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面积不是3331sqft而是3253sqft;早餐区不是11’ x 10’2”,而是11’x 6’9”; master retreat 不是11’ x 17’,而是11’ x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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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弄清真相之后,我给Minto总部的销售部主任Vicki Barkley 发了几封信,希望跟Minto协商解决问题,但她没有给我任何回音。我咨询过其他建筑商,如果,要扩建厨房和主卧达到我们签约房型的尺寸,需要的成本很大,可Minto就给我们两千,所以,要和Minto协商,要么退回全款定金,补偿我的一些损失;要么降价3万,挪了厨房洗漱台,我们搬进去买了这个缩水版的房子。但是,Minto 对我们的要求一直不予答复,直到closing的前一天即5月25日,我的房屋过户律师来电邮告知:Minto给了两个选择(Offers):降价1万搬入“AS IS”的房子;或减免1万,但要按目前的市场价(list price)再买一个(1年内有效,过期没买的话定金不给了)。我们当天决定坚持原来要求,继续与Minto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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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过户的那一天,Minto没有能按购房合同交付给我们签约的房子。虽然如此,一想到房屋过户律师的提醒:“如不接受Minto的条件, 你的6万6千定金很可能拿不回来。”我们还有几天必须得搬出租的房子,搬到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家里的东西基本都打好了包,已经堆成了山;买了新的电器家具房屋保险等;搬家的各种手续全办妥,搬家日期定了5月28日;孩子们快到期末考试阶段了……我真是走头无路,欲哭无泪,不得不怀着屈辱决定给Minto发一封抗议信(protest letter),说明这个房子并不是按照合同所建造的房子,但我们可以先接受,由此产生的问题,等以后再解决,我们保留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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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第二天下午1点多钟,我完成了过户所有的手续。Minto回信了,先是说我昨天没签完所有文件就是毁约了,后来,又说只要我撤了抗议信就可以过户。但我们不同意撤抗议信(protest letter),Minto便拒绝把Reduced Nook 的房子卖给我们,同时也没有把定金退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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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撤了网上的求助信息,怀着极大的耐心静静等了两个月,直到从Anna Paquette口中证实房子确实卖了,而且比卖给我的价格还多卖了5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