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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安魂曲:现在看来,贺家团队明显忽略了“诚信”在此案中的绝对关键作用
其实,贝克夫妇要求剥夺贺家夫妇抚养权,唯一(!)的理由根本不是什么抚养权协议,而是田纳西州那条“父母超过四个月不看望儿童就构成遗弃事实”的明确法律---这一条如果不成立,贝克夫妇再有一千条理由,也难从亲生父母手里夺走抚养权。
对于贺家夫妇来说,超过四个月不曾、也没有争取看望小贺梅的事实显然存在,因此他们要打赢这场官司,唯一的希望就是让法官相信他们所说的:“自己当时被警察警告不许再回贝克家,不敢再去看小贺梅。。。”之事后解释(这一解释并不一定是假,甚至很可能为真,但贺家夫妇连设法求助都没有去做,毕竟反映当时小贺梅在他们心中的分量)----而这显然需要最大限度地让法官相信贺家夫妇作证的基本诚信。一句话:贺家夫妇如果在法官眼中失去了诚信,那么这起案子就输定了。
但贺家夫妇及其律师、贺家背后的支持团队在法庭辩论中显然忽略了这一关键,才由着贺家夫妇在法庭上长篇大论、四面出击、信口开河。。。不知不觉把自己的信誉丧尽----从岳东晓等人当时的一些描述来看:他们这些人似乎是过分相信“亲生父母权”以及“临时抚养协议”这两件东西在本案中的作用了,主要精力、着眼点都放在那里去了。。。却明显对“超过四个月就构成事实遗弃”这一田纳西州地方法律的关键作用心理准备不足,终于导致全盘皆输。
这其实也是很多中国人的心理误区:他们总喜欢相信一些似乎怎么都难以驳倒的“大道理”,却经常有意无意忽略法律规定得很死的一些具体条文----这种心态,在北美打官司是很容易栽根头的。
网上很多人都提到:自己一开始本能地同情贺家夫妇,但后来就是看了岳东晓、湖南同乡会的大量“报道”之后,才开始觉得这两个人不地道、这起案子不那么简单的。
我认为贺家团队的宣传策略严重失误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大肆攻击抹黑小贺梅养父母贝克一家,明显不通人情,也让人怀疑整个事件是否如他们所描述的那样;
2)利用“湖南同乡会”的名义抛头露面,使得非湖南人、思想比较现代化的人都本能与之疏远;
3)岳东晓等主要代表平时说话用词太狂妄嚣张,动辄对不同意见者破口大骂,让很多中立者大起反感;
4)从来没有摆正自己的“求人”位置,动不动就评论什么“北美华人让人失望”“大陆传媒让人失望”等等,似乎不是贺家夫妇需要别人的帮助,而是全体华人都欠贺家夫妇似的;
5)多维(老板是湖南人)、星星生活周刊(老板是加拿大湖南同乡会成员)等媒体一边倒地支持贺家的观点,洗脑宣传色彩过于明显,在习惯了媒体中立报道的北美华人这里反而很容易起到反效果。
我认为“贺的人格问题”是小事情,与此案无关。可在“加拿大湖南同乡会”(其实就是一个亲中“侨领”组织)岳东晓等人的操控、误导下,贺家夫妇不仅没有充分中和自己过去的不良表现,反而把自己的人格缺失在法官面前进一步放大,这就难怪法官在乎他们的“人格问题”了。
我认为这起案子中“加拿大湖南同乡会”等势力高调参与此案是有一定政治目的的:这就是利用此案在北美华人中煽动对白人主流社会的不满,以实现在同胞中妖魔化美国民主法治的目的----怪不得他们从一开始起就定了调调:一口咬定美国的司法制度故意偏袒白人云云。
其实,贝克夫妇要求剥夺贺家夫妇抚养权,唯一(!)的理由根本不是什么抚养权协议,而是田纳西州那条“父母超过四个月不看望儿童就构成遗弃事实”的明确法律---这一条如果不成立,贝克夫妇再有一千条理由,也难从亲生父母手里夺走抚养权。
对于贺家夫妇来说,超过四个月不曾、也没有争取看望小贺梅的事实显然存在,因此他们要打赢这场官司,唯一的希望就是让法官相信他们所说的:“自己当时被警察警告不许再回贝克家,不敢再去看小贺梅。。。”之事后解释(这一解释并不一定是假,甚至很可能为真,但贺家夫妇连设法求助都没有去做,毕竟反映当时小贺梅在他们心中的分量)----而这显然需要最大限度地让法官相信贺家夫妇作证的基本诚信。一句话:贺家夫妇如果在法官眼中失去了诚信,那么这起案子就输定了。
但贺家夫妇及其律师、贺家背后的支持团队在法庭辩论中显然忽略了这一关键,才由着贺家夫妇在法庭上长篇大论、四面出击、信口开河。。。不知不觉把自己的信誉丧尽----从岳东晓等人当时的一些描述来看:他们这些人似乎是过分相信“亲生父母权”以及“临时抚养协议”这两件东西在本案中的作用了,主要精力、着眼点都放在那里去了。。。却明显对“超过四个月就构成事实遗弃”这一田纳西州地方法律的关键作用心理准备不足,终于导致全盘皆输。
这其实也是很多中国人的心理误区:他们总喜欢相信一些似乎怎么都难以驳倒的“大道理”,却经常有意无意忽略法律规定得很死的一些具体条文----这种心态,在北美打官司是很容易栽根头的。
网上很多人都提到:自己一开始本能地同情贺家夫妇,但后来就是看了岳东晓、湖南同乡会的大量“报道”之后,才开始觉得这两个人不地道、这起案子不那么简单的。
我认为贺家团队的宣传策略严重失误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大肆攻击抹黑小贺梅养父母贝克一家,明显不通人情,也让人怀疑整个事件是否如他们所描述的那样;
2)利用“湖南同乡会”的名义抛头露面,使得非湖南人、思想比较现代化的人都本能与之疏远;
3)岳东晓等主要代表平时说话用词太狂妄嚣张,动辄对不同意见者破口大骂,让很多中立者大起反感;
4)从来没有摆正自己的“求人”位置,动不动就评论什么“北美华人让人失望”“大陆传媒让人失望”等等,似乎不是贺家夫妇需要别人的帮助,而是全体华人都欠贺家夫妇似的;
5)多维(老板是湖南人)、星星生活周刊(老板是加拿大湖南同乡会成员)等媒体一边倒地支持贺家的观点,洗脑宣传色彩过于明显,在习惯了媒体中立报道的北美华人这里反而很容易起到反效果。
我认为“贺的人格问题”是小事情,与此案无关。可在“加拿大湖南同乡会”(其实就是一个亲中“侨领”组织)岳东晓等人的操控、误导下,贺家夫妇不仅没有充分中和自己过去的不良表现,反而把自己的人格缺失在法官面前进一步放大,这就难怪法官在乎他们的“人格问题”了。
我认为这起案子中“加拿大湖南同乡会”等势力高调参与此案是有一定政治目的的:这就是利用此案在北美华人中煽动对白人主流社会的不满,以实现在同胞中妖魔化美国民主法治的目的----怪不得他们从一开始起就定了调调:一口咬定美国的司法制度故意偏袒白人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