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环球时报社论:在中国 爱中国共产党就是爱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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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于“社论”的采纳有行规, 非本社人员的文章不得采纳为社论, 那当然能说不了。
除非习近平兼任人民日报社的一个职务。

规定就是规定, 习近平可以先修改规定, 再发表文章, 这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他不修改规定, 硬要破坏规定发表。
那么这个总编,社长, 干的也没啥意思了。

中国也有行规的。 并不是说中国就没规矩了。

你是从中国大陆出来的么?
 
规定就是规定, 习近平可以先修改规定, 再发表文章, 这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他不修改规定, 硬要破坏规定发表。
那么这个总编,社长, 干的也没啥意思了。
侬也太天真了,在中国人治历来大于法治,你觉得没意思,人家还是干得很有意思的。
环球主编胡锡进,人称胡飞盘,有一手跑来跑去为党叼飞盘的绝活。:mon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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侬也太天真了,在中国人治历来大于法治,你觉得没意思,人家还是干得很有意思的。
环球主编胡锡进,人称胡飞盘,有一手跑来跑去为党叼飞盘的绝活。:monster:

胡乔木就主笔写过社论,不是人民日报的人。毛泽东的那文字也作为社论发表了,他更不是人民日报在编人员。
 
老毛为人民日报写过的社论,一篇是,“这是为什么”,反右开始。另一篇,“炮打司令部”,文革开始。
 
社论一定代表报纸的观点, 这个不用多说了, 清清楚楚的。

我的疑问在于作者。 因为CCC一直避免正面回答是否作者必须是报社注册的工作人员。网上的定义也没有对于作者做出任何形式的规定。

- 这个某办公室,必须是挂靠在报社之下的单位吗?
- 如果具体谁写的不重要, 如何能体现知识产权呢?是不是在某处摘录一段的确能够代表本报立场的文章, 只要作者同意, 就可以作为社论登出了吗?这时候的作者甚至可以是敌对阵营的, 只要 1) 其文章的确代表了本报立场, 2) 本报编辑决定采纳这篇文章作为自己报纸的社论?
别的文章可以先有文章,就是说已知了作者,社论,是命题文章,先有文章怎么写的要求,然后说一个人你写吧,写完了还要一些人审查,最终审查的人可能是报社老板的老板。所以,执笔的人付不了全责。

这个执笔的人,不一定是本社成员。
 
侬也太天真了,在中国人治历来大于法治,你觉得没意思,人家还是干得很有意思的。
环球主编胡锡进,人称胡飞盘,有一手跑来跑去为党叼飞盘的绝活。:monster:
:dx::dx::dx: 篆姐,笑死我了,太形象了,我一下就想到了老飞跳来跳去为党叼飞盘
 
为党叼飞盘的人乌央乌央的,岂止是飞老一个。
 
别的文章可以先有文章,就是说已知了作者,社论,是命题文章,先有文章怎么写的要求,然后说一个人你写吧,写完了还要一些人审查,最终审查的人可能是报社老板的老板。所以,执笔的人付不了全责。

这个执笔的人,不一定是本社成员。
看完所有帖子,发现我说的这些没根据。:shy:
 
老毛为人民日报写过的社论,一篇是,“这是为什么”,反右开始。另一篇,“炮打司令部”,文革开始。
《炮打司令部—我的第一张大字报》不是以《人民日报》社论的形式发表的。
 
:dx::dx::dx: 篆姐,笑死我了,太形象了,我一下就想到了老飞跳来跳去为党叼飞盘
飞仔的悲剧在于——党还没给它扔飞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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