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不重要,只要总编决定采纳了来代表报社立场了,责任就在报社/总编这里了吧?- 这个某办公室,必须是挂靠在报社之下的单位吗?
- 如果具体谁写的不重要, 如何能体现知识产权呢?是不是在某处摘录一段的确能够代表本报立场的文章, 只要作者同意, 就可以作为社论登出了吗?这时候的作者甚至可以是敌对阵营的, 只要 1) 其文章的确代表了本报立场, 2) 本报编辑决定采纳这篇文章作为自己报纸的社论?
抄写誊写, 这个无关作者。一定的。 非员工,那叫通讯员什么的。 就算写了报纸的立场,也会让正式员工抄抄重写。 那是社论啊
抄写誊写, 这个无关作者。
我也不管这事革命报纸, 还是反革命报纸, 是拥立党国还是反对党国的立场。
我问的是一个技术性问题。 我也不是跟CCC抬杠, 我只是看他对此比较了解, 而且他贴出了定义。
我觉得这个定义中, 对于采用文章的作者没有做任何限制, 那么我自然而然就会有这种疑问: 难道说社论文章采纳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代表了本报立场? 对于作者的身份不会做任何限制?
这跟党国无关啊。 这是一个因为定义而产生的一个技术性问题而已。 我当然要问问他拉。
随后引起我越来越奇怪的是,ccc一直在回避直接回答问题, 本来我以为这是一个 yes or no的简单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