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 我为什麽信基督?

科学家们设想的纳米技术,就是蛋白质那样能够自我复制,自我调控的纳米机器。(比如魔鬼终结者中的未来机器人就是以想象中的纳米机器为单位组成的。他们因此可以变换各种形状,并能和水一样流过门的缝隙。)

然而,当科学家在设想制造这样的机器时,他们同时也就在思考制造这样机器的前提条件。这条件之一就是“死”:一个有自我复制能力的机器必须在人类的完全控制之下,我们必须有能力将其终结。否则他们将不断自我复制,直到毁灭人类和他们自身生存的环境。

回到最初的问题,如果我们以人之心度神之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什麽吃智慧果知善恶是罪,而且是以死为代价的罪呢?

我们当然无法了解神的真实的原因,因为神没有在圣经中给出任何解释。所以下面的上面的,都只能算是CHRIS猜想。

我的猜想是这样的。神在造人的时候,给了人自由意志(为什麽给人自由意志?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说)。这自由意志所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就是智慧果了。

其实神完全没有必要在伊甸园放智慧树,神也可以在哪里放智慧树而不容许魔鬼进入伊甸园,神也可以让魔鬼在伊甸园但不容许它诱惑夏娃亚当 -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 以至于一切都发生了。为什麽呢?
 
插一句:

据说吃了苹果就会死, 为什么亚当夏娃没死呢? 还有死对亚当夏娃也一点影响都没有, 因为他们死了, 作为主的仆人, 他们一定会去天堂的. 可是他们生前已经在天堂了, 所以死了对他们来说, 一秒不到就会原地复活, 可以原地复活无数次, 那上帝为啥还要用死来威胁他们呢?
 
神 爱 世 人 , 甚 至 将 他 的 私 生 子 赐 给 他 们 , 叫 信 他 的 , 灭 亡 印 第 安 人 , 贩 卖 黑 人 。
 
神 爱 世 人 , 甚 至 将 他 的 私 生 子 赐 给 他 们 , 叫 信 他 的 , 灭 亡 印 第 安 人 , 贩 卖 黑 人 。

除了一声叹息,我能说什麽?在挣扎的时候、在苦闷的时候、在无助的时候,记得神爱你。
 
插一句:

据说吃了苹果就会死, 为什么亚当夏娃没死呢? 还有死对亚当夏娃也一点影响都没有, 因为他们死了, 作为主的仆人, 他们一定会去天堂的. 可是他们生前已经在天堂了, 所以死了对他们来说, 一秒不到就会原地复活, 可以原地复活无数次, 那上帝为啥还要用死来威胁他们呢?

亚当夏娃本来是不会死的,吃了苹果就必死了。逆风兄请多一点耐性,我会慢慢说到那茬儿的。
 
基督教信仰四要素


1。神创造了天地万物;
2。人背离了神,因而犯罪;
3。耶稣是唯一的救赎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爱子赐给他们,使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4。因信称义(即信是得救的充要条件. 神的救恩是白白赐与,不需要我们的“好”行为)。

http://bbs.comefromchina.com/forum66/thread658794.html
 
回到最初的问题,如果我们以人之心度神之腹,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什麽吃智慧果知善恶是罪,而且是以死为代价的罪呢?

我们当然无法了解神的真实的原因,因为神没有在圣经中给出任何解释。所以下面的上面的,都只能算是CHRIS猜想。

我的猜想是这样的。神在造人的时候,给了人自由意志(为什麽给人自由意志?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以后再说)。这自由意志所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就是智慧果了。

其实神完全没有必要在伊甸园放智慧树,神也可以在哪里放智慧树而不容许魔鬼进入伊甸园,神也可以让魔鬼在伊甸园但不容许它诱惑夏娃亚当 -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 以至于一切都发生了。为什麽呢?

这与神创造人类的目的有关。神创造人,是要人替他管理他所创造的天地万物,为了这个缘故,神给了人超出世上万事万物的能力。

人有了这个能力,还需要有驾驭这个能力的能力。

回到死的问题上来吧。

细菌也可以繁殖自生。但不像动物细胞是注定要死的(programmed to die),细菌在理论上是可以“永生”的。当然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环境条件总是保持在有利细菌生长繁殖的状态。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在环境条件有利情况下,细菌会迅速大量繁殖,直到该微环境里的营养素被消耗殆尽。于是细菌生长减速,停止、群体步入死亡期。

不过没关系。细菌能力有限,他们无法破坏整个生态体系。

动物可以到处迁徙,但他们能力也有限,并且受天敌控制。他们也没有能力对整个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或况,他们的细胞也是programmed to die。

人既然有了管理宇宙万物的能力,也就有毁灭宇宙万物的能力。而控制这个能力的能力,只能来自神 - 人在真正被授予这个能力之前,必须学会时时处处自觉地寻求神的心意。以神的心为心,以神的义为义。智慧果于是成为一道考题。考试不过关,只好继续学习。死于是成为必然。

智慧果真的是一道考题吗?是的,关于这一点,圣经的记载非常清楚。
 
除了一声叹息,我能说什麽?在挣扎的时候、在苦闷的时候、在无助的时候,记得神爱你。
忘了谁总结过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模式:
1 忽悠
2 证据面前顾左右而言他
3 实在回避证据不过,揣度对方行为动机,指责对方行为,诬蔑对方不道德,或者干脆自说自话,摆出一副很可怜对方的样子。
 
忘了谁总结过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模式:
1 忽悠
2 证据面前顾左右而言他
3 实在回避证据不过,揣度对方行为动机,指责对方行为,诬蔑对方不道德,或者干脆自说自话,摆出一副很可怜对方的样子。

别说,我还真基本同意这种观察。:)

他们最令我个人感到不快的是讲理不过就搞人身攻击。不过,他们至少还不粗言秽语。
 
别说,我还真基本同意这种观察。:)

他们最令我个人感到不快的是讲理不过就搞人身攻击。不过,他们至少还不粗言秽语。

有趣的是,他们并不觉得他们在搞人身攻击。在他们看来,你如此邪恶,我为什麽不能攻击你?我攻击你是为了惩恶,惩恶也就是扬善。你看,绕了一圈,倒是他们义正词严了。

- 为什麽会这样呢?
 
有趣的是,他们并不觉得他们在搞人身攻击。在他们看来,你如此邪恶,我为什麽不能攻击你?我攻击你是为了惩恶,惩恶也就是扬善。你看,绕了一圈,倒是他们义正词严了。

- 为什麽会这样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人性使然,人的罪性使然 - 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倾向。

不过,这对他们而言是个坏消息。因为他们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炼人”。他们本来应该比别人更真更善也更忍一些的。

这对一切认为自己很完美的人也都不是好消息。因为这使他们不得不面对自己其实并不完美,自己其实也有罪,自己其实也有罪性这样一个颇有几分残酷的现实。
 
关于罪与死的问题,其实神学家们有更好的解释。

罪在圣经原文中是偏离靶心的意思(我没读过原文圣经,但相信神学家们的解释是可靠的)。也就是说,人被定罪是因为人不完全,不是十全十美的 - 这倒是和我们老祖宗的观察相合: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但是,不完美就一定要死,这是不是残酷了点?
 
先转一篇比较系统地论述再继续我的CHRIS猜想。

http://www.gospelst.com/go/FGR/%282%29/30.htm

2. 罪恶?罪人?  许多人在基督教会里,当听到基督徒论及世人都是罪人时,心里很难接受,认为自己没有偷、没有抢、没有强奸、杀人、放火,犯下什么罪恶,为何要被定为罪人;反而认为自己在行为上,比许多人都好。所以心里无法接受、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另外,有些人对此论调大不以为然。
  其实,从人的角度看,我们很难给罪恶和罪人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因为古今中外,人类对罪恶一词没有统一的认识,混淆不清。在历史长河中,同一个时期的不同国家和民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罪;同一个国家和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对罪恶概念的认识不一样;即使同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同一个时期内,不同的区域里,对罪恶的看法和刑罚也有差异。由此可见,罪恶一词的概念,在人类的认识与执行中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说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标准可言;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一团糟的概念。
  2.1 罪的定义
  在《圣经》原文中,罪,这个字是射箭不中靶心的意思,即偏离了靶心。
  根据《圣经》真理,人的心思、意念、言语、行为、情感等偏离了 神(造物主)的旨意,就是罪。即一切不出于神的,不从神而来的,就是罪。
  所以,偏离 神的旨意、对抗神、远离神、得罪神、违背神、与神为敌等都是罪。
  在《新约》中有 5 个有关罪的名词及意思如下:

  1 )射箭不中靶心,即偏离;
  2 )跨过去,即超越界线;
  3 )滑倒,即站立不住;
  4 )不法,即违背律法;
  5 )债务还不清,即无法偿还的罪债。
  
  可见,罪是一种行为,即破坏 神的律法和诫命;罪是一种状况,即堕落人的景况是毫无公义可言的;罪是一种天性,即堕落罪人的天性是与神为敌的。
  2.2神的律法
  律法,是神圣洁属性所发出的必然要求。它使人的罪被显明出来,象一面光明的镜子一样,把人的罪恶本性完完全全、毫无保留地显露出来,使人知罪。
  人若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那犯罪就时常不知罪了。所以 《圣经》 里说:5: 13 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2: 11 因为神不偏待人。 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 ……(罗马书第5章第13节;第2章第11、12、14、15节) 我们人心灵里的天良,即良心,就是神所给的律法。很不幸,人无法按良心行神完全的律法。 3 : 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第5章第13节;第2章第11、12、14、15节;第3章第20节)
  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给他们颁布了如下“十诫” (出埃及记第20章第1-17节 ):
  1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是嫉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3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4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俾、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予安息日,定为圣日。
  5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6 )不可杀人。
  7 )不可奸淫。
  8 )不可偷盗。
  9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俾、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同时还颁布了许多其它律法条例,这里无法一一列出。
  2.3 罪的表现
  根据《圣经》真理,罪的行为表现有以下几点:
  出埃及记 第20章第1-17节:拜偶像、咒诅、破坏安息日、不孝敬父母、杀人、奸淫、偷窃、说谎、贪心
  马可福音第7章第20-23节: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
  罗马书第1章第28-32节:不义、邪恶、贪婪、恶毒、嫉妒、凶杀、竞争、诡诈、毒恨、谗毁、背后说人、怨恨神、侮慢人、狂傲、自夸、捏造恶事、违背父母、无知、背约、无亲情、不怜悯人
  哥林多前书第6章第9-10节:淫乱、拜偶像、奸淫、作娈童、亲男色、偷窃、贪婪、醉酒、辱骂、勒索
  加拉太书第5章第19-21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竞争、嫉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
  歌罗西书第3章第5-8节:淫乱、污秽、邪情、恶欲、贪婪、恼恨、愤怒、恶毒毁谤、污秽的言语
  提摩太前书第1章第9-11节:不法、不服、不虔诚、犯罪、不圣洁、恋世俗、杀人、行淫、亲男色、抢人口(拐骗)、说谎、起假誓、敌正道的事
  当然还有许多经文提到罪恶的行为表现,笔者无法一一列出。根据《圣经》真理,我们若犯了其中的一条,就犯了众条。所以, 神说:10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第3章第9-20节,节录)
  2.4 罪的来源
  2.4.1 罪是从撒但开始
  罪是从哪里来的呢?根据历来教会传统对《圣经》所记载 (以赛亚书第14章第12-14节; 以西结书第28章第12-19节;启示录第12章第1-9节等)的解释,罪恶的产生,是从堕落了的一位天使长开始的,神创造他,并赐他权柄管辖三分之一的天使,他当时全然美丽。然而,当他看到创造者拥有无比的荣耀和权势后,心里起了嫉妒、贪心和骄傲,竟然想要和创造者平等,以至他和自己管辖的三分之一天使一起背叛神。结果,被神赶出天堂,到人类生活的空中,成为撒但魔鬼,也叫邪灵污鬼,这就是罪恶的起源。
  虽然牠们被神驱逐出天堂到空中,然而,神还是把人类社会暂时交托牠管辖。但是,神统管一切。
  2.4.2 罪是从亚当进入世界
  神创造人后,把人安置在伊甸园里,并吩咐他们:生儿育女,管理遍地。这一切都是美好的、圣洁的、永恒的、神所喜悦的。然而,撒但魔鬼却借着蛇引诱 亚当和夏娃犯罪。(创世记第2-3章 )
  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因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神吩咐不可吃、不可摸的伊甸园里“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越过了神给人类规定的律法,侵犯了神圣洁的生活准则,从而犯下了罪恶,为人类自己种下了恶果。
  我们全人类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裔,就是基于他们的这个地位,亚当和夏娃成为全人类的代表,因此全人类在这个代表性里,承担了原罪。基因研究也证实,我们全人类都有血缘关系,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遗传了始祖罪恶的本性。罪恶的物质基础是什么呢?科学家在血液里确实找到了相关根据,如体内某些激素的含量水平与暴力、愤怒、好斗等犯罪个性行为有密切关系;近年来,还有科学家从基因出发,研究并发现了罪恶与基因的相互关系。然而,有一些人因此却无赖、借口说,是基因让我犯罪,故我是全然无辜的。不可思议,人犯罪后还可以不知羞耻地大声说,父母为何这样生下我的呢? 雅各书第1章第13-15节:13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祂也不试探人。 14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15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所以,人犯罪完全不能逃脱法律、道德、良心、社会等的谴责与责任;更不能逃脱公义、圣洁的神的终极审判。
  当罪进入世界之后,人身上罪的本性,即罪的因子,在邪灵以及邪灵借着其它诱惑因素来激动人身上的罪恶本性时,人身上罪的因子就会显的非常活跃,人身上罪的本性因此就会暴露无遗。现实生活告诉人类自己,人身心抵抗罪的能力是非常脆弱的。
  当邪灵借着阿娜多姿、美丽动人的女人或身体强健、白马王子的美男子进行诱惑异性或同性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淫乱、奸淫、行淫等欲望出现。
  当邪灵借着物质财富进行诱惑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贪心、贪婪、偷窃等的邪恶心思出现。
  当邪灵借着权力进行诱惑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诡诈、竞争、嫉妒等邪恶动机出现。
  当邪灵借着某事情的不公等刺激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愤怒、恼怒、恶毒等邪恶心思出现。
  当邪灵借着灯红酒绿的糜栏生活诱惑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荒宴、醉酒、邪荡等邪恶欲望出现。
  当邪灵借着人靠自己的能力成就某些事等刺激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狂妄、骄傲、自夸等邪恶心思出现。
  当邪灵借着自己所拥有的特殊地位和权力等刺激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不义、不法、不服、张狂等邪恶动机出现。
  当邪灵借着人与人之间不同的意见等刺激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结党、纷争、诽谤等污秽心灵出现。
  当邪灵借着人的自私自利心态刺激人时,人罪恶的因子被激动,就常有说谎、背约、无亲情等邪恶念头出现。
  ……
  当人心灵深处有了这些邪恶念头、动机出现之后,如果再付出实际行动,那么人罪恶的种子和果子就更加祸害无穷、变本加厉了。人生活在罪恶之中,被罪所捆绑,不能自拔。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到处可见,并越陷越深、越来越大,给人类自己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今天整个社会的混乱秩序,就是人打破神给予的正常规律之后所带来的实际光景。
  2.5人的罪过
  2.5. 1人的原罪
  人的罪性是从始祖亚当和夏娃开始的,他们违背了神的命令而犯罪成为罪人。我们都是他们的后裔,都是从他们遗传下来的,也都同样具有了罪性根源在身上,这个叫作原罪。(诗篇第51篇第5节;罗马书第5章第12节等)
  2.5. 2人的本罪
  人生在世,其心思、意念、言语、行为等不符合神的律法,而犯下的一切罪过,叫作本罪。这是罪根所结的果子。
  2.5. 3人的时罪
  人具有罪的本性根源在身上,即罪的因子;当人被罪恶诱惑时,人身上罪的因子就很容易被激动,随时随地都有犯罪的可能性,叫作人的时罪。
  综上所述,人有原罪、本罪和时罪。创造宇宙万物的真神,在祂赐给世人的《圣经》里,对罪恶的概念有着非常明确的说明,同时也是最高的标准。这里再提其中的一点加以阐述。
  马太福音第5章第28节:“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可见,神不但看人的外表和行为,神更注重人的内心世界,即人心灵深处的那种原动机。按照神如此圣洁的定律,没有一个人能逃避神公义的审判。
  许多人虽然在行为上没有杀死过人,可是,心里早已枪毙好几个人了;许多人表面上阿谀奉承,心里对人却计谋多多,诡诈万分,早已恨死恨透很多人了;许多人虽然没有偷窃的行为,心里却有述说不尽的贪恋故事;许多人在亲朋好友面前,大声道贺恭喜发财,心里却嫉妒眼红万分,巴不得对方一夜之间破产,自己却能一夜之间大发横财;而且,我们从小到大,粗话、脏话、谎话、废话、狂话、错话、闲话不知道讲过多少了。
  在我们的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语录,以及教育人们“对待敌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甚至连大文豪鲁迅也说过语惊四座的话:“至死也不宽恕敌人”。然而,主耶稣在《圣经》里这样教导我们:“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 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祂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马太福音第5章第9、44-45节)
  历史常常是令人痛心疾首的,如反右、文革、 ...... 无形中不知道造成了多少狂妄、阴险、狡诈和恶毒的民众。又有多少人的心灵被扭曲了;杀人、害人、利用人,踩在别人的肩膀往上爬;借刀宰人,不用自己动手,而且自己还觉得做得干净、利落、漂亮,显示出自己的才能和利害。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圣洁公义的神面前,我们的心灵早已污秽不堪了。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上确实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在思想、言行上比许多人好,比教会的基督徒都好;所以,他们不但不愿意到教会,而且一提到教会就反感,当然也不肯信耶稣。其实,客观地说,他们这种思想观念的出发点有偏差,也有盲点。如果要找“好人”,应该到法院去;而要找“罪人”,才到教会来。我们不应该戴着有色的眼镜看人、看教会;我们也不应该用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别人,因为我们每个人的道德标准不但太有限、太狭窄,而且太庸俗、太自私。假如我们要指责别人,自己的心思、意念、情感、言语、行为、 ...... 必须完美无暇,否则就成为地地道道的阿 Q。这就是主耶稣基督在《圣经》里对此一针见血指出的:“1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 2 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3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对你弟兄说:‘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5 你这假冒伪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马太福音第7章第1-5节) 同时, 《圣经》里还记载着这样一段很有意思的关于罪人与罪恶的真实故事:3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 4 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之时被拿的。 5 摩西 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 ” 6 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祂的把柄。 …… 7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 …… 9 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 ……(约翰福音第8章第1-11节,节录)这实在是真够有意思的,看来年龄越大的人作恶多端的次数、或频率、或严重程度等也成正比例地上升;相应地,也可能越奸诈、狡猾、 …… 所以,人群中才从老到少、默默无声、脸无表情、低下头一个个灰溜溜地离开而去。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神审判罪人的实际情景、场面,也绝对是一幅上乘的世界名画。我们到教会、到神面前的目的,乃是要自己得着神的救恩,得着永生神的生命,自己得到改变,从而先蒙福,然后把神的恩典也分享给旁边的人,共沐主恩;而不是当审判官,论断、批评别人。
  不可否认,我们非常喜欢攀比(横比),即在任何方面都要比高低、比个你死我活,尤其是我们中国人。是的,你比许多人都好且优秀,可能是事实;但是千万不要忘了,山外有山,楼外楼;天底下一定还有不少比你更好更优秀且更利害的人;这时候你该怎么办呢?所以,只有我们中国人才有天下第一拳、天下第一剑、天下第一书、天下第一论文、 ...... 最后理所当然就是老子天下第一了。有一位牧师说得不错:大家都梦想成龙,但是真正的龙,没有见过几条,小虫子倒见到不少。所以,我们的心灵深处应该谦卑自己,常常看别人比自己强,并且互相服侍、扶持和勉励,和睦相处,共同进步。这也是神在《圣经》里多处多方所教导我们的。(马太福音第 20章 26-28节;罗马书第12章 16节;以弗所书第4章 1-3节等)我们中国人也有:“三人之行必有我师 ”( Among any three people, there must be one who can be my teacher )的良好教育俗语。西方基督教文明国度里的教育系统,从来就不鼓励任何人互相攀比,而更多的是鼓励团队、合作精神。欣赏别人的优点,尊重别人的观点。
  在这方面,我们当然不可横比,乃是要纵比,即我们个人在成为基督徒前、后的比较;这才是正确的方向,而且意义颇大。许多人信主耶稣之前,在心思、意念、行为、 ...... 不堪入耳,不堪入目;但是在 信主耶稣之后,生命上、生活上却有本质上的巨大改变。当然,客观地说,基督徒是人,不是神。所以,基督徒在神面前常常会忏悔自己的过犯,并靠着神所赐的能力努力改变自己的行为、心思、意念、 ...... 使自己慢慢趋向成熟,依靠神过得胜的圣洁信仰生活。亲爱的朋友!你呢?
  虽然我们可能不曾触犯过法律,但谁敢说自己不曾嫉妒过 人、不曾撒过谎、不曾动过邪念、不曾恨过人,心中没有贪恋、没有苦毒、纷争呢?而这一切在神的眼光里都是罪。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神的面前都是罪人。
  2.6 罪的结果
  罪所带来的结果,就是死。
  创世记第2章第17节: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罗马书第5章第12节:…… 死又是从罪来的。
  罗马书第6章第23节: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
  罗马书第7章第13节:…… 叫我死的乃是罪。

  死,即与圣洁、喜乐、真、善、美、慈爱、永活的 神隔绝,从而居住在痛苦、罪恶、污秽、狂傲、邪荡、疾病、身心毁坏、仇恨、黑暗等的环境里。(在“人有灵魂吗?”一章里已有详述)
  
  罪,还有一个致命的结果,即把人的心灵给蒙蔽了,使人不知罪、不认罪、不分是非、不论黑白、看不见属灵的事、喜欢恶的事等。
  根据 创世记第3章 的记载,当人犯罪时,人把罪带入了世界,以至把世界和其中的一切也给污染了;因此世界和其中的一切,本来可以承受永恒的,也被圣洁、公义的神审判并咒诅了,而成为会过时、会朽坏的了。
  可见,罪,给人类自己以及世界并其中所充满的万物都带来了极其惨重的后果,同时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圣洁、公义的 神审判人偏离、违背、超越、弃绝祂的命令,就是定罪人为死亡、灭亡。
  死亡、灭亡的罪人将被圣洁、公义的 神投入到地狱里受永远刑罚的痛苦。这就是罪人的结局。
  《圣经》真理中关于死的概念是:
  1 )当人背离神的命令时,圣洁、公义的神与人的灵就隔绝了,在神看来是死的了。( 创世记第2章第17节; 以赛亚书第59章第2节;启示录第3章第1节等)
  2 )第一次的死,即人的灵魂与自身的肉体分开,就是死。(希伯来书第 9章第27节;雅各书第2章第26节等)
  3 )第二次的死,即人的灵魂与圣洁、公义、永活的神永远隔离,被神审判到永远痛苦的火湖里受永刑。(启示录第 21章第8节等)
 
上面那三个问题到底啥时候能给解答啊? 没时间看你的长篇转载,你用自己话剪短点说好了,别超过五行啊,否则不看
 
上面那三个问题到底啥时候能给解答啊? 没时间看你的长篇转载,你用自己话剪短点说好了,别超过五行啊,否则不看

同意这个观点。要注重讨论。
长篇转载是可以表现你自己好像在大量传播福音。但要想一想是不是讨论问题解决别人问题的正确方法? 要搞对什么是传播福音的正确方法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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