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越遗孀卜凡雁感谢信及善款处理办法公告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他挺方也好,挺红也好,都是为了引起 @小篆 的注意。
陷得很深了 。。。
嗯,是不是左派的共同特点啊? 老何也深更半夜地向沙MM深情喊话: 你丫过来啊。 :p
回头俺去开个八卦科研课题。
 
律师是干什么用的?
你们以为是编程哪,if...then... or case...
 
我要发言,总得找个帖引用。今天委屈你一下,抱歉。哈
老枪顶不是dx了,弄了个看萍哀帝,楞不承认。:kan:


春长,我要发言,总得找个帖引用。今天委屈你一下,抱歉。哈
 
我要发言,总得找个帖引用。今天委屈你一下,抱歉。哈 :p:D

没事儿,都是商讨方案吗。
内个啥,引贴回复给原发贴人长更多的CFC币吗?要长的话,多多引我的哈。
 
这些人的钱, 首先用在安葬费上当然没问题, 但你希望将余额全部转捐的话, 你并不能保证 "转捐的,根本不是你们这些人的钱"。

村长低估了村民对遇难家属的善意 。。。
这三寸不烂之舌,仍是中国产原装。:rolleyes:
 
也有朋友提出这样的方案:
A 您的捐款将专用于刘越后事的支出,如果此专用款项总额超过所需的实际金额,多余款项将转赠B或C(请注明A+B或A+C,缺省为A+B);
B 您的捐款将全额转赠第三方慈善机构
C 您的捐款将赠予刘越家人(生活需要);
D 其他


还有另外两个备选方案
(1)将C定义成家属生活赠款,希望用于丧葬费用后再给家属的自己分配比例
(2)Chess的建议,更改C选项的说明:C和A按照比例支付丧葬费用

现在的方案也算一个备选:A不够支付丧葬费用,再从C拿

A+B或A+C给了捐款人更多、更灵活的选择。
感觉这样已经足够全面了,有个D选择供有其它想法的捐款人选择应当是能够满足要求了。
 
没事儿,都是商讨方案吗。
内个啥,引贴回复给原发贴人长更多的CFC币吗?要长的话,多多引我的哈。
从这个意义上说,你不亏。:cool:
 
一说转捐,马上就有人说他/她的捐款不能转捐。何以见得转捐款是你的钱?你的钱在那三万里,好不好
春长同志,表忒较真了,你这么简单道理能不懂?
可要是亲友们较真讲我们的捐款大于三万, 村长你智慧的大脑怎么办?




我猜村长可以答:
1 那么丧葬费从选择全额给家属的先出 (因为是无条件Support the family)
2 如果1不够,可从选择丧葬费+支持家属出
3 如果还不够,可选择丧葬费+转捐出
 
当然不对,那是因为你做了你的ASSUMPTION,那些只想给遗孀的人的钱少于3万。
你也忒高估了。别告诉我那10万都是。
 
不对。你们这些人的钱,首先应该用在安葬费上。为什么不可以?如果只募捐了2万,你们这些人的钱也不能动用?

转捐的,根本不是你们这些人的钱,好不好。为什么一说转捐,马上就捂着那钱,大喊"不能捐"?那是你的捐款么?

拜托了,各位。
那是一千多口人呢春长? 也就是一千多张嘴。 俺何叔的ORACLE数据库不出马是不行了。  @heureux
 
这个方案我觉得挺好,可以支持.Riven等主动站出来,做了很多工作,辛苦了.
同时还要感谢那些在不断质疑的朋友,没有他们的穷追猛打,不会有今天的方案,

但这个方案不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最妥善的. 个人觉得,这十万社会捐款,卜家一分钱也不拿.
因为整个募捐,一开始,信息披露,问题多多,存在诈捐嫌疑.
这点大家心里都清楚,否则也没有后面的争吵,也没有后面所谓的,分配方案的改变.
事实都是大家一点一点,八卦出来的.卜一直 没澄清过.
现在不是,拿了钱办丧事还是日后生活的问题,
而是通过什么方式拿到钱的问题?

有些白人爱多事,也可以说关心社会,现在很难说,没人报警.

而且,卜家的亲友,吊唁金也给 了不少吧 ,再 加 上10多万的公司保险,和CRA各种丧葬,后继福利,自 家 的 存款,办 个丧事 毫无问题. 很多人家的吊唁金也全捐掉的 . 为何还拿这 不清不楚,惹是生非 ,不痛不痒的3万?
拿了3万,也可以立案的.
就为了三万,冒着这样的官司风险,还 坏了名声,影响 小孩, 一点也不划算.
以后万一有官司,请律师也得花至少几千甚至上万,工作可能也要丢了,那就亏大了.

最后, 再次 对Riven等人 说辛苦了.
也对质疑的朋友说辛苦了.
 
最后编辑:
春长同志,表忒较真了,你这么简单道理能不懂?
可要是亲友们较真讲我们的捐款大于三万, 村长你智慧的大脑怎么办?
我猜村长可以答:
1 那么丧葬费从选择全额给家属的先出 (因为是无条件Support the family)
2 如果1不够,可从选择丧葬费+支持家属出
3 如果还不够,可选择丧葬费+转捐出

要么,还是20/20/30/30吧。
 
状态
不接受进一步回复。
后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