挥者,也是只能对上级指定的目标进行侦察、相机执行。假如临场遇有妨害工作进行的障碍、阻挠等情事,原则上固然要立予清除,但也须考量实际情况立下决断。”
“也有很多人误解,认为戴雨农先生必然是操有生杀大权的了。这个问题可以肯定的回答:‘他也没有,绝对的没有!’他是我们这一部份工作的领导者,也是国家政策关系事务的执行人,一切举措,均有所遵循,而且是纯理性的。如果说,他对上进言的机会比较多些,那是事实;可是绝对不如外间所传说和臆测的那么‘霸道’。”
陈还特地举了河内刺汪、误中副车的例子,他说:“这种种情况,虽然牵涉不到直接责任,但主事者仍不免要受到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可知凡是没有事先奉准的案子,固然不容许自作主张,就是在一定的目标外,做错了也不行。行动制裁工作绝不是‘随便’从权的。”
即便是在“刺汪”的准备过程中,陈恭澍依然在不断地强调这一点。
在与余乐醒研究所谓“软性行动”的过程中,陈恭澍曾经提醒余:“即使把有药的面包一如往常的送到了汪家,又怎能确定是汪某一人独享?若是夫妻二人共餐,多除掉一个陈璧君,并不为过,万一全家包括亲属佣工在内,那岂不是累及无辜?”
对此,陈回忆说:“乐醒兄对于这一层,看样子大有顾不了许多的意念,可是他却说不出口。”
就在3月20日夜里,陈恭澍驾车前往汪宅的路上,陈还在“重复的告诫”王鲁翘等人:“千万要记得‘罪不及妻孥’那句古话,除目标人物外,且不可伤害到其它的人。”
对此,在与陈恭澍的“工作检讨”中,王鲁翘也一口咬定:“就是因为那个人下半身露在外面而上半身盖在床底下的原故,所以才会认定那就是汪精卫,如果那个人是坐着或者是站着的话,当然会分得出来,你知道,我是认得曾仲鸣的,也就不会对他开枪射击了。”
具体到汪案,陈的手下,显然没有做到“罪不及妻孥”,如果照实写来,岂非自打嘴巴!无法自圆其说,只好用点“曲笔”。
另外,还有个技术问题——如果照实说,开了那么多枪,结果汪精卫毫发无损,反倒是打得旁人血肉横飞,丢人不丢人!
八、汪精卫的卫士是干什么吃的?
纵观整个行刺过程,我们会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汪精卫一方毫无还手之力,几乎等于是在挺着挨打。那么,汪精卫的卫士没有枪么?
对于这个问题,高伐林也注意到了,因此,在采访中,他曾问何文杰:“汪氏有卫士,难道没有自卫武器?”
何文杰说:“没有。当时法国殖民当局说,安南地方除了法国人,谁都不允许有枪,也谁都不可能有枪,所以我们的卫士也都没有自卫的枪。”
陈昌祖则进一步解释说:“当初,有两名卫士随四哥一起乘飞机到达河内,以后,又有几名卫士乘火车来到河内,其他大部分卫士都留在昆明,等候下一步的指令。印度支那是个中立国家,因此,所有到达河内人员的武器都留给了龙云,四哥名义上由法国警察保卫,公寓内的保安措施,实在是太松懈。”
这一点,曹师昂在给陈恭澍送枪的时候,也曾经做过说明:“老兄一定知道这里是法国属地,他们为了提防安南人民的反抗运动,对于持有或使用武器的,不管是谁,一律判以重刑。”
也正是考虑到往河内运送武器的难度,戴笠才煞费苦心地物色了一个有着浓厚法国背景的人来承担这个任务。
九、魏春风怎么会出现在汪宅门外?
那是3月20日夜,陈恭澍的汽车刚刚开到现场的时候。陈恭澍回忆说:
“我们的车子刚刚在高朗街左侧的一条巷道中停下来,而鲁翘他们几个人还不曾全部跳下车来的当口,突然有两名安南籍的便衣警探由暗处走拢到面前,他们叽叽呱呱讲了些什么,我们都听不懂,再打手势,比划了好一会,这才明白是示意我们不可在此停留,赶快走开。这虽是未可抗拒的事,但却阻碍了我们下一步的行动。”
此时,魏春风仿佛从天而降:“正值进退两难之际,魏春风有如及时雨一般的出现了,他也没有多问,便拉了一个警探走向暗处,另一个也跟了过去,不知道他们嘀咕了些什么,不一会魏春风向我点头,跑了过来,他问我身边有没有带钱,我未加思索的一摸口袋,掏出来就塞给魏春风了,他数了数,全部有四千五百元,五百一张,一共九张,他嘴里说着‘都给他们算了’,转身又去和那两个人周旋去了,我呆在一旁,一时还会不过意来。”
陈恭澍说,“魏春风很快的就回来,说已经‘打发’走了。”
这是整个“河内刺汪”行动中,最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陈恭澍评价说:“这件事太不可思议了,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怎么说也难以置信,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很遗憾,这件事无解。
以上九个问题,就是根据现有资料,能够看清的“河内刺汪案”的全部过程。
大家都看过电影《天下无贼》吧,两个很蠢的贼在火车上抢劫,范逗得大家哄堂大笑。冯怒曰:“严肃点,都不许笑,这儿打劫呢!”
纵观所谓“河内刺汪”,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很不“严肃”。说句不好听的话,基本上看不到任何“技术含量”,其简单粗暴、直来直去,令人发指,把一起政治谋杀搞得直如乡下土贼打家劫舍一般。
许多年之后,陈恭澍将“河内刺汪”形容为“博浪一击,误中副车”,并总结出了“肇致”失败的三个原因:
第一,“事实上,不能不承认,是我们的侦察工作做的不够彻底的原故。我们事前只知道高朗街二十七号这是汪的寓所,却不晓得还有二十五号那一幢是打通了的。”
这一点,我们前面说了,其错,主要不在唐英杰,而在陈恭澍。
第二,“若不是当时直觉的误以为趴在床底下的那个人就是汪某,也一定会继续的搜索下去,一直到发现汪某为止。即使事先不了解两幢房子合而为一,也会在搜索行动中发觉的。”
第三,“曾仲呜如果不是钻到床床下掩蔽了头部,鲁翘、鉴声都认识他,在没有制裁命令的许可下,绝不会对他开枪。也就是说,若从门洞里能看清楚了曾仲呜的面孔,那以后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由于以上这三点因素,有的是人谋不臧,有的是机遇巧合,因而阴错阳差,终于肇致了这一重大的挫败。”
从陈恭澍的“总结”中,我们不难看出,陈讲的全是“技术”问题,或说枝节问题,用我们现在的话讲,没有丝毫触及“灵魂深处”的东西。
对此,我们前面说过,有些可能是他不方便讲,更多的,恐怕是他也不知道。
对此,许多年以后,隐隐约约地、陈恭澍也意识到了,在整个“刺汪”案中,不要说是他、即令是戴笠,也不过一个棋子而已,正如陈在回忆中所说的:
“这里面还分有高下明暗的层次,干特务工作的是基层,也是下层,是暗的;从事政治运用的,较为高级,可名之曰中上层,是明的;然后才是发号施令的高阶层。”
至于“高阶层”是如何“发号施令”的、“中上层”又是如何“政治运用”的、戴笠是在哪里指挥的、方炳西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魏春风究为何等样人、谭天堑在搞啥名堂、曹师昂夫妇接受了什么秘密使命、唐英杰在“倒卷珠帘”的瞬间看到了什么,那都不是陈恭澍所能知道的。
甚至,“河内刺汪”的“后续”工作是如何进行的,陈恭澍也不知道,因为他已经被第一时间调回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