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直属机构将公开三公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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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天津12月14日消息(记者张秀凤 翟媛)日前,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明年起,天津市政府直属机构预算要全部提交天津市人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为积极回应公众关切,《通知》要求各部门公开预算时要配发通俗易懂的预算说明。

  根据《通知》,报送天津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主动公开经天津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报表,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公开表格的数量、细化公开的内容。从2012年起,天津市政府直属机构的部门预算要全部提交天津市人大审查,并向社会公开。部门财政拨款情况表随同收支预算总表一并公开,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的,要将公开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并配发具体说明。对部门预算中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作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的内容依法予以公开。对含有虽不涉密但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内容的信息,要依法依规,科学分析,审慎处理,合理确定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天津市政府各部门要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体例和格式,推进部门决算的公开,并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从2012年起公开本部门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因公出国(境)等“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数据和行政经费支出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一经公开后,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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