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丈夫欲强奸女儿被妻子砍死 妻被认定防卫过当

建议你把男人2个字换成村长2字
那不代表男人的想法, 至少不代表所有男人的想法

我完全站在小威身边, 这个坛子我最赞赏的就是小威, 在许多观点上, 小威代表着未来的中国男人
以小威为年龄界限, 比小威老的男人, 许多观点基本属于WSN (包括我自己)
让这些老男人们被年龄淘汰吧

有那闲工夫为这种强奸自己亲身女的人渣讨论判决的法律是否合理, 纯TMD sick ,
你为这个人渣叫屈, 还不如帮AWW叫屈呢
:D:D:D
这个坛子我最赞赏的第一是viper99,第二才是小威. ;) 因为突破时代局限更难.

打个比方, 现在的中学生懂的物理知识比阿基米德多, 但你能说他们比阿基米德更有思考能力吗? ;)
 
强奸是重罪,可以判死刑.
但是 这个禽兽是否该死, 得由法院来判罚. 老婆为了防卫,上来就给 砍死了, 这不是故意杀人吗?

这要是啥事儿没有,那下次 我看见抢劫的,我一刀把他砍死; 看见盗窃的,一刀砍死?
妻子杀人,肯定不对. 她完全可以使其重伤,伤残嘛!


抢劫, 盗窃, 都是钱财之事, 身外之物
强奸, 还是在妻子面前强奸女儿, 你觉得能比吗
其它你自己去想吧
 
抢劫, 盗窃, 都是钱财之事, 身外之物
强奸, 还是在妻子面前强奸女儿, 你觉得能比吗
其它你自己去想吧

砍死了自己老公,才判3年? 还缓刑?
这丈夫的小命儿也太不值钱了呀!

看来我回去得赶紧好好表现,万一哪天老婆告我强奸, 把我砍死了,可咋整?
:cool:
 
反正如果换我,肯定也是砍死拉倒,哪怕判刑也安心做牢了,不然我去坐牢了,那坏人在外面养好了再要伤害我女儿,谁保护她

其实到底是不是防卫过当,除了当事人谁也说不清楚当时情况,可是坏人是什么时候真正失去行凶能力的,估计当事人也根本无心判断,当时情况下,肯定是惊魂未定的,尤其女的本来体力上就很难敌过男的,能有个机会反击,肯定就是疯了一样一股脑的,这都是人之常情。

不管怎么说,最后缓刑了,说明还是站在女的这方了,法律其实也很难办,毕竟也不能完全就鼓励这么击毙到底的行为,但是又不能太失去人情,所以最终这样,感觉也是希望顾两头
:cool::cool:
这个原贴的信息不全. 比如这个丈夫平时是否有欺凌妻女的行为,妻女的反抗是否曾经反抗,后果如何,等等. 因为这么恶性的案件,从常理上讲应该有前例.
 
抢劫, 盗窃, 都是钱财之事, 身外之物
强奸, 还是在妻子面前强奸女儿, 你觉得能比吗
其它你自己去想吧

从法律上来讲, 都是犯罪,是平等的。 而且强奸对社会的危害要小于抢劫和杀人,影响力要小的多。

只是从道德层面讲,才有区别。我当然也想杀了那个禽兽,但是从法理上来讲,禽兽不该死。至少不该那时候死。

尤其是那个禽兽还是 强奸未遂,更是罪不至死!
 
从法律上来讲, 都是犯罪,是平等的。 而且强奸对社会的危害要小于抢劫和杀人,影响力要小的多。

只是从道德层面讲,才有区别。我当然也想杀了那个禽兽,但是从法理上来讲,禽兽不该死。至少不该那时候死。

尤其是那个禽兽还是 强奸未遂,更是罪不至死!

强奸是重罪,可以判死刑.
但是 这个禽兽是否该死, 得由法院来判罚. 老婆为了防卫,上来就给 砍死了, 这不是故意杀人吗?

这要是啥事儿没有,那下次 我看见抢劫的,我一刀把他砍死; 看见盗窃的,一刀砍死?
妻子杀人,肯定不对. 她完全可以使其重伤,伤残嘛!



靠,你以为那女的是一代武术大师霍元甲啊?她那个时候是在搏命,你还要她收发自如?啥混账逻辑啊
 
从法律上来讲, 都是犯罪,是平等的。 而且强奸对社会的危害要小于抢劫和杀人,影响力要小的多。

只是从道德层面讲,才有区别。我当然也想杀了那个禽兽,但是从法理上来讲,禽兽不该死。至少不该那时候死。

尤其是那个禽兽还是 强奸未遂,更是罪不至死!

那位母亲当时并不是在“执行死行”
她当下是本能的保护自己和女儿,砍下第一刀的时候她没有办法确认对方有没有伤害他人的能力
那男的如果是昏过去的时候被砍死,那是防卫过当了
可他没有失去行动能力

为什么说这个量刑不公平呢?
因为女性在体力上不能和男性抗衡
等到男人反击的时候你再动手
女生已经死定了
过往的案例已经证明了

强奸有没有危害,他该不该死可能大家有不同看法,男性对这种行为的理解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所以不讨论了

但那位母亲当时砍死他并不是因为他“该死”,而是不想让“自己或女儿死”
 
support

"本案中,袁芬用菜刀砍了正在对女儿实施性侵犯的丈夫头部一刀,看见丈夫抱着头坐在床上,再次用菜刀砍丈夫的头部、腰部。见丈夫滚到床下,又用铁铲打击其颈部一下,致其颅脑损伤并失血性休克。"
yeah,what's wrong with it?
那最后一下才是让其失去战斗力的有力一击,不打说不定女儿和妈妈都要给杀了

:cool:
 
靠,你以为那女的是一代武术大师霍元甲啊?她那个时候是在搏命,你还要她收发自如?啥混账逻辑啊
~~

下一个魏副要从真理上讲,从法理上讲,从生理上讲,这样听起来才能够起到如雷贯耳的效果。:blowzy::p
 
那位母亲当时并不是在“执行死行”
她当下是本能的保护自己和女儿,砍下第一刀的时候她没有办法确认对方有没有伤害他人的能力
那男的如果是昏过去的时候被砍死,那是防卫过当了
可他没有失去行动能力

为什么说这个量刑不公平呢?
因为女性在体力上不能和男性抗衡
等到男人反击的时候你再动手
女生已经死定了
过往的案例已经证明了

强奸有没有危害,他该不该死可能大家有不同看法,男性对这种行为的理解超出了我的理解能力,所以不讨论了

但那位母亲当时砍死他并不是因为他“该死”,而是不想让“自己或女儿死”

强奸犯就是最劣等的脑小四肢发达的野蛮人,我一直是这样理解的
 
而且强奸对社会的危害要小于抢劫和杀人,影响力要小的多。


三 估计很难理解为什么很多女性被强奸了以后痛不欲生,发疯,生病,自杀吧。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不适用缓刑。
 
文章介绍的细节也不多。从纯法律的角度看有很多可能性,“欲强奸其女儿”只是可能性之一。

其女儿是唯一证人。她的证词就是案件的主审方向。

此女可能是防卫过当,也可能是蓄意谋杀(强奸未遂只是借口)。。。

随便说说,Nothing Is Impossible.
 
“欲”强奸,也就是还没有成为最终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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