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太复杂了 ...

A 全额捐给难属
B 全额转捐
C 全额退捐
D 只捐给丧葬费用,余额转捐
 
也有朋友提出这样的方案: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B或C(请注明A+B或A+C,缺省为A+B);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您的捐款将赠予刘越家人(生活需要);
D 其他


还有另外两个备选方案
(1)将C定义成家属生活赠款,希望用于丧葬费用后再给家属的自己分配比例
(2)Chess的建议,更改C选项的说明:C和A按照比例支付丧葬费用

现在的方案也算一个备选:A不够支付丧葬费用,再从C拿

本不想多说一句话。看着你们搞得实在是累!~
1)当初募捐,有这么多名堂么?
2)根据当初募捐的文字,哪里来的C、D?
这么多名堂,都是你们自己找的。"您的捐款",谁的捐款都是钱,为什么个别分类?当初募捐没有这些分类,就不应该事后人为地搞这么多名堂。
不就这么简单么:募捐款,支付一切合理费用后,余款全部转捐。
 
本不想多说一句话。看着你们搞得实在是累!~
1)当初募捐,有这么多名堂么?
2)根据当初募捐的文字,哪里来的C、D?
这么多名堂,都是你们自己找的。"您的捐款",谁的捐款都是钱,为什么个别分类?当初募捐没有这些分类,就不应该事后人为地搞这么多名堂。
不就这么简单么:募捐款,支付一切合理费用后,余款全部转捐。
c,d 属于节外生枝
 
本不想多说一句话。看着你们搞得实在是累!~
1)当初募捐,有这么多名堂么?
2)根据当初募捐的文字,哪里来的C、D?
这么多名堂,都是你们自己找的。"您的捐款",谁的捐款都是钱,为什么个别分类?当初募捐没有这些分类,就不应该事后人为地搞这么多名堂。
不就这么简单么:募捐款,支付一切合理费用后,余款全部转捐。
当初可是个委员会啊,现在变小组了,这个小组听谁的啊归谁管啊?
 
太复杂了 ...

A 全额捐给难属
B 全额转捐
C 全额退捐
D 只捐给丧葬费用,余额转捐
黄主任活过来啦?你向大叔把CRA截屏了,俺都TMD可担心你哈。:evil:
 
当初可是个委员会啊,现在变小组了,这个小组听谁的啊归谁管啊?
就是治丧负责人又怎么样?形式不重要,只要方案比较合理就行了。
 
当初可是个委员会啊,现在变小组了,这个小组听谁的啊归谁管啊?
大脑皱纹忒多。
 
本不想多说一句话。看着你们搞得实在是累!~
1)当初募捐,有这么多名堂么?
2)根据当初募捐的文字,哪里来的C、D?
这么多名堂,都是你们自己找的。"您的捐款",谁的捐款都是钱,为什么个别分类?当初募捐没有这些分类,就不应该事后人为地搞这么多名堂。
不就这么简单么:募捐款,支付一切合理费用后,余款全部转捐。
同意。 如果是C, 这和倡议书的初衷不符, 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 本来就够乱的, 还要再掀起巨浪……
 
当初可是个委员会啊,现在变小组了,这个小组听谁的啊归谁管啊?
体制外瞎猜: 你们丫的都跑光了,委员会缩编成小组啦?:D
 
本不想多说一句话。看着你们搞得实在是累!~
1)当初募捐,有这么多名堂么?
2)根据当初募捐的文字,哪里来的C、D?
这么多名堂,都是你们自己找的。"您的捐款",谁的捐款都是钱,为什么个别分类?当初募捐没有这些分类,就不应该事后人为地搞这么多名堂。
不就这么简单么:募捐款,支付一切合理费用后,余款全部转捐。


不是所有人都是看了当初募捐的文字捐的, 而且当初募捐的文字后来有改动。
还有人声明(部分)是给家属生活补贴的。
我支持刘越善款处理小组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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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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