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辣点名,只好顶锅发几句言了。
我很为柴玲此举感到骄傲。她看到了中国现在最需要的东西:彼此的怜悯与宽恕,彼此的爱。
她以前说过需要流血,那是以前的她的想法。那时,她是的参照系是无神论,共产主义还有一点道听途说的民主理论。她现在说需要宽恕,这是现在的她的想法。她现在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亲身经历了主耶稣的怜悯与宽恕。
当然,她也不能强迫别人和她一样宽恕。虽然她肯定希望别人也和她一样。
对于基督徒而言,对别人的宽恕是建立在对神的信心,对自己的罪的体认、和对主耶稣的命令的遵守之上的。与别人是否认罪无关。
对魔鬼撒旦的审判是神的权柄,对人的审判也是神的权柄,神并没有这把两项属于他权利赐给人。所以,神不会宽恕撒旦不能推出人不应该宽恕人。
如果把前面说到的基督徒的宽恕的三条信仰基础说的稍微详细点。则是这样的:
1。对神的信心包括 a)对神的绝对公义的信心,即相信神最终会有公义的审判;b) 对神的绝对权能的信心,即相信任何人的任何恶行都不可能逃过全知全能全在的神的公义的审判;c) 对神的绝对慈爱的信心,即相信神所允许发生的一切(自然包括那需要我宽恕的事)最终一定是好的,于我有益的。
2.对自己的罪的认识包括 a) 人人都是罪人(所以,我和对方一样也是罪人);b) 罪人不能审判罪人; c) 主耶稣为了而死,是我的罪的赦免,我没有理由不赦免别人的罪。
3. 对主耶稣命令的服从:主耶稣有许多关于爱、恩慈、怜悯、和宽恕的命令。这些命令基督徒应该遵守。
匆匆写下几个字,造成的疑问可能比解答的疑问更多。甚至也没有时间去找相关的经文。以后慢慢再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