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其实有律师和会计师在,根本用不着发到网上来争论,他们完全知道怎么处理是合法的。(现在已经谈不上什么合情合理了)
 
不对。你们这些人的钱,首先应该用在安葬费上。为什么不可以?如果只募捐了2万,你们这些人的钱也不能动用?

转捐的,根本不是你们这些人的钱,好不好。

拜托了,各位。

村长,这是我们重点考虑的方案。我们希望考虑成熟后再改,尽量避免多次修改
 
建议: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1或2(请注明A1或A2,缺省为A2)
1。 您的余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2。您的余款将赠予刘越家人(生活需要);​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其他

:zhichi:

这个不错, 歧义少。
 
没有时间或者没有注意到本帖子的捐款人不会发邮件到那里去表明意见,因此,需要对那些没有发表意见的捐款设定一个默认选项。鉴于纷争太多,默认捐给CHEO较好
 
不对。你们这些人的钱,首先应该用在安葬费上。为什么不可以?如果只募捐了2万,你们这些人的钱也不能动用?

转捐的,根本不是你们这些人的钱,好不好。

拜托了,各位。
咱俩说差了。我看明白了你说的。希望你也看明白了我说的。
 
:zhichi::zhichi:非常感谢!这是简单明了的描述,没有歧义。A的缺省为A1更合理。我们会比较多个备选方案后尽快讨论后确定下来
按比例分配不可能存在丧葬不够的现象,只存在最后剩多少落到卜家口袋里的问题。
按比例分配很简单。一个spreadsheet就可以解决问题。
 
附件:关于善款的后续处理办法(Preliminary)

经过统计,我们一共收到捐款$107016.24(最终数字将由专业注册会计师审核确定)。捐款数额已超出料理刘越后事的需要。为了对本次募捐活动中收到的善款的用途做出最为妥当、并符合各捐款人意愿的安排,现向每一位捐款的朋友发出Email或信函,诚意询问您的捐款意愿,并将严格按照每位的捐款意愿重新安排善款的处理方式。请在收到Email或信函后,将您的捐款意愿及时反馈。经过谨慎考虑,现列出如下捐款用途,供您参考: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如CHEO Foundation,Lifesaving Society等(请具体注明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名称);
C. 专用款项总额超过用于办理刘越后事的实际金额,则将多余款项赠与刘越家人;
D. 其他(请具体说明您的捐款意向,如果技术上我们难以按照您的捐款意愿进行处理,我们会将善款退回给您)。

由于现金和部分支票未标明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因此信函将无法投寄。如您属于该类情况,或因其他原因于2014年x月x日之前仍未收到Email或信函的,恳请通过Email与我们取得联系;若于2014年x月x日之前,我们依然没有收到您针对捐款用途的意见反馈,便将对该款项作A项处理。

说明:
1. 请将您的捐款意愿发到以下email:donate2liuyue@gmail.com
2. 所有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的款项将以刘越和Woody Wudkevich的名义捐献
3. 刘越的后事费用如下(未审计):
· 购买墓地、墓碑:$12669
· 追思会费用:$3593.3
· 古巴方(火化、化妆、迎接骨灰等)相关的费用:估计$10000 -- $13000(部分在古巴产生的费用帐单预计还要2-3个月才能收到)

由于还有一些技术性细节尚在斟酌当中,正式的、一对一中英文问询信函将在这些问题解决后发出。
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刘越后事处理、关心刘越遗属的各界朋友的一贯支持、帮助和理解!

刘越善款处理小组
2014年4月21日
作为旁观者,本着简化和无歧义原则,建议三个简单选项:

A. 捐款给刘越家人,用于刘越丧事及任何其它用途;
B. 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如CHEO Foundation,Lifesaving Society等(请具体注
明第三方慈善机构的名称);
C. 退款。

有联系方式而无答复者, 退款;因无联系方式而无法退款者,以50%-50%的比例用
于A和B。
 
没有时间或者没有注意到本帖子的捐款人不会发邮件到那里去表明意见,因此,需要对那些没有发表意见的捐款设定一个默认选项。鉴于纷争太多,默认捐给CHEO较好


你搞反了, 是捐款处理小组发邮件给每个捐款人。
 
咱俩说差了。我看明白了你说的。希望你也看明白了我说的。

我要发言,总得找个帖引用。今天委屈你一下,抱歉。哈 :p:D
 
不对。你们这些人的钱,首先应该用在安葬费上。为什么不可以?如果只募捐了2万,你们这些人的钱也不能动用?
转捐的,根本不是你们这些人的钱,好不好。为什么一说转捐,马上就捂着那钱,大喊"不能捐"?那是你的捐款么?
拜托了,各位。

这些人的钱, 首先用在安葬费上当然没问题, 但你希望将余额全部转捐的话, 你并不能保证 "转捐的,根本不是你们这些人的钱"。

村长低估了村民对遇难家属的善意 。。。
 
一说转捐,马上就有人说他/她的捐款不能转捐。何以见得转捐款是你的钱?你的钱在那三万里,好不好!
当然不对,那是因为你做了你的ASSUMPTION,那些只想给遗孀的人的钱少于3万。
 
民众没有义务一定要为卜家的后事买单。大家有权选择资助对象。那些富有的卜家的亲友们可以在这次募捐结束后继续贴补卜家的生活。
按比例计算最准确, 但负荷太大。 事情争议这么久了, 钱多少也许不是主要问题了。 最终小组要给大家一个Financial Statment。选项C :"全部给刘家"将是对争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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